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买车三年的苦与乐—养车篇。
没车的人羡慕有车的,有车的却在为养车苦恼着。拿到驾驶证两年我才有幸开上了自己的车,这还得感谢自己的老婆啊。结婚的时候,老丈人从市里买了辆雪佛兰乐驰作为我老婆的陪嫁。让我着实很兴奋,虽然没有买到自己最喜欢的车,但是聊胜于无嘛。老婆不会开车,而我很喜欢开车,自然而然我就成了家里的专职司机,也让我终于有机会锻炼一下自己的技术,一展自己的才华了,呵呵。有车的人都说养车是一个无底洞,维修、耗油、保险、车审都要钱,一年下来得花上万的血汗钱啊,一般人千万别惹车上身啊,承受不住啊。我以前听到这话还不以为然,现在我也终于尝到了养车的痛苦与无奈。
一、保养与维修
开车的人都知道,车是需要保养的,保养的费用是很高的,而且所有的4S店都有这样的规定:三个月或3000公里必须到4S店进行第一次保养。这次保养是免费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并没有告诉我们究竟按照三个月还是3000公里哪一个标准来判断我们的爱车该去保养了,我开始时还认为是由车主自主选择呢。因为我就开车在县城里跑跑,快四个月了,车子还没有跑2000公里,我们县离市要有150余公里,来回很不方便,时间也不太好安排,所以一直也就没有当回事,没有及时去4S店定期保养。
直到有一天,我的车载cd机莫名其妙的出问题了,面板损坏了,各个开关都不管用了。因为买车的时候,4S店说这种设备是保修包换的,我就请假驱车跑到了4S店。来回300公里,油钱、过路费加在一起200块,谁承想,4S店再看了我的维修保养记录后告诉我,我没有定期保养,虽然我的里程数还没有达到3000公里,但是却已经距离买车时已经有3个月零6天了,超出规定6天,他们拒绝免费保养,拒绝免费更换cd面板。
不能辛辛苦苦的白跑一趟啊,只好自费保养了一次。4S店只不过是给换了换机油,换了换三滤,一次保养就要走了我260块。在任何一个维修保养厂中用最好的机油和滤芯都不会超过180块的,这不是讹诈吗?
Cd机是一件外置车载设备,它的损坏和保修包换,跟车子保不保养有什么关系?保养又是不是保养cd机,4S店凭什么以我仅仅超过几天时间没有按期保养就拒绝给我维修更换面板呢?这不是霸道的强盗逻辑吗?
在网上也看到很多网友讨论这个问题,很多人都说这是4S店的一种手段,他们可以用这种高价保养的方式来逼的顾客不能按规定保养汽车,他们就可以以此来拒绝为顾客的汽车进行保修包换了,让他们省去了很多麻烦。
4S店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它的核心含义是“汽车终身服务解决方案”。其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为顾客、为大众服务的,是为了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为顾客提供装备精良、整洁干净的维修区,现代化的设备和服务管理,高度职业化的气氛,保养良好的服务设施,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迅速及时地跟踪服务。而现在4s店成了想尽办法应付顾客,帮助厂家逃避责任的工具,已经失去了4s店存在的积极意义。
4S店你的S的意思难道是耍你、耍我、耍顾客、耍大家吗?我花了500块买了个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过4S店,我是穷人啊,没有那么多血汗钱让他们坑啊。
二、车祸与车险
我国的车辆增加速度迅猛,开车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的驾驶技术参差不齐,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拥挤,每年都会发生数十万交通事故。开车的人,无论你的技术有多好,都无法避免磕磕碰碰,你不撞他,他也可能撞上你,甚至即便你好好的停放在停车场,都有可能碰上非常倒霉的被某个人倒车给你制造一个触目惊心的大坑。惜车之人自然不会让坑坑洞洞的伤痕来影响爱车的美观,这样每年修车的费用也是让人心疼不已的,靠自己担负是有点不现实的,这就要靠给自己的爱车投保,由保险公司来帮我们担负了。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这个分很多种,太繁杂就不赘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属于第三者责任险。除了交强险外其他各险种有车主自主选择。其他险种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我国的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制度还不完善,这就导致了在投保、理赔上埋下了纠纷隐患。
找尽理由来拒绝理赔似乎成了保险业最司空见惯的现象,找茬成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职业习惯。我的技术还算可以,但是常在河边走,难保不湿鞋啊,买了车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给爱车买上一份保险。刚买了车就有亲朋好友诚恳的告诫我,买保险要去有朋友、有亲戚的保险公司买,不然你的钱只会打水漂,等出了事,保险公司会想尽办法拒赔的。听人劝吃饱饭,父亲帮我找了一个好朋友所在的保险公司,虽然该公司小了一点,但是熟人好办事,理赔的时候不会出什么麻烦的。第一次投保没什么经验,就买了第三者和不计免赔,拿了2000多块。这一次保险倒是没有打了水漂,半年后,我就出了一次交通事故。
那是在一个城中村的街上,街很窄,我鸣着嘀拐弯,结果一辆摩托飞驰而来,擦上了我的车头。我紧急刹车,但是对方的摩托还是砸在了我的机顶盖上,人也飞了出去。不幸中的万幸,对方并没有受太重的伤,只是挤伤了脚脖,但是摩托前部却撞烂了。不知道是不信任交警还是当事人想要讹诈对方,一般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总是先呼朋唤友给自己壮胆,一群人将事故现场团团围住,开始你吵我嚷,讨价还价,开车的一方将保险公司的人叫来考察现场,却没有人会报警。我们这次自然也没有例外,对方就是这个村里的人,呼啦啦来了一群里把我们围住了,而我们这边却只有6、7个人,还有一个是保险公司的。虽然保险公司的人认定是对方肇事,但是对方仗着人多,非让我赔偿他们的损失,根本不跟我们讲理,而且这个村里的人历来以霸道不讲理闻名。即便我们报警,交警来了,按照惯例也会说,车跟摩托碰了,无论谁的错,开车都得赔骑摩托的,摩托跟自行车碰了,骑摩托的都得赔骑自行车的。我不知道这是国家规定还是交警的处理原则。最后我们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但是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不是投保车辆肇事他们将拒绝理赔,如果不是在熟人的保险公司投的报,这赔偿就得让我们自己掏腰包了。保险公司的叔叔想了个办法,别通知交警了,他给造个假现场,拍个照片上报公司,双方的维修医疗费用全都有保险公司担负了。事后,这位叔叔告诉我,如果不是自己人,即便是我肇事的,他们都有办法认定为对方肇事,直接拒绝理赔,溜之大吉,保险公司的钱哪是那么好挣的啊。
这几年,油价也越来越高,从一开始每公升3块多钱上涨到了6块3,即便只是在县城内跑一跑,每个月也得3、4百块,用掉我四分之一的工资,比割我肉还难受啊。每天脑袋里,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油费在我脑袋里转啊转的,压的我喘不过气来。无奈啊,虽然现在大家都有点钱了,但是说真的,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是买的汽车,养不起车啊。我和老婆一商量,把车停了吧,除了刮风下雨,掉雹子,出远门。这车大爷咱们就在车库里供着吧。
我们开的不是车,是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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