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礼仪民俗(蓟县志 民俗部分 十卷·民国三十三年铅印本)
冠礼人至成童则加巾、加冠、加幞头,谓之“三加”,即冠礼也。古行之,今久废。
婚礼
男家凭媒妁求婚,女家允诺,则书女子年庚,交媒人送男家。按命书合算允协后,双方各具红柬,分别各书男女生辰年岁,彼此交换,谓之“定婚”。俟男家欲迎娶时,须先令媒人通知女家,再书娶帖,备礼物,谓之“下礼”。 迨迎娶之日,复具礼盒,先往女家,随后男宾二人, 女宾一人,押彩轿迎娶。甫到门,女家男女宾相揖以入,候吉时卡轿子(于)门,作乐,新人上轿,双方男女宾亦各升舆。 男家迎宾在前,女家送宾在后,轿在中间,鼓乐而行。 至门,上挂彩绸,旁竖草把。阈横马鞍。候吉时新人下轿,怀抱宝瓶,用红布蒙首,两少女搀扶,红毡铺地。于院落中放一方桌,坐北朝南,供天地纸,行三跪九叩礼。礼毕,退。再搀新人入洞房,先向喜神方,谓之“迎喜神”。 再安椅子一把,下放豆腐一块,扶之而坐,谓之“坐福”。 晚,烧红烛,吃水饺,谓之“子孙饽饽”。翌晨,舅姑派人领新人拜祖宗,再拜舅姑,以次及全家诸尊长。再从新郎拜外来诸亲友。是日,女家来男女宾,谓之“做事情”。饭后,将新郎新人均带回女家,谓之“回门”。住一宿,再一同送回。近来风气开通,亦有行文明结婚礼者。但于城偶一见之,乡僻之区仍罕觏也。
昔以财产相若、门户相当,为男女两姓必要之条件。男家聘礼,女家妆奁,在稍有资产人家决无计及多寡,而以责之对方者。惟贫困者嫁女无资,少索财礼以为嫁女时之衣饰。初婚者,男女年龄相差至多不过四、五岁。 十五岁以内结婚者,约居少数。 近年男女注重求学,婚姻渐趋重知识矣。
丧礼
普通之家于人初死,举家痛哭。再差人往各戚友处送信,谓之“报丧”。戚友家闻信,即遣人持纸帛、果供前往吊唁,谓之“棺殓”。死者家中挂命纸、殃榜于门侧,男左女右。于次日日暮或日中,再将死者大殓入棺。然后孝子亲托命纸往五道庙,绕三周,呼死者上车三,即将命纸扶置纸糊车中,用火焚之。 孝子痛哭,亲友北面行礼,孝子答礼。谓之“送行”。 贫穷小户多于此日埋葬,稍丰之家停七日或二七日不等。另具讣闻报于各亲友,云:某日成主家祭,某日酬奠发引。其仪式多本《温公家礼》。从前,有延僧道唪经,糊纸张以表示尽人子之心者,自民国以来,风气开通,多半废止。
祭礼
士大夫家,于祖宗神主前每日早晚必焚香,表尊敬,志不忘也。四时按节上供,惟清明则往墓地焚纸钱、陈酒果、扫墓、添土、焚香以祭, 并于坟上挂纸钱。 至于死者之忌日,亦多于主前上供。其供品之丰啬,视贫富而别。
岁时民俗
正月
于立春前一日,知州率僚属迎春于东郊牛芒神前,行五揖四拜礼。“立春日”黎明,于芒神前行礼毕,随各执彩鞭,鞭春牛三匝毕而散。 正月初一,为“元旦节”。 设香烛、果、酒醴庶品之仪,于祖宗及各神祠前,敬谨致祭,并拜年。 卑拜尊,幼拜长,各亲友亦交相拜贺。 近来改用阳历,各机关于一月一号,照例举行团拜。 城镇、乡村住户一般民众,仍于旧历元旦贺年。 积习难返,此见一斑。 十五日,为“元宵节”。 昔时,设宴、张灯、放花炮为乐;妇女出游,名“走百病”。今则放花炮之风已废止,然各家用纸捻灯花,拌以麻油,沿路燃撒,仍盛行也。二十五日早晨,于院内以灰作圈,中藏五谷,名曰“打仓”,祈丰收之意也。乡农家此风盛行。
二月
初二日多为“龙抬头”。家家食饼,谓之“扯龙鳞”,也有吃饺子者,谓之“攀龙角”。初三日,为“文昌诞辰”,演戏庆贺。今废止。
三月
用牲醴于社庙致祭,祈风调雨顺。二十八日,赛东岳庙会。今废止。“清明日”,陈蔬馔、挂纸钱、扫坟添土,簪柳枝于头上。
四月
初八日,登崆峒山,赛崔府君庙(查府君庙已无存,此事亦废止)。十五日,登五名山,赛圣母会。今废止。二十八日,赛药王庙会。今废止。
五月
“端五节”,挂蒲剑艾人,食角黍。儿女辈以色丝系颈上,名“百岁缕”或抽荷包。佩带,皆取趋吉辟凶之意。十三日,赛关帝庙会。今废止。二十三日,赛火神庙会。今废止。
七月
七月七,结彩线,用针“乞巧”。十五日,设麻姑于堂,荐时物,祭祖先,亦有至坟前上供并焚纸钱者,且有撒河灯、擂鼓、击钹以逐疫者。
八月
“中秋节”,亲友多以瓜、饼互相馈送。各家祭月光,举觞庆月。十八日,为“城隍诞辰”,演戏庆贺。今废止。
九月
九日,“重阳节”。制花糕,饮菊酒,提觞登高。
十月
朔日,剪纸为衣,焚于坟前或街口、路口,谓之“送寒衣”。 佣工者例于此日还家。 “立冬日”,雇工人之家,均于是日散工,亦有到小雪再散者。
十一月
十—月,为“天长节”,祭天地、祖宗。
十二月
八日,各豕作 “腊八粥” ,杂以米、豆, 复加枣、栗。 二十三日,“祭灶神”,用糖瓜作供,配以香烛。“除日”,帖春联,换门符。礼拜祭天地、祖先,谓之“辞岁”。于家中小孩散给“岁钱”,多少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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