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路路通 发表于 2012-4-25 10:23:09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明史》(九):王彰、王卺、王得仁、王一。

  王彰,字文昭,郑人。洪武二十年举于乡,补国子生。使山东平籴,以廉干称,擢吏科源士。逾年,革源士,改给事中,累迁山西左参政。
  永乐五年召为礼部侍郎。父丧,服除,改户部。陕西大疫,奉使祀西岳。新安民鬻子女偿赋。彰奏为蠲除,赎还所鬻。改右副都御史。
  陕西佥事马英激肃州番为变,杀御史及都指挥。彰劾英,置极典。又劾御史陈孟旭受赇枉法、文献盗银课、及金吾指挥李严逐母不养,皆坐死。他所论劾甚众。十一年从帝北巡。彰有母年八十余矣,命归省,赐其母冠服金币。谕之曰:“君子居官不忘亲,居家不忘君。凡所过,民安否,吏贤不肖,悉以闻。”彰还,奏事称旨。久之,进右都御史。
  十九年,帝遣廷臣二十六人巡抚天下,彰与给事中王励往河南。终明世,大臣得抚乡土者,彰与叶春而已。河南水灾,民多流亡,长吏不加恤。彰奏黜贪刻者百余人,罢不急之征十余事。招复流民,发廪振贷,多所全活。还朝,命督饷北征。仁宗即位,河溢开封,命彰与都指挥李信往振恤。
  宣德元年五月,命彰自良乡抵南京巡抚军民。寻以所言率常事,降敕切责,令详具利病以闻。复谕侍臣曰:“两京相距数千里,驿使往来为扰,或遘水旱,小民失所,朝使还及御史巡历皆不以告,故遣彰往视。今所奏多细故。大臣如此,朕复何望!卿等当悉朕意,君臣同体,勿有所疑。”寻召还,命与都督山云巡山海至居庸诸关隘。逾二月还,奏将士擅离者,帝命逮治。遂命兵部三月一遣御史、给事中点阅。明年四月卒于官。
  彰严介自持,请托皆绝,然用法过刻。其母屡以为言,不能改。时刘观为左都御史。人谓“彰公而不恕,观私而不刻”云。
  王卺,郿人。永乐中乡荐,历山东左布政使,所至有惠政。正统六年入为工部侍郎,代吴中为尚书。归家十五年卒。
  (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
  王懋,修武人。永乐末进士,为海丰知县。后超擢西安知府,亦有声。
  (卷一百六十一列传第四十九)
  王得仁,名仁,以字行,新建人。本谢姓,父避仇外家,因冒王氏。得仁五岁丧母,哀号如成人。初为卫吏,以才荐授汀州府经历。廉能勤敏,上下爱之。秩满当迁,军民数千人乞留,诏增秩再任。居三年,推官缺,英宗从军民请,就令迁擢。数辩冤狱,却馈遗,抑镇守内臣苛索,政绩益著。
  沙县贼陈政景,故邓茂七党也。纠清流贼蓝得隆等攻城。得仁与守将及知府刘能击败之,擒政景等八十四人,余贼惊溃。诸将议穷搜,得仁恐滥及百姓,下令招抚,辨释难民三百人。都指挥马雄得通贼者姓名,将按籍行戮,得仁力请焚其籍。贼复寇宁化,率兵往援,斩首甚众。民多自拔归,贼势益衰。
  贼退屯将乐,得仁将追灭之,俄遘疾。众欲舆归就医,得仁不可,曰:“吾一动,贼必长驱。”乃起坐帐中,谕将吏戮力平贼,遂卒。时正统十四年夏也。军民哀恸。丧还,哭奠者道路相属,多绘像祀之。天顺末,吏民乞建祠。有司为请,诏如广东杨信民故事,春秋致祭。
  子一夔,天顺四年举进士第一。授修撰,进左谕德。成化七年,彗星见。应诏陈五事:请正宫闱,亲大臣,开言路,慎刑狱,戒妄费。语极剀挚,被旨切责。累迁工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正德中,谥文庄。
  (卷一百六十五列传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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