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明史》(十五):王来、王轼。
王来,字原之,慈溪人。宣德二年以会试乙榜授新建教谕。宁王府以诸生充乐舞,来请易以道士。诸王府设乐舞生始此。六年,以荐擢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属吏,敕有“请自上裁”语。来言:“贼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请而后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来数抑之。武还,诉于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及报命,奖谕甚至。
英宗即位,以杨士奇荐,擢山西左参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便。”又言:“郡县官不以农业为务,致民多游惰,催征辄致已命。朝廷悯其失业,下诏蠲除,而田日荒闲,租税无出,累及良民。宜择守长贤者,以课农为职。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听其均分,原主复业则还之。蚕桑可裨本业者,听其规画。仍令提学风宪官督之,庶人知务本。”从之。
来居官廉,练达政事。侍郎于谦抚山西,亟称其才,可置近侍。而来执法严,疾恶尤甚,以公事杖死县令不职者十人。逮下狱,当徒。遇赦,以原官调补广东。来自此始折节为和平,而政亦修举。正统十三年迁河南左布政使。明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及湖广襄阳诸府。也先逼京师,来督兵勤王。渡河,闻寇退,乃引还。
景泰元年,贵州苗叛。总督湖广、贵州军务侯璡卒于军,进来右都御史代之。与保定伯梁珤,都督毛胜、方瑛会兵进讨。至靖州,贼掠长沙、宝庆、武冈。来等分道邀击,俘斩三千余人,贼遁去。已,复出掠,官军连战皆捷。贼魁韦同烈据兴隆,劫平越、清平诸卫,来与方瑛击败之。贼退保香炉山,山陡绝。胜、瑛与都督陈友三道进,来与珤大军继之。先后破三百余寨,会师香炉山下。发砲轰崖石。声动地。贼惧,缚同烈并贼将五十八人降。余悉解散。遂移军清平,且檄四川兵共剿都匀、草塘诸贼。贼望风具牛酒迎降。
贼平,班师。诏留来、珤镇抚。寻命来兼巡抚贵州。奏言:“近因黔、楚用兵,暂行鬻爵之例。今寇贼稍宁,惟平越、都匀等四卫乏饷。宜召商中盐,罢纳米例。”从之。
三年十月召还,加兼大理寺卿。珤以来功大,乞加旌异。都给事中苏霖驳之,乃止。来还在道,以贵州苗复反,敕回师进讨。明年,事平。召为南京工部尚书。英宗复辟,六尚书悉罢。来归。成化六年卒于家。
王轼,字用敬,公安人。天顺八年进士。授大理右评事,迁右寺正。录囚四川,平反百余人,擢四川副使。岁凶,请官银十万两为籴费。以按嘉定同知盛崇仁赃罪,被讦下吏。事白,还职,改陕西。
弘治初,擢四川按察使。三年迁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八年进右副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旋命巡抚贵州。明年入为大理卿,诏与刑部裁定条例颁天下。
十三年拜南京户部尚书。寻命兼左副都御史,督贵州军务,讨普安贼妇米鲁。时镇守中官杨友、总兵官曹恺、巡抚钱钺共发兵讨鲁,大败于阿马坡。都指挥吴远被执,普安几陷。友等请济师,乃以命轼。轼未至,而友等遣人招贼。贼扬言欲降,益拥众攻围普安、安南卫城,断盘江道,势愈炽。又乘间劫执友。右布政使闾钲,按察使刘福,都指挥李宗武、郭仁、史韬、李雄、吴达等死焉。
轼至,以便宜调广西、湖广、云南、四川官军、土兵八万人,合贵州兵,分八道进,使致仕都督王通将一军。十五年正月,参将赵晟破六坠寨。贼遁,过盘江。都指挥张泰等渡江追击,指挥刘怀等遂进解安南卫围,而恺、通及都指挥李政亦各破贼寨。贼还攻平夷卫及大河、扼勒诸堡,都御史陈金以云南兵御之。贼遁归马尾笼寨。官军聚攻益急,土官凤英等格杀米鲁,余党遂平。用兵凡五月,破贼寨千余,斩首四千八百有奇,俘获一千二百。捷闻,帝大喜,嘉劳。召还京,赐赉有加,录功,加太子少保。已,改南京兵部,参赞机务。连乞致仕,不允。武宗立,遇疾复请。诏加太子太保。赐敕乘传归。卒,赠太保,谥襄简。
(卷一百七十二列传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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