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如何招考公务员?增设考点,考试时间长。
民国时期是如何选拔“公务员”的?南京市档案局现存民国档案上万卷,其中涉及公务员考试、任用、管理的有上千件。作者用详实的档案资料以及分析显示出民国时期公务员考试、任用、管理的脉络和走向。可见,那时的考试其实并不简单。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后,宣告2000多年封建帝制结束。而治理国家需要的大量行政人员从何而来,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考题。经过研究,民国政府于1931年7月在南京举行了首次“高等考试”,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政府行政部门之中。
这第一届“公务员考试”轰动一时。档案显示,虽然最终只录取100人,仍然吸引了全国各地约2000人报名,其中,以江苏、湖南两地的考生最多。考试那几天,南京大小旅馆顿时爆满,有的考生只能投亲靠友或借住在老百姓家。
针对第一届考试时考生从全国各地来南京赶考,存在舟车劳顿、交通不便、住宿困难等问题,各地纷纷提议,“中国之大,应按照行政区域划分,设立分考点”。后来经负责考试的民国考试院、行政院研究决定,从1936年开始,除南京之外,增设北平、沈阳、广州3个分考点。
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只有一天,而在民国时期考试时间则要长得多。第一届从7月15日考到7月21日,长达一个星期。此后大体沿袭这个模式。
考试一般分为普通行政人员考试、财务行政人员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五种。
其中,难度最大的是外交官领事官考试。考试课目分为:国父遗嘱(政治)、国文(论文及公文)、中外历史及地理、宪法、外文(中俄文互译)、俄文作文、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中外国际条约、国际关系与国际贸易等10门。可见当时最热门的外语不是英语,而是俄语。除了笔试、面试,还要有半年实习期,合格后才能录用,由政府派遣出国到使馆工作。
那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也要参照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只是不用实习期了。
现在公务员考试,被录取后便可上岗,民国时期则不是这样,要等出现空缺才补人。当时,流传着“魏市长任上考取,马市长任上用”的故事,一份“陈壁光等四人通过高等考试请依法荐用致马市长的信函”档案,记录了这桩事情的来龙去脉。
1931年南京市市长为魏道明,当年参加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陈壁光、李如霖等4人虽被录取,但由于没有空岗,只能等着。一直到1935年4月,事情才有了转机,岗位有空缺了。当时的南京市社会局专门打了报告给市长,请求批准任用这4人,而此时南京的市长已换成了马超俊。经马市长批准,4人分别被分配到社会局、财政局、教育局供职,正式上班是1935年,距被录取已整整过去4年时间。
民国时期南京是首府,也是特别市,每一名被录取者进市政府任职,都要经过市长审批。一份“关于送1947年高等考试及格人员顾子聪等履历书等件请市政府查办”的档案,真实地记录了这件事。
顾子聪,24岁,国立中央大学土木工程系毕业,1947年高等考试成绩是“中等第9名”,被录取,任用单位是“南京市公务局”,报告送上去后,当时的市长沈怡签了一个字“可”。这样,这名南京小伙子就上岗了。
公务员停薪留职不是现在才有,民国时期也有这样的案例。一份“关于参加高等考试受训期间改为停薪留职给卫生局呈文”,就披露了一次“停薪留职”的过程。
陶骏奇在南京市卫生局工作,1946年5月他向局长递交了这份申请停薪留职的报告:“庸才在局工作8月以来,建树毫无,在外受训4个月期间仍在本局支薪,尸位素餐,日增惶恐,拟请停薪留职,以便日后再效驰驱,是否有当请签请,核夺谨呈。”当时局长审批意见是“受训期间准予停薪留职”。
专家介绍,民国时期对于“停薪留职”没有专门规定,而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从整体上看,那时对公务员的管理有一套完整规范制度,今天看来仍有值得参考和借鉴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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