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川 发表于 2012-8-11 13:00:23

民国时期,上海报刊上的男女征婚标准。

  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国日报》登出的《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
  三、高尚的人格;
  四、风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
  五、对于女子的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
  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
  七、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
  八、有创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同一天的上海《民国时报》青年男子征婚:
  我所希望于女子者,约有十项:
  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
  二、要有概括地眼光以及学识;
  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
  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
  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
  六、不要眼光势力;
  七、不要自我太强;
  八、不要太无意见;
  九、不要见人羞怯;
  十、不要态度虚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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