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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王巩王靖王震传

    发布者: 王修辉 查看: 211 评论: 1 2012-3-12 12:41

    摘要《宋史·卷三百二十·列传第七十九》中,王巩、王靖、王震三人的传记附于其父祖王素(谥懿敏)传末。三人出自大名莘县三槐王氏——王巩是王素第四子,王靖是王素之侄(从子),王震是王靖之子(王素从孙)。以下是《 ...
     《宋史·卷三百二十·列传第七十九》中,王巩、王靖、王震三人的传记附于其父祖王素(谥懿敏)传末。三人出自大名莘县三槐王氏——王巩是王素第四子,王靖是王素之侄(从子),王震是王靖之子(王素从孙)。

    以下是《宋史》中这三人的传记原文及简要说明:


    一、王巩传(《宋史·卷三百二十》)

    子巩,从子靖,从孙震。

    巩有隽才,长于诗,从苏轼游。轼守徐州,巩往访之,与客游泗水,登魋山,吹笛饮酒,乘月而归。轼待之于黄楼上,谓巩曰:"李太白死,世无此乐三百年矣。"轼得罪,巩亦窜宾州。数岁得还,豪气不少挫。后历宗正丞,以跌荡傲世,每除官,辄为言者所议,故终不显。

    简析:王巩字定国,号清虚居士,因"乌台诗案"受苏轼牵连贬监宾州盐酒税,为案中受罚最重者。虽才华出众,但因性格跌宕傲世,屡遭言官弹劾,官位不显。


    二、王靖传(《宋史·卷三百二十》)

    靖字詹叔,蚤孤,自力于学,好讲切天下利害。以祖荫历通判阆州、知滁州,主管北京御史台。契丹数遣横使来,靖疏言:"彼利中国赐遗,挟虚声以济其欲,渐不可长,宜有以折之。"又请复明经科,加试贡士以策,观其所学,稍变声律之习。

    擢利州路转运判官、提点陕西刑狱。乡户役于州县者,优则愿久留,劳则欲亟去,吏得权其迟速。靖一以岁月遣代,遂为令。徙河东长子县,贼杀人,捕治十数辈,不得实,皆释去。靖阅其牍曰:"此真盗也。"教吏曲折讯囚,果服罪。

    为开封府推官。曹、濮盗害,官吏久不获,靖受诏督捕,成擒者十八九。因言盗之不戢,由大姓为囊橐,请并坐之,著为令。

    徙广南转运使。熙宁初,广人讹言交阯且至,老幼入保。事闻,中外以为忧。神宗曰:"王靖在彼,可无念。"即拜太常少卿、直昭文馆、知广州。居二年,入为度支副使,卒。

    简析:王靖字詹叔,以干练著称,曾任知广州,处理交阯边患传言时深受神宗信任。其子王古(字敏仲)亦附于此传后,曾官户部尚书,后入元祐党籍。


    三、王震传(《宋史·卷三百二十》)

    震字子发,以父任试铨优等,赐及第。上诸路学制,神宗称其才。以习学中书刑房公事,遂为检正,预修条例,加馆阁校勘,检正孔目吏房。

    元丰官制行,震与吴雍从辅臣执笔入记上语,面授尚书右司员外郎,使自书除目,举朝荣之。兼修《市易敕》,帝谕之曰:"朝廷造法,皆本先王之制,推行非人,故不能善后。且以钱贷民,有不能偿,辄籍其家,岂善政也?宜计其负几何,悉捐之。"震顿首奉诏。

    进起居舍人,使行西边,还为中书舍人。元祐初,迁给事中,御史王岩叟劾之,以龙图阁待制知蔡州,历五郡。绍圣初,复为给事中,权吏部尚书,拜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

    震与章惇皆吕惠卿所荐,而素不相能。府奏狱空,哲宗疑不实,震谓惇抑己,于是颍昌盖渐有讼,许赂惇子弟,震捕渐掠治,颇得踪迹。惇惧,以狱付大理,而徙震为枢密都承旨,遂坐折狱滋蔓、倾摇大臣,夺职知岳州,卒。

    简析:王震字子发,以荫入仕,参与元丰改制,是新党中人但与章惇不和,最终因罗织章惇子弟受贿案被夺职,卒于岳州。


    家族关系简表

    关系

    姓名

    备注

    祖父

    王旦

    真宗朝宰相,"三槐王氏"开创者

    王素

    谥懿敏,《宋史》有专传

    王巩(字定国)

    与苏轼交厚,乌台诗案牵连贬宾州

    从子(侄)

    王靖(字詹叔)

    知广州,有治声

    从孙(靖子)

    王震(字子发)

    参与元丰官制,新党官员

    靖子另附

    王古(字敏仲)

    入元祐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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