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全席与清代盛宴。
说起满汉全席,自然让人想起清朝。据说,清入关以前,饮食还不太讲究,宫廷宴席非常简单。一般宴会都在露天举行,大家在地上铺上兽皮,围拢一起,席地而坐,类似于今天的野餐。《满文老档》记载:“贝勒们设宴时,尚不设桌案,都席地而坐。”菜肴,一般是火锅配以炖肉,猪肉、牛羊肉加以兽肉。皇帝出席的国宴,也不过设十几桌、几十桌,也是牛、羊、猪、兽肉,用餐刀割肉为食。清入关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清朝统治者为了显示皇朝的权势和声威,为了搞好与边疆的关系,为了显示满汉合一,为了激励臣下、笼络人才,当然也为了帝王生辰或者时令节日,在中国人素来重视的“吃”字上大做文章,极尽宴饮铺张之能事。
据《大清会典》和《光禄寺则例》说,康熙年间,最豪华的宫廷一等宴席称为蒙古亲藩宴,用来招待蒙古亲家朝会等大典,钦定每桌价银八两。按当时和现在的货币购买力初步估算,这种满席,每桌费用约合今天人民币4000元。
宫廷各种宴席,按照级别各有一定的标准:皇帝大婚、部队凯旋、公主或郡主成婚等各种筵宴,元旦、万寿、冬至三大节贺筵宴,也就是宫廷所设的“满席”,规定每桌价银四两四钱三分;设筵招待朝鲜进贡的正、副使臣,西藏达赖喇嘛和班禅的贡使,及蒙古王公等的“满席”,规定每桌价银三两三钱三分;赐宴经筵讲书,衍圣公来朝,越南、琉球、暹罗、缅甸、苏禄、南掌等国来使的“满席”,规定每桌价银二两二钱六分。还有赏赐大臣、与民同乐的宴席,其等次相应降低。这些宴席价格都不菲,最次一等一席的耗费也相当于当时普通百姓一家二年的收入。
如此繁多、盛大的宴席,自然要求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和高超的厨艺。因此,清廷在六部九卿中,专设光禄寺卿,专门管理大内筵席和国家大典时宴会事宜。
宫廷宴席如此,那么为人津津乐道的“满汉全席”究竟是在何时、何等场合出现的呢?抑或本来就没有什么正式的“满汉全席”这一名目?
有人说,满汉全席肇始于扬州。乾隆年间,江苏仪征人李斗所著《扬州画舫录》第四卷《新城北录》中,记载了一份为六司百官备办饮食的食单,称之为“满汉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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