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鄂温克族。
人口为30505人。民族概况
历史上异地而住的鄂温克族居民,曾分别被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统一民族名称为鄂温克。“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布特哈旗、阿荣旗、额尔古纳左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及黑龙江省讷河县等地。人口少而分布广,多与蒙古、达斡尔、汉、鄂伦春等族交错杂居。鄂温克族自治旗是其主要聚居区,地属大兴安岭西侧缓坡和草原。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温克族人口数为30505。使用鄂温克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分海拉尔、陈巴尔虎、敖鲁古雅三个方言。没有本民族文字。牧区学校通用蒙古语、蒙古文,农业区和靠山区通用汉语、汉文。
据考古学和人类的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居住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在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备鄂温克族体质特征的头盖骨,与头盖骨一起还发现了贝加尔湖地方特有文化与装饰。符合鄂温克人的传说。传说中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另一传说,他们的故乡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总之,鄂温克人生活在贝加尔湖以东和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的山林中,使用***、扎枪,从事打猎和捕鱼。食物用火烧着吃,或把石头烧热,放入盛水的皮桦桶中煮肉吃。取火用两块石头打击出火星,用桦皮纤维引火。住桦树皮盖的“撮罗子”。当时正处在母权制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北朝与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的某些地理、习俗与鄂温克族有渊源关系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在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的“鞠”部落等。后来,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来到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一带,明代文献中记述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即鄂温克与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清代文献中的“索伦部”,广义包括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专指则是鄂温克族。此外,称为“索伦别部”的“喀穆尼堪”,也指鄂温克的一支。
在沙俄殖民者入侵黑龙江流域以前,上述各部的鄂温克居民都已归顺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大汗政权。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以前,即已在鄂温克地区确立管辖制度,以后又日趋严密。清廷将鄂温克族以氏族为单位编成“佐”,选拔了佐领等官,每年向清朝进贡貂皮。17世纪中叶后,由于沙俄的侵略,清朝将鄂温克族迁到大兴安岭嫩江各支流(甘河、诺敏河、阿伦河、济心河、雅鲁河、纳莫尔河等)流域居住。这是“布特哈打牲部”之一,共分5个“阿巴”(即围猎场)。雍正九年(1731)将5个围猎场的鄂温克壮丁按住地规定旗色,编成八旗。次年,清朝从布特哈地区抽调1600多名鄂温克族兵丁,携带家属迁至呼伦贝尔草原,驻守边防。其后代即现在居于鄂温克族自治县的鄂温克族。清廷还曾派鄂温克族的八旗官兵驻防爱辉、墨尔根、齐齐哈尔、伊犁、塔城、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乌鲁木齐等地。他们在维护祖国的统一、保卫边疆方面作出了贡献。1732年,清朝从布特哈地区抽调一千六百名鄂温克兵丁,携带家属迁至呼伦贝尔草原地区,其后裔就是今天的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
社会经济
由于鄂温克族居住分散,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聚居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族占本族人口的半数以上,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住蒙古包,过游牧生活。早在17世纪末,鄂温克族已处于由原始社会末期向阶阶社会过渡的阶段。至1945年8月解放前,鄂温克地区已处于小家庭为主体,组成“尼莫尔”的游牧小集团。“尼莫尔”原是由三、五户以至十多户有血缘关系的保留部落外壳的游牧封建社会,其社会结构是以若干小家庭组成的生产互助单位,成员属同一氏族,没有剥削关系。后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建立在封建依附关系基础上的社会生产组织,一般由一户封建牧主和若干贫苦牧民共同组成。牧主与牧民占有牲畜的数量相差悬殊,牧场形式上是“尼莫尔”占有,实际上已产生了封建剥削。从事农业和半农半猎的鄂温克族居民早已进入封建社会。此时只有居住在额尔古纳左旗的极少数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父系家族公社阶段,生活在原始森林中,飘泊不定,住着简陋的帐幕——“撮罗子”。因他们饲养驯鹿,常被称为使用驯鹿的鄂温克人,过着共同狩猎、平均分配的原始社会生活。
在漫长的旧社会里,鄂温克族人民深受苦难,处于日趋贫困衰亡的境地。在清代,统治者驱使他们去打仗,大多死于战场。日本侵略者实行种族灭绝政策,加上天花、伤寒、性病等蔓延,人口急剧下降。1931年辉河沿岸鄂温克族居民为3000多人,到1945年只剩存1000余人。1945年8月,鄂温克族获得新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帮助他们恢复和发展生产。1947年开始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牧区、农区(包括靠山区)进行民主改革;在尚保留原始社会残余的游猎区,则大力扶助他们发展生产,通过合作化使之直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到1958年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同年8月1日成立了鄂温克族自治旗,还先后建立5个民族乡和一个民族索木(区)。培养出许多本族干部。自治旗成立以来,逐步改变了过去“逐水草而居”的状况,实行定居放牧,一批猎民、牧民新村相继出现在林区和草原。采取“以牧为主,结合畜牧业发展多种经济”的方针,使畜牧业迅速发展;兴修水利,开发缺水牧场2000多平方公里,基本上实现了割草、运草、提水、药浴、弹毛、制毡等方面的机械化。牲畜头数比1949年增长7倍多,牲畜和畜产品有20多种跨入出口物资行列。农业、编织、养鹿、捕鱼以及采集木耳、榛子、蘑菇等多种经营逐步发展起来。辉河两岸有200多里长的天然芦苇资源,每年都为国家提供大批优质造纸原料。鄂温克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较显著的改善。1945年前,他们几乎全是文盲,自治旗成立时仅有9所小学,现在小学教育已普及,并有了18所中学,还有不少青年迈进大学之门,一支本民族的知识分子队伍正在成长。在鄂温克地区基本上建成了医疗卫生防疫网,“克山病”已经得到控制,旧社会流行的瘟疫已绝迹。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项事业更是蒸蒸日上。
文化艺术
鄂温克族的民间文学十分丰富,有历史传说、神话、故事、谚语、谜语等,生动感人。虽产生于不同时代,但都反映了现实的生活。例如:“人类来源的传说”对他们的迁徙历史、古代生活和自然景象都作了朴素的描绘和解释。当代文学的著名作家有乌热尔图,他的代表作有《一个猎人的恳求》等。他们能歌善舞,民歌优美动听,风格独特,即景生情,即情填词。特别是牧歌和猎歌,表现了鄂温克族勇敢而质朴的性格。每逢年节或举行婚礼时,多由妇女跳鄂温克舞蹈。“努给勒”舞步独特,刚健有力,节奏性强,以“跟靠步”和“跺步”为其舞蹈特点。猎区的舞会多在晚间围绕篝火举行,主要跳“跳虎”和“猎人舞”等舞蹈。鄂温克族居民从青少年时即开展射击、跳高、跳远、撑杆跳、滑雪等运动。造型艺术有刺绣、雕刻、绘画等,喜在器皿上饰以多种花纹图案,并善于用桦皮作原料制成禽兽形状的儿童玩具。
生活和风俗习惯
鄂温克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尚保有氏族外婚及姑舅表婚的特点,婚姻只能在不同氏族之间进行,同一氏族内禁止通婚。他们也与蒙古、鄂伦春、达斡尔等族通婚。在陈巴尔虎旗的鄂温克人中尚保有“逃婚”习俗,互恋的青年男女决定结婚日期后,女方乘黑夜逃至男方所塔的“撮罗子蟹里,由候在此处的老妇把姑娘八根小辫改梳成两根,即成为合法的婚姻。人死后,以前曾行天葬(即风葬),后因受邻近兄弟民族的影响,多改土葬。
鄂温克族的日常生活中,桦皮占有一定的位置,可称之为“桦皮文化”。其打猎、捕鱼、挤奶用的制品很多都是用桦皮制作的。餐具、酿酒具、容器、住房“撮罗子”、篱笆、皮般。甚至人死后裹尸都用桦皮制作。除此外,鄂温克族许多服饰也是用桦皮做的。象桦树皮帽、桦树皮鞋等十分广泛。各种桦树皮制品,尤其是桦树皮容器,除了轻便实用外,还配有花纹图案装饰。一般妇女从七八岁开始学习世代相传的雕刻、压印、绘画、拼贴等手艺,逐步产生了钻研技艺的热情,对器皿用具进行美术创作。图样多源于生产、生活之中,有花草、树木、山峰、虫鱼、石崖等模仿自然构图,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
鄂温克族人不但勤劳、勇敢、纯朴、爽快,而且具有诚实的美德。在鄂温克族猎人和牧人中,不知道什么叫偷窃。猎人和牧民在森林和草原上设有仓库,存食品、衣物、工具等,从不上锁,如果有人途中断粮、缺衣,可以到任何二个仓库去取。鄂温克族讲究礼节,非常好客。年轻人见到长辈,要施礼问安和敬烟。最通常的礼节是屈膝、侧身、拱手作揖。家中来了客人被认为是喜事,牧区对客人敬以奶茶,猎区则以鹿或犴的胸口肉以及驯鹿奶待客。节日主要有祭敖包、阴历年和“米阔勒”节等。祭敖包时要宰牛、羊作祭品,祈求人畜平安。每次敖包会上还要举行赛马、摔跤等活动。“米阔勒”节是生产节日,每年夏历五月二十二日举行,这一天要给马烙印、剪鬃、去势、除坏牙,给羊剪耳记号等,并举行宴会。
宗教信仰
过去,鄂温克族多信萨满教,牧区的居民同时信喇嘛教。1945年前还保留有动物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等残余,部分氏族以鸟类和熊等为图腾崇拜对象。各氏族或大家族有巫师“萨满”,多由头人(酋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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