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元史》(二十四):王姓列女。
至大间,建德王氏女,父出耘舍傍,遇豹,为所噬,曳之升山。父大呼,女识父声,惊趋救,以父所弃锄击豹脑,杀之,父乃得生。阚文兴妻王氏,名丑丑,建康人也。文兴从军漳州,为其万户府知事,王氏与俱行。至元十七年,陈吊眼作乱,攻漳州,文兴率兵与战,死之。王氏被掠,义不受辱,乃绐贼曰:“俟吾葬夫,即汝从也。”贼许之,遂脱,得负尸还,积薪焚之。火既炽,即自投火中死。至顺三年,事闻,赠文兴侯爵,谥曰英烈;王氏曰贞烈夫人。有司为立庙祀之,号“双节”云。
李君进妻王氏,辽阳人。大德八年,君进病卒,卜葬,将发引,亲戚邻里咸会。王氏谓众曰:“夫妇死同穴,义也。吾得从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抚棺大恸,呕血升许,即仆于地死。众为敛之,与夫连柩出葬,送者数百人,莫不洒泣。
王氏,燕人张买奴妻也。年十六,买奴官钱塘病殁,葬城西十里外。王氏每旦被发步往奠之,伏墓大恸欲绝,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阕,舅姑谓之曰:“吾子已殁,新妇年尚少,宜自图终身计,毋徒淹吾家也。”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于张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岂可复履他人门乎!”固不从。茕居三十年,贞白无少玷。
赵美妻王氏,内黄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忠,舅姑念其年少无子,欲使更适人。王氏曰:“妇义无再醮,且舅姑在,妾可弃而去耶!”舅姑乃欲以族侄与继婚,王氏拒不从。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绳自经死。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惊叹,为医疗百日乃愈。状上,并旌之。
是岁,又有偃师王氏女名安哥,从父避兵邙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见安哥色美,驱使出,欲污之。安哥不从,投涧死。有司言状,并表其庐。
(卷二百列传第八十七列女一)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则愈。”乃尝其粪,颇甘,王氏色愈忧。士玄嘱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为出此言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尚复有他说乎。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数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乃哭曰:“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酒礼祭士玄于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殁。王氏居丧,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于园中。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王氏被执,绐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实无藏金,汝可于此杀我。”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张栋妻王氏语家人曰:“吾为状元妻,义不可辱。”赴井死。其姑哭之恸,亦赴井死。
(卷二百一列传第八十八列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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