对《江淮银行的建立与货币发行》一文的商榷。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诞生在抗日战争峰火年代的江淮银行币,由于时间的久远,有关江淮银行的一些问题说法不一,有必要对其进行考订。《江苏钱币》2007年第四期,认为“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根据党中央决定,新四军在苏北盐城重新建军。军部决定成立由军部直接领导的华中一级金融机构——江淮银行。”“1941年6月,江淮银行苏中分行在如东县拼茶镇成立。1941年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二次扩大会议以后,新四军军部根据新的斗争形势,决定暂不设立华中一级统一的银行。据此,新四军一师决定,仍沿用江淮银行行名,不再称江淮银行苏中分行,江淮银行总行受新四军一师、苏中军区和苏中行署领导。”
关于成立银行问题
为弄清江淮银行在何处成立,我们进行了大量的细致调查。
《大江南北》杂志1998年第12期载:1940年11月在海安“选举产生了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并成立了江淮银行”。
原江淮银行副行长李人俊1996年前写给盐城市金融志办公室徐瑞臣同志的信中说:“江淮银行筹建时间较早,以1940年11月之说较接近实际。”
1982年12月原江淮印钞厂范仲云同志写给大丰县党史工委的《江淮印钞厂创建始末》文中称:“1940年11月,刘少奇同志亲自召集了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朱毅、李人俊同志,研究决定建立江淮印钞厂”(见大丰县党史办财经档案第0058页)。1994年4月笔者到上海范仲云同志家中采访,范仲云同志讲:“1940年11月,刘少奇同志亲自召集了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朱毅、李人俊同志,研究决定建立江淮银行和江淮印钞厂”。
大丰县党史办陈海云1983年7月3日写的《访问李人俊同志》说:李人俊同志“大约是40年12月到台北大中集。关于江淮印钞厂……”
(见大丰县党史办财经档案第0051页),可见江淮银行和江淮印钞厂在1940年12月前就已成立。
1994年10月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到北京征求原江淮银行筹建负责人李人俊同志意见,李人俊同志回忆后说:“对照你们的打印稿回忆,整个初稿历史背景及银行筹建情况是对的”“江淮银行和印钞厂成立是1940年11月在海安决定成立,明确了我在银行的职务,刘少奇离开海安,我就到东台选印钞厂厂址,印钞厂筹建实际上1940年8月开始,当时我还未到苏北前就开始。”“当时筹建银行现在只有我一人知道,其他人员是不知道的”。
原苏中军政党委员会委员周林在家中回忆后对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说:“印钞厂筹建我们派吴福海到上海不是‘黄桥决战’以后,而是新四军东进黄桥的1940年8月。”
《扬州市财经史料》第五辑第135页载:闵之同志《苏中根据地财经工作回顾》一文中见“1940年12月……刘炎同志说‘你们都是专家,组织决定你们去财经部工作,办财经、办银行。你们都在大学学过,应到那里出力”’。这说明1940年12月江淮银行就已存在。
1942年11月1日苏中行署发出布告,正式发行江淮币。其中有一种江淮银行一元券“抗币”,正面锯木、插秧图案,背面有刘少奇在海安任华中新四军八路军总指挥部政委决定建立江淮银行时的英文签名胡服,新四军重建军部时,刘少奇同志名字公开,不再使用化名胡服,这时人们才知道胡服就是刘少奇,这也可以说明新四军重建军部前江淮银行就已存在。
1943年骆耕漠在《盐阜区两年来的货币斗争》一文中说:“大概在1941年初,新四军军部即准备发行江淮银行流通券。”(见《苏北抗日根据地》第399页)可见江淮银行在1941年初就已存在并准备发行江淮银行币了。
根据以上档案文献资料及知情人的回忆说明,江淮银行成立时间应是1940年11月,在今南通海安成立。
关于财政经济部问题
1.1941年5月9日《江淮日报》载:“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干部训练队招考:一宗旨:为培训抗战建国之财政干部。二名额:二百名。三资格:初中以上之程度或同等学历,思想纯洁无不良嗜好之男女青年。四年龄:十八岁以上二十八岁以下者。五考试:随到随考,分口试及常识,如有政府及各团体之介绍信可免试当即随时编队受训。六报名及考试日期:即日起,到额满止。七训练时间,在四个月训练期间除被单文具路费等自理外,食宿制服由本队负担,并每月发津贴三元。八报名地点:1.本队队部。2.盐城县税务局及其分局。3.财经部或江淮银行。4.东台阜宁各县税务局。九修业期满后按其成绩优劣分发到各财政经济部门工作。”这说明当时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2.笔者查阅了南京军区政治部编研室1992年编《新四军组织发展实录》一书,这本书中“新四军后勤人员”部分,据原新四军军部参谋、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金冶副会长讲:是新四军军部老供给人员参加编著,例如住北京的新四军老供给部人员胡铮、黄河等老同志。这本书未见军部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的设置。查阅1940年12月至1941年7月以前的《江淮日报》,多次见到“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也未见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报道。1994年笔者专门去函盐城市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党史工作办公室、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马洪武秘书长,查询是否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前者至今未正式答复(1998年12月盐城党史办一科科长王庭岳个人对我说:“我们重新审查新四军军部是无财政经济部。”),后二者由江苏省党史工作办公室张衡处长以组织名义明确答复,新四军序列中无财政经济部。当时中原局(1941年4月27日改称华中局)和新四军军部都设在苏北,对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都可以发指令,这是正常的,但财政经济部不属新四军序列。笔者认为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应为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简称苏北财政经济部,人们也习惯称她新四军财经部。
3.笔者查阅《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也未见有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序列。1959年,成立以陈毅、粟裕为正副主任的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编审委员会,1962年冬,完成送审稿,在送陈毅等领导干部审阅的同时,分送了原新四军的旅、军分区和华中革命根据地地委以上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同志达500余人征求意见;随后对送审稿进行重要修改,于1963年12月以“初稿”形式,用新四军抗日战争战史编审委员会编辑室名正式付印。
4.1994年10月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到北京征求原江淮银行筹建负责人李人俊同志意见时,李老说:“对照你们的打印稿回忆,整个初稿历史背景及银行筹建情况是对的。当时的财政经济部是叫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我是当事人,难道我不知道吗?”
5.1994年10月陶涛对南通市钱币学会副 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讲:“老头子(指朱毅)在世时,对五师编史人员讲,财政经济部当时只管军部和一师活动地区,其它地区不管。财政经济部不属军部序列,但归军部管。”
6.1994年10月骆耕漠对我说:“我是1941年5月从上海到苏北盐城的,当时财政经济部和江淮银行已成立,到财政经济部工作,当时又没有任命书,就是领导指派。”
7.《新四军战史》公开发行后,笔者阅后发现一些问题,曾向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法人代表兼秘书长缪国亮反映。2000年10月11日,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马洪武副会长(也是江苏省党史学会执行会长)在泰兴市“纪念黄桥战役胜利60周年学术研讨会”期间,对笔者说:“你关于新四军财政经济部序列问题的材料,前一段时间我们转中国军事科学院军史部,前天上午(即10月10日)与军史部电话联系,军史部明确回答:‘经重新审查新四军军部序列无财政经济部’”。解放军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出版,南京军区政治部组织《新四军战史》原班人马编著的《新四军征战日志》中已不见新四军军部序列有财政经济部这一内容。
8.笔者采访了南京军区政治部《新四军战史》编辑室负责人、中国新四军和华中革命根据地研究会徐君华副会长,他讲:“新四军财政经济部目前是无史料佐证,在审稿时有一位老同志提出才加上去的,原征求意见稿没有这一内容,现在看来可能是错了。”
9.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赖传珠日记》1941年1月3日载:“去电将财政经济部(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调盐城来。”1941年1月5日载:“开会讨论工作计划,拟组织苏北委员会,解决苏北问题和华中总指挥部分工等事。”这也说明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因为当时新四军军部还未重建。
10.1994年10月,原苏中军政党委员会委员周林,在家中回忆后对南通市钱币学会副秘书长黄永炎和笔者说:“未听说朱毅当什么新四军军部财政经济部部长,朱毅当时归我们领导,不可能是新四军军部财政经济部部长。”“如他当什么‘新四军军部财政经济部部长’就会变成他领导我们了,这决不可能。”这也同样说明设在盐城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11.原江淮印钞厂杨琦同志1994年在家中对笔者说:“当时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12.原江淮印钞厂韦明同志,1994年在家中对笔者说:“当时的财政经济部是苏北行政委员会财政经济部”。
13.2005年我们再次致电江苏省党史工作办公室张衡处长,张衡处长明确指出:“1994年以组织名义已明确答复:‘新四军序列中无财政经济部。’这个答复现在还是有效的。”
关于金融机构问题
《江苏钱币》2007年第四期说:“军部决定成立由军部直接领导的华中一级金融机构一江淮银行。”。1941年6月11日《江淮日报》载:“江淮银行苏中分行定期开幕行址暂设拼茶。本报讯:江淮银行自成立以来,业务进展甚速,该行以负有发展苏北农村经济,推进苏北生产建设之重大使命,该行为适应此项事业之需要,在苏中区筹设分行,并在拼茶择定行址,现在赶工装修中,订六月十五日开幕,该行营业项目为汇兑、存款、放款、储蓄、信托等。此后非但苏中区农村经济发展得一动力,商业金融亦获调剂,并闻该行行长系由苏北财政经济部副部长李人俊氏兼任之。”可见江淮银行不是华中一级金融机构,而是苏北(后改苏中)抗日根据地的金融机构。
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二次扩大会议问题
《江苏钱币》2007年第四期,认为“”1941年6月,江淮银行苏中分行在如东县拼茶镇成立。1941年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二次扩大会议以后,新四军军部根据新的斗争形势,决定暂不设立华中一级统一的银行。据此,新四军一师决定,仍沿用江淮银行行名,不再称江淮银行苏中分行,江淮银行总行受新四军一师、苏中军区和苏中行署领导。
笔者查阅了《中共江苏党史大事记》未发现“1941年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二次扩大会议”记载。
1942年11月1日中行政公署布告“《苏中区发行江淮银行钞票及兑换法币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执行战时金融政策,江淮银行总行特准苏中分行发行江淮银行钞票(以下简称江淮票),发行额暂定五百万元。”这说明1942年11月江淮银行总行、江淮银行苏中分行都存在。
(作者 王兴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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