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手”的传说与明清“湖广填四川” 。
内容提要:流传于全国各地的关于“解手”的民间传说,皆认为它的起源与历史上的移民迁徙有关。但在归源于哪一个具体历史时代上,却因地区差异而产生较大的分歧:四川以外地区一致认为,“解手”是明初强制移民政策的产物;而唯独只有四川地区断言,这是清朝政府下令干的。本文从四川地区存在一个明代洪武大移民时代,毫无例外会出现强制移民现象,而清初四川不具备推行强制移民政策条件的比较研究中,破解了四川地区把“解手”传说归源于清初的奥秘。推测这是由于混淆了发生在明、清历史上两次“湖广填四川”运动性质的结果,指出这一切都是“附会”历史在作怪。一、传说与历史
在中国民间文学作品中,以“解手”的传说故事最为长久普及,遍及全国各地。“解手”一词,在通行的各种词典上,释义基本相同,就是指解大小便,但对它的来源未作任何说明。流传于各地的传说,充分发挥了民间故事富于想象的特点,对“解手”一词来历所作的解释,内容大同小异,都认为它与历史上捆绑“押解犯人或移民有关”。
北京《汉语教学》网,选录《中国民间掌故精选》说:
“解手”这个口语,大人小孩都懂得,就是“方便”的意思。有谁会想到这个口语的来历却包含着苦难呢!
明太祖以前,由于长期的战乱,南方各地的老百姓大都逃往比较安稳的山西省,这就使江南缺乏劳动力,而山西人口过分稠密起来。
明太祖登上皇位后,为了尽快恢复南方的生产,巩固自己定都南京的政权,便下令要逃走的老百姓回到南方。
从山西到江南路途很远,朝廷担心这些移民不肯返回,便派人强行押送,还用一根绳子把他们的手捆住,挽一个结,一个连一个鱼贯而行。
在整个漫长的步行过程中,人人都要“方便”,怎么办呢?移民们便请求押送的役吏把捆住手的绳扣解开,“方便”之后再重新捆上,于是“解手”成了移民们“方便”的同义语。
由于这次的移民时间延续很长,人员又数以万计,这个词儿使用的人数又多,渐渐地就变成为专用口语而流传下来。(《解手》)
类似的传说,在山西、河北、河南、山东、安徽地区广为流行。为节省篇幅,不一一俱列。仅引述一位山东的作者的解释:
明初山西移民山东……对山东民俗语言的影响以“解手”一词最具代表性。民间传说中“解手”一词是这样来的:官兵们在押解的过程中用长绳串连着把移民们反捆起来,由于长途跋涉,途中经常有人要小便,只好向官兵报告:“老爷,请解开手,我要小便。”次数多了,就把口头的请求也趋于简单化,只要说声“老爷,我解手”,都明白了是要小便。久而久之,“解手”便成为大小便的代名词,并且在有洪洞移民地区广泛流传开来。
“解手”的传说,不仅在北方地区十分普及,而且,在南方地区也广为流行。有一位武汉的作者,对“解手”在当地的流传及其词源作了如下的考察:
武汉话把上厕所叫“解(ɡǎi)手”。大便叫解大手,小便叫解小手。俗语有“吃起萝卜像在吃藕,打起嗝来像在解手”。按说,上厕所是解裤子,怎么是解手呢?……经查,元代时就有“解”、“小解”的说法。《清平山堂话本·戒指儿记》:“小生前日腹坏,至今未好,借解一解。”元·无名氏《盆儿鬼》第三折:“俺可要起来小解了。”可见“解手”一词起源于元明,与押解犯人或移民有关。史载,明初有大批江西人迁入湖北。
在四川的民间传说中,“解手”更是妇孺皆知的故事。只不过,它摇身一变,成为发生于清代的事情了。《四川传说》中,对“解手”故事的来历,作了与众不同的解说:
四川人上厕所大小便为“解手”,大便叫“解大手”,小便叫“解小手”,这种叫法真怪。不过,这当中却有过缘故由。
传说明朝末年,张献忠义军入川,官府出兵镇压,双方你来我往,死伤很多,加上天灾瘟疫,四川不少地方,十室九空,断绝人烟。清朝皇帝坐天下以后,害怕四川人烟绝了,没人交税纳粮,就在湖南、湖北、广东、福建等地强令大批百姓到四川安家落户。中国也有很强的乡土观念,都不愿离乡背井到四川来。朝廷只好出动大批兵勇,强迫老百姓搬迁。为了防止移民中途反抗,就把他们的手统统捆起来,用鞭子赶着走。但是,屙屎屙尿,正明公道,官府再凶,也不能不让百姓拉屎拉尿。在捆送途中,移民要大小便,只好叫押送的人松开绳子,解放手足。久而久之,“解大手”、“解小手”就成了拉屎拉尿的代名词。 (《“解手”的来历》)
归源于不同时代的“解手”传说,不仅在民间流传,而且还不同程度地渗透到历史研究之中。由于众多的版本中,只有四川一家与众不同,因此,这里仅以四川为例,着重剖析一下传说是如何在附会历史中产生作用的。
早在抗战时期,寓居四川的史学大师顾颉刚先生,就曾经以杂记的形式,对流传于该地的“解手”一词的含义和来历做过一番考证,并把它同“清初政府强迫移民”联系在一起:
俗谓溲溺为“解手”。初不明其义,及入四川,乃知明末蜀人未遭张献忠屠戮者仅得十之一二,膏沃之地尽化草莱。故清初政府强迫移民,先以湖广之民填四川,继以江西之民填湖广。当移民之际,悉系其手,牵之而行,若今日之拉壮丁然。被移者内急,辄请于解差曰: “解手!”遂相承以解手作便溺之代称,流传外方,莫诘其义。犹学童应试,就厕时必领出恭牌,亦遂称就厕为“出恭”也。 (《蕲弛斋小品》)
后来,到了20世纪70年代,四川大学胡昭曦教授终于在一部严肃的史学著作——《“张献忠屠蜀”与“湖广填四川”考辨》中,第一次把“解手”这个民间传说引入历史研究领域,并试图在清初四川移民潮流中,把传说中那些属于被捆绑押解的对象寻找出来:
四川民间曾传说:“从湖广来的人,祖先是被捆绑着双手押来的,他们要解大小便就得松绑。现今四川人把大小便叫‘解手’,就是这样来的。”这个传说,可能指的是两部分人:一部分是前面说到的,清王朝命令清查流移离川之贫苦人民,由四川差官接来安插。所谓“接”就是“查令回籍”,押还故里。另一部分则是这些曾经参加起义的人,被押解落业归农。
稍后,孙晓芬女士在《清代前期的湖广民填四川》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了清政府推行强制移民政策的见解,表达了她对这一政策下“成群”移民被“捆绑移送入川”的诠释:
移民“奉旨入川”即“诏入川”,其性质就是由(清)政府倡导, 由居民所在地的职能部门强行实施的。在有的居民尚不愿意移民到四川、或是尚不知移民的好处时,当地职能部门强制进行。再就是有的基层官员为了多招民,不管愿意不愿意,一声令下集中,成群捆绑移送入川,虽然笔者在查阅族谱等文字记载时,这种强制入川的资料不多,但在民间的口碑流传中,不少涉及到关于四川人为何喜爱双臂反背在背上走路,为何称解小便为“解手(相传“湖广民填四川”时,是双手反剪在背上,捆着上路入蜀的。途中要小解,只有松绑解手才能方便,于是把小解——小便称为“解手”了)。
从以上引述中可见,四川的史学工作者对待民间传说中“解手”一词产生于清朝初年的口碑资料,是采取部分或基本采信的态度,从而在根本上排除了与明初强制移民政策发生关系的可能性。
后来,一位出生在重庆,工作在湖北的张国雄教授,出于专业研究的需要和对地域差异敏感的体验,率先揭开了长期笼罩在“解手”传说之下的不同地域间的学术文化分歧。张国雄在《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一书中,首先指出,流传于湖北地区的有关“解手”的民间传说,与明初的强制移民政策有关,本非空穴来风:
笔者在湖北县市搜集资料的过程中,经常听到这样一种传说:湖北人把上厕所称为:“解手”,是因为其祖先是被捆绑着用船从江西运来的,途中想大小便时要呼喊官兵松绑,故“解手”成了上厕所的代名词,随着家谱资料的不断积累,我发现这种传说并非空穴来风,有其生活的依据。
其次,他进一步委婉地提出,四川学者把“解手”的民间传说“归源于清初”,值得商榷:“笔者自幼生长在重庆,在家乡也常听到这种传说,看来确与移民有关。胡昭曦先生将之归源于清,我以为可能会更早,估计是明初‘抽填四川’的产物。”
遗憾的是,张国雄的这一颇有见地的看法,仅仅通过一条注解中表达出来,没有进一步著文加以展开。笔者认为,关于民间文学作品中“解手”传说产生时代的不同解释问题,在史学研究层面上牵涉到对明清时代移民政策的评价,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有必要提出来专门加以讨论。
二、失落的洪武大移民时代
四川地区之所以与全国流行“解手”传说的其他地区不同,把这一传说归源于清初,而不归源于明初,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四川失落了一个明初洪武大移民时代,因而对这一时代存在的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
根据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的《中国移民史》研究成果表明,有明一代,人口的迁移活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然而以规模计,则首推洪武时期的大移民。据统计,明初的移民规模宏大,人数达到1100万之众,约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15.7%。从这个意义上讲,明初大移民是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运动。 曹树基教授在《中国移民史》第五卷和《中国人口史》第四卷等著作中,为我们提供了了解明初四川地区大移民的历史背景。现参考这些著作,作简要的概述。
在元末明初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在中国大地的移民活动,遍及中原大地、长江南北。其中以华北、江淮和四川三个地区为主要移民输入地。这三个地区之所以成为明初大规模的移民主要迁入区域,与它们在宋元之际及元明之际的社会动乱中,所遭遇的战争和瘟疫所带来的巨大破坏,使得这些区域的人口损失甚多直接相关。
以四川地区为例,在经历了宋元战争之后,四川人口由南宋的最高峰259万户,锐减至元初的20万户约60万人。元朝统治四川不及百年,撤并了许多州县,人口一直没有恢复。元末群雄纷争,四川又是重灾区。明玉珍入据四川后,本有割据一方的打算。所以,随军将士都携带家属,加上从湖广招募的移民,估计约有40万人进入四川,这时的移民人口也只是接近或超过四川原有的土著。对于一个泱泱大省四川说来,是亟需输入外地人口加以补充的。
因此,到了明初,当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后,他把四川和华北、江淮地区一道列为全国重点的人口迁入地区。而明初向外输出人口的主要地区,则是与这三个地区相邻近的较少遭受战乱影响的人口富裕地区,它们是山西(主要是平阳府洪洞县)、江西(主要是吉安、南昌)和湖北(主要是黄州府、麻城县)地区。根据史料和调查表明,山西省的移民主要外迁至河北、山东、河南地区,江西移民主要外迁至湖广地区,湖北移民主要外迁至四川。
环顾国内流行“解手”传说的地区,无不在这一时期的重点人口迁入迁出区域范围之内,包括四川地区概莫能外。
诚然,在明代的官方文书中,反映有关洪武时期移民四川的记载,在《明实录》中仅仅保存一条。由于洪武年间湖北地区迁川的主体,大多是下层民众,他们的移民活动不被官方所重视,因此官方文献缺载,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并不等于就没有其他资料线索可寻。在四川地方志和私家族谱中,不乏大量生动的记载,有待我们去重新发掘,重新认识。
在这里,可以举出近年来四川出版的一些学术著作中所列举的地方志和族谱资料来加以说明:
其一是,在崔荣昌《四川方言与巴蜀文化》一书选录的17例“湖广人”族谱资料中,有12个源出于湖北麻城县,占总数的70.6%,可见在元末明初确实存在一个“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运动,移民迁出地以湖北为主,而麻城居首。在这17个家族中,迁自元末的有5个,占总数的29%。明初的9个,占53%。
其二是,在黄尚军《四川方言与民俗》一书附录的“四川地区100部家谱中关于四川人来源的记载” 中,列举了100个家族迁川的情况。其中,在元末至明代,自楚迁蜀的家族有33个,占总数的33%。在这33个家族中,发生在明初的有23个家族,约占总数的70%。这与民国《资中县志》所说的,该县“无六百年以上土著,明洪武由楚来居者十之六七”,是大体相符的。总之,明初湖广移民迁川阶段,在四川移民史上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
四川地区之所以忽视洪武移民时代,与民间存在的一种倾向有很大的关系,即把元末与明初湖北移民迁川的现象混为一谈,当作同一个时代来看待。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把发生于明初的“奉旨”入川的时间,都归结于洪武二年。正如民国《荣县志》所说:“明太祖二年,楚人入蜀者,动称是年由麻城孝感乡入川,人人言然。”另外,在严正相的《湖广填四川说》中也证实:“蜀人楚籍者,动称明太祖定鼎之二年,由麻城孝感乡入川,言人人然。”
众所周知,洪武二年(1369年),四川地区正值明昇大夏政权的开熙五年,当时蜀地尚非明太祖所有。所谓“奉旨”入川之说,显然不能成立。严正相在文章中依据民间传言,说当时明太祖“已谕昇归命,遂各占田土”。待到洪武四年(1371年)六月明昇降服后,乃“令编户册。先占籍者,辄署为洪武二年。后占籍者,遂署为洪武四年”。这个说法,不载史册,即使成立,也只能是从黄、麻而来的“军籍”移民,与“奉旨”入川的“民籍”移民无关。
正是在这种倾向的影响下,许多真正在明太祖统一全国后,从湖广地区抽来填实四川的“民籍”移民家族,往往把自己祖先入川的年代,或者更改为洪武二年,或者模糊为“明初”。例如,原籍湖广麻城孝感乡的陈姓移民,“奉旨”“填居四川,来至资州”。在清雍正五年(1727年)的《陈氏老谱原序》上,原本写道:陈氏乃“湖广麻城孝感乡居民坝人氏,自洪武十八年入川是实”。但是,到嘉庆十四年(1809年)的《陈氏族规序》上,却改为:“自明洪武二年己酉又二月十四日入川”。到了同治年间,又把入川时间改为“明初”。
可见,这种把从麻城孝感乡“奉旨” 移民入川时间,通通提前为洪武二年,或者笼统为“明初”的现象,在四川是较为普遍的。许多掩盖在“明初”奉旨入川下的湖广移民活动,事实上正是在洪武时代政府统一号令下进行的。曹树基依据四川地区洪武年间降级的州和撤并的县考订,“由于四川的撤县大多在洪武十年,而其恢复大都又是在洪武十三年”,所以,他推测:“只有在洪武十年以后才有可能发生大规模的移民。” 另外,依据曹树基对明代人口数字的统计和分析,经过洪武时代的大移民之后,四川的人口由元末的70—80万,增长至180万人,由此推知,洪武年间四川接受的移民总数约为80多万。
如果这一数字推测可以成立,再按照资中县的比例:“明洪武由楚来居者十之六七” 计算,在这80多万移民中,起码有近50~60万的湖广人移居四川。显然,因为湖广移民占多数,而把这次移民活动称之为“湖广填四川”,应该是名至实归的了。
发生于洪武年间的移民活动,与发生于元末的移民活动,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这不仅从数量上讲,元末移民无法同洪武移民相比拟;更重要的是,从性质上讲,元末移民四川主要出于避乱,多是自发行为,而明初则多为政府有组织的行动。洪武时代之所以能在短短的一二十年内 ,把50~60万的湖广人迁移至四川,没有政府的组织号令,不采取统一的迁民措施,是很难想象的。
关于明代政府在洪武大移民的作为问题,虽然明代的官方文献缺乏记载,但在四川地方志和族谱中,却有迹可循。
例如,民国《名山县志》称:“洪武十四年,徙楚实蜀,名山号为乐都,来者尤众。”民国《汉源县志》说:“明代之初,秦楚填蜀”。光绪《内江县志》云:“俗传洪武二年,徙楚实蜀。”民国《简阳县志》载,胡彪三兄弟于“明洪武初,移民实川”。宣统《广安州新志》引《大竹志》载:“洪武四年,廖永忠平蜀,大肆杀戮。复徙楚之黄麻人来实兹土。”咸丰云阳《县志》载:“邑分南北两岸,南岸民皆洪武时由湖北麻城孝感奉敕徙来者。”这是地方志上的记载。
见之于私家族谱的,如民国《吴氏族谱》载:“明初抽填四川”。同治宣汉《周氏族谱》载,周氏世居荆州府公安县大舟里周家营,“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奉旨入蜀,而创业重庆府涪州”。嘉庆仁寿《高氏族谱》载:“我祖始甫公,大明洪武七年入蜀,安插陵阳”。民国泸县《王氏族谱》载:王氏居湖北麻城孝感乡,“不二载,奉旨填籍四川。孝感乡人尽搬入四川。故祖自明洪武四年八月入蜀,落业泸州大佛坎。”民国仁寿《王氏家谱》载:“明洪武二年,始祖定公由湖广麻城孝感乡奉檄入川。”民国蒲江《杨氏续修族谱》载:杨氏祖“系湖北麻城孝感乡踏水桥民籍”,“自明洪武三十二年奉旨来蜀”,于邛州落业。
如果单凭这些“抽填四川”、奉旨填籍、奉敕来川、奉檄入蜀,以及徙籍“实川”、移民“填蜀”、“尽搬入四川”之类用语,还难以理解明朝政府的移民政策的话,那么,当我们把它与湖北地区的族谱对照起来阅读,问题就十分清楚了。
张国雄从湖北地区收集的大量族谱中,发现其中有不少关于明朝“诏迁”移民的生动事例。例如,民国《魏氏族谱》中载:洪武三年,部奏江西饶州府浮梁县民,“当徙荆南、黄州等处,任土耕插落业……不得不徙。……此年四月,路邑催逼,遂各泛舟南渡。”民国《孙氏宗谱》载:“前明定鼎,下诏抽迁江右士庶以实兹土。”民国《陈氏祠碑》载:“自大明洪武二年,湖广大乱,我祖奉旨分丁,迁居随州县南乡圣四家焉。”民国《罗氏族谱》载,洪武七年,罗氏先祖“领南京凭”,由江西来湘潭定居。同治《李氏族谱》载:原籍南昌的李氏先祖,于明初“奉户帖来居”湘潭。
张国雄指出,出自湖北地区族谱上的这些“抽迁”,“路邑催逼”,“奉旨分丁”,以及“奉户帖”来居之类的用语,显然是明朝政府对移民行为而产生出来的,是施加了“外力”的结果,是带有一定的组织的产物。在这里,迁移对象比较明确,主要是士、庶中丁多之家和无田农民,原籍地的基层官吏积极执行了移民令。移民上路时,持有“户帖”,反映出迁移的程序性和政府对它的控制。他还认为,“明初的强制性移民,不仅在江西移民中存在,同时由两湖迁往四川的移民中也有。”
既然在“江西填湖广”浪潮中,明朝政府可以采取这样一些强制措施来外迁江西的移民,那么,在同一时期发生的“湖广填四川”浪潮中,明朝政府为了实现“抽填四川”,“徙楚之黄麻人来实兹土”的既定目标,为什么会对湖广人手下留情呢?
事实上,在四川族谱中,也不乏关于明初政府施行强制移民政策的记载。如民国资中《陈氏宗谱》的作者陈宗品(字子敦),在以白话文章节体撰修《陈氏宗谱》时,曾经考述其祖先于明初由湖北麻城孝感乡奉旨“填居”四川的事迹。他在“湖广填四川的传说”一节中,采访民间说法和旁姓族谱,列举了明初移民入川原因的三种说法:一是“流罪”入川;二是“避难”入川;三是“奉旨”入川。在“流罪”入川说中,他采集了一个80岁老叟、 “精于医理”的李桂林的口述资料:
明太祖初起兵时,曾在麻城受人民反对,既而太祖登位,欲将麻城的人民概行杀戮;诸臣恳免不从。刘伯温再三谏阻,始以流罪入川。并且入川的人,尽以绳索系来。
这是笔者所见到的,直接说麻城人被绳索捆绑入川的现象,发生于明太祖时期,而不是发生在清初的第一例。虽然这种说法未必可靠,但是,它起码从民间传说的角度印证了:一是在明初移民中,除“奉旨”入川之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流罪”入川的情况;二是与四川众口一词说捆绑入川发生于清初的传说不同,民间也有把它归源于明初的传说存在。
曹树基在阐述明朝政治对移民的影响时,作了一个很好的说明。他指出,朱元璋为了保证专制主义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制定出一部《大明律》,对一切藐视或不服从专制皇权的行为和个人实施严厉的惩罚。在种种刑罚中,有一种对罪犯实施强迫移民的处罚,叫作流刑。受罚者被处以二千至三千里范围内的迁移,由于这批罪犯人口众多,也是构成为明代移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至今在华东、华北、西南、西北的许多地区,都流传着关于先祖流徙而至的动人传说。这些传说所具有的某些细节的相似性,使人相信这是当年某种制度的产物。”
显然,流传于各地的“解手”的传说,就属于这一类的“关于先祖流徙而至的动人传说”。各地传说中内容与细节的相似性,证明它们是在同一个明代皇权专制下的产物。四川作为大明王朝下的一个行政区划、自然摆脱不了推行强制移民的背景,因此,同其他众多地区一样,流传同样内容的“解手”传说,应该是毫不奇怪的。
三、失真的清初“湖广填四川”运动
在经过元末明初湖广麻黄一带人口大量迁入以后,四川人口逐步得到恢复与发展。然而到了明末清初,四川又一次遭遇了空前的灾难。频仍不断的天灾,连年不断的战争所引发的社会动乱,使刚刚恢复元气的四川,更加雪上加霜。在明末清初的半个世纪中,四川接连发生的战争有:永宁土司由川南攻打成都,张献忠五次入川,并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摇黄十三家”地方势力雄踞川东,互相厮杀,清军进入四川,与农民军、残明军队对垒混战,清藩吴三桂的反叛。所有这些武装势力,无不围绕争夺成都、争夺四川而进行生死拼杀。其结果,便杀了个四川人口“靡有孑遗”,“鸡犬不留”。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估计全川人口仅存50万人,使四川人口又一次跌落到了最低点。
在四川再度荒残,亟待从外地迁入人口进行补偿的局势面前,四川历史又回复到了元末明初的时代:大量外省移民连绵不断地涌进四川,历清前期的顺治、康熙、乾隆三朝,前后达一个多世纪之久。由于这是继明初洪武时代大移民之后,四川又一次在全国掀起移民高潮;加之外省迁川的民人,以湖广籍占多数,故民间沿袭明初洪武时代大移民时的说法,仍把这次移民浪潮称之为“湖广填四川”。?
其实,“湖广填四川”的说法,在清初即有流行。如在康熙七年(1668年)外省移民入川浪潮尚未形成之前,四川巡抚张德地就在奏折中说:“查川省现在孑遗,祖籍多系湖广氏。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移外省人民填实地方。” 道光年间魏源也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清初)“当时有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之谣。” 所以到了后来,当大规模的移民运动兴起,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批移民涌入四川时,人们仍以“湖广填四川”称之。
但是,只要仔细加以分辨,清初这次“湖广填四川”运动,与洪武大移民时代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从全国范围看,清初各地区间的移民虽然不断,但规模不大,持续时间不长;而全国需要输入人口的重点地区,并由此掀起大规模的省际移民高潮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一是四川盆地;一是东北地区。这就意味着,在以四川地区为迁入地的移民潮流中,有着比明初时更多的富裕人口来源可供选择。
其次,随着明末清初全国人口,尤其是东部地区人口的消长演变,这时除了湖北地区以外,长江中下游的湖南、江西,以及岭南地区的广东、福建等省,也加入到向四川输送人口的行列。这就决定了,类似明初政府那样强迫某一地区向四川地区迁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换言之,四川地区在接受移民的来源上,已不像明初那样,仅仅依赖毗邻地区湖北黄州、麻城一途。
再次,从清朝政府在四川地区推行的移民政策看,强迫某部分民人来填四川是行不通的。诚然,在康熙年间,曾有四川官员上疏朝廷,多次要求各省采取行政手段,给借故滞留外省的四川士绅下达催促回川的命令。例如:在康熙三年(1664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就在一封奏疏中说:蜀省绅士,“旅寄于秦、楚、滇、黔、江、豫等处”,拒不回籍,其“子弟依然阀阅翱翔于他省”。为此,他请求朝廷下令,“通行各省督抚,将蜀绅[查]发施行”。康熙六年(1667年),张德地再次上疏,强调了发遣蜀绅回籍的必要性,建议朝廷采取措施,颁诏天下:要求各省督抚,对所辖的郡邑来一次“挨查”,“凡有川绅,尽令起程回籍”;一经查出,即刻发遣回籍,“敢有抗拒不归者, 即以违旨悖祖”论处;地方官“仍敢隐匿容留者,亦以违旨例处分”。
对于这些建议,朝廷即使采纳,也难以生效。因为,当时全国普遍面临田园荒芜,亟待复业的局面,此举无异于与临省争夺遗黎,因此,很难想象会得到各省的配合,其效果必然是不佳的:加之,紧随其后的是在康熙十三年至十九年之间,吴三桂发动叛乱,占据四川,使在外地的蜀绅有充足的理由继续留在外省,以至到了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六月,朝廷还在依四川巡抚姚缔虞奏,重申“四川乡绅应回原籍”。由此也反证出,对蜀绅“查令回籍”成效甚微。而民间族谱中关于外逃蜀籍人士返川过程,并非强迫所为的个案实例,也证明所谓“捆绑入川”的说法是靠不住的。
正因为强制移民政策行不通,难收成效,所以,到了康熙中叶,清廷始议招民开垦,官给耕牛、籽种。为鼓励外省移民入川的积极性,康熙二十九年清政府还出台了“凡流寓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给为永业”的政策。继又准许移民入籍子弟,可以一视同仁参加科举。这些政策的推行,从根本上解决了移民入川所引起的诸如土地所有权、子弟考试权等一系列法律问题,为移民的大规模入川创造了条件。所以,到了康熙末期,外省移民及其后裔迁入四川的数量大幅度增加。据推测达到平均每年移入、增加8000多户的速度。
随后,由于清政权日益巩固,勿须继续移民实川,朝廷不再采取鼓励湖广移民入川的措施。到了雍正时,清廷又开始清丈土地,限制移民流入。直至乾隆年间,清廷继又采取放任态度,大事纵容外省移民涌入四川,于是从乾隆二十五年起,一个移民入川的新浪潮随之掀起,致使移民及其后裔的人数增长至100万之多。显然,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之下,很难相信,数量如此众多的移民,会是被清朝政府采取强制手段,捆绑押解入川的。?
最后,从移民入川的动机看,发生在清前期的湖广、闽粤等省移民迁川过程,其性质除少数为避难流民外,大多数都是经济移民。所谓经济移民,是指因物质生活条件的诱惑,而产生一种 迁徙方式。这种方式的移民,根据动因的不同,又可以区分为:谋生和致富两种类型。张国雄《明清时期的两湖移民》更强调前者,归纳湖广经济移民有四种表现:(1)受政府招民垦荒政策驱动的移民;(2)适应区域开发的需要,为谋生而出现的移民;(3)因不堪繁重的赋役而离乡的移民:(4)因商贸而迁徙的移民。刘正刚《闽粤客家人在四川》则更强调后者,指出趋利致富是这类移民的主要动因。总之,不管是谋生和致富,这种移民都是属于移民自愿的行为,与带有政治和军事原因的强制性移民,是根本不相同的。
正因为经济移民具有自愿特性,因此,移民在迁徙方式上一般以血缘为纽带,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家庭规模可大可小,家庭迁移方式上,大多采取分阶段入川的方式迁徙,也有一次性举家迁移,裂变性家庭迁移(即部分留原籍,部分迁川)的方式迁徙的。以家庭为单位的迁徙方式,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分散性,这一特点也决定了,它与通过军事化编制来推行的强制移民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这就是在目前所及的族谱资料中,尚未见到哪个家族的先祖是以捆绑方式,强迫进入四川的原因之所在。
通过以上讨论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一、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作品,是长期以来群众集体口头创作、口头流传,并经文化人的整理、加工、修改的产物。作品内容离不开一定历史时代,自然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但在创作加工的过程,有的得到提高,有的难免不被篡改。其中,附会历史的成份尤其值得引起注意,如果作为史料来运用,需要加以比较、鉴别和考证,不可全然盲从。
二、流传于中国各地的“解手”的民间故事,其所反映的历史内容,是与发生在明代洪武移民时代的强制移民现象分不开的。四川地区的民间传说之所以不把“解手”与明朝挂钩,并不是因为四川不存在这样一个时代,而是因为这一时代被长期湮没了,有待重新认识。四川地区之把这一传说归源于清初,并不是清朝政府真的如同朱元璋那样,开启了一个强制移民的时代,恰恰相反,各种迹象表明,在清初的四川,完全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采取类似的强制移民的政策。只是由于四川地区在明初兴起“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活动之后,继又在清初再一次出现了规模更大的外省移民填川潮流。由于这两次移民活动都被称为“湖广填四川”,所以,在民间很容易发生混淆。“解手”一类故事,原本是前一次移民运动的产物,难免不被附会到后一运动身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受“张献忠屠蜀”的刺激和影响,四川一些文人在用文字把这一类故事加以整理、加工和修改的过程中,很有可能采用了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手段,从而在“解手”的民间传说故事上,炮制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四川版本。
(巴蜀文化研究通讯》2003年第1期)
解手=唱歌
旅游界把解手说成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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