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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天国千岁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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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5-17 09: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平天国千岁制是一个创造,它是中国几千年历朝历代没有的。其实质,是领导集团对财产、权力按层次分配和占有给予的政治制度上的保证。他们以为据此就能解决领导集团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关系,但却没有料到,最后它竟造成了“上帝诸子”大火并的悲剧。它表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社会起义农民的封闭、愚昧、落后和强烈的等级制欲望。因此,剖析太平天国千岁制,对冲破封建主义藩篱,破除今天仍严重存在的农民旧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一
      千岁制前期保证了“上帝诸子”对“小天堂”的共同管理,但也是后期内江的基因时势造英雄。洪秀全、冯云山、杨秀清等拜上帝会和太平天国的缔造者们,原是落第秀才和目不识丁的烧炭工辈,时势把他们推到了“手把三尺定山河”的席位。但是由于个人见识和时代的局限,他们在这场震撼中国十八省的大风暴中,始终未弄清自己担承的历史使命和任务,以至使他们创建的人间天堂,也仍脱不掉旧王朝的陈规陋习,在若干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最终陷入难以自拔的盘陀路。其中千岁制颇有典型。它面广人众,盘根错节,历朝历代罕见。
      农民拥护好皇帝,自己也想坐龙椅或充当开国功臣。二千多年前的陈胜不用说,就是近代的农民英雄洪秀全早在创办上帝会时就萌发了帝皇思想,说“朕是天差来真命天子。斩邪留正”(《太平天日》)。这说明即使是在鸦片战争后的中国农民先进者,由于缺乏海洋文化蔚蓝色的熏染,也仍是以封闭式的传统的经世治国之术为本。洪秀全的“革命”,乃是以自己铸造的“上帝”,替代象征清王的阎罗妖。他们还要立国称王。在封建延绵的中国,“天无二日,民无二主”,洪秀全被拥为天王,称万岁;那么在上帝面前,他们并非只是君臣关系而且是兄弟关系的“上帝诸子”如何安置呢?尤其是对以“天父”、“天兄”附身的代言人杨秀清、肖朝贵,他们土生土长,人多势众;还有各为一方领袖且饶有财产的石达开、韦昌辉,对他们权力和财产如何分配呢?他们采取了两种办法:第一,利用封建社会下层风雨同舟,义气为重的“义”,结为金兰,在人间的上帝诸子按年龄高下排列为兄弟,并以兄弟次序拟定政治地位。洪秀全1814年生,年龄最高,为上帝第二子,顺理成章地成为天国的第一领袖。以下依次是冯云山、杨秀清生于1823年,韦昌辉生于1826年,石达开生于1830年,杨云娇(洪宣娇)最小为“第七女”;肖朝贵因娶天妹,是为“帝婿”,但这个按年龄高低调节利益关系的顺序,很快被农民领袖的既得利益冲淡了。洪秀全与“天父”、“天兄”附身的杨、肖关系不好处理。于是又有第二个办法,就是封王建制。1851年9月,太平军在永安州(蒙山)为此忙碌了半年,终于在天王万岁以下分封五王,并依次各减一千岁:东王杨秀清,九千岁;西王肖朝贵,八千岁;南王冯云山七千岁;北王韦昌辉六千岁;冀王石达开五千岁。千岁制标志着万岁洪秀全与五位千岁的天弟天婿一字并肩,共同执政,指挥全军的。千岁们都享有古来未有的特权,他们都有自设的典官朝廷、军队,甚至还可以开考选士。在财产上,他们也打破了金田团营对财产缴获、分配“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的规定,打破了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一经查出,立即斩决示众”的规定,万岁和千岁们再不受拘束,自行自素起来。他们在尽缴圣库的名义下,凡奢侈品全归私有。对此,后期更甚,如李秀成,攻下江南后,“由杭州七瓮桥、常郡、苏省迭解银洋归库;又缴金珠、参茸、燕窝、珊瑚、王笋名珍”(《幼主诏旨·谕忠王李秀成》);李自己也聚财万千。为出京事竟一次就为天王勒索金珠四十万。前期之太平天国,强调禁男女之欲;但洪秀全却最纵欲,他在武宣刚称天王,便从广西大脚妇女中选了十来个妃子;进武昌后又选了几十个,完全抛弃了理想天国的教条和信念,表现了小农的本性:一旦摆脱了平均地位,就尽力行使特权以扩大既得利益。这时,“上帝”也就更需要神化、超神化。为了抬高自己,洪秀全一边以自己的愿望、要求来塑造理想的上帝,一边散发自己的著作,以此作为军民唯一的教科书和经典;杨秀清则假借“天父”附身,弄神弄鬼,愚弄军民。他们既然是上帝之子,也就是超人,与其被拯救者起义农民是没有平等可言的,在权力与财产的分配和再分配上,他们是绝对的占有者;农民从来没有参政、议政、主政权。这与封建政体本质一样。“千岁制”强调世袭,也与封建宗法制无异。太平天国几乎每年都要颁布要全军全民奉行的《太平礼制》,不过是抄袭模仿《周礼》,比封建地主阶级的见解还要浅陋;是愚昧时代、愚昧领袖的一部幼稚可笑的人际关系设计图。
      太平天国前期,这种按家族、宗族关系将天父子婿都封赐“千岁”的办法,对稳定内部起了一定作用。1854年为西征、北伐的需要,破格封赐非最高领导集团的非上帝诸子的家族外的“凡人”秦日纲、胡以晃为燕王、豫王(第七、八位),为“千岁制”由神化向人化扩展,为日后广封群臣为“千岁”开辟了道路。
      这种世袭的千岁制隐伏着不平。首先是九千岁杨秀清对这种僵化的世袭制不满,在被杀前,曾逼洪秀全封他及他的世子为万岁,妄图取消万岁与九千岁之间的差别。因此说,洪、杨之争,祸起骖乘,并非偶然,早在永安建“千岁制”时便预伏了天兄杀天弟的危机。
      二
      1857-1861年,由首义诸王群体政治到洪秀全的家天下,由千岁制过渡到王制,是洪秀全的一大发明,是既得利益的必然需求,是小农社会的产物。
      为了解决千岁制带来的危机,洪秀全早就想搞家天下了。1856年内讧杨秀清被杀后,洪秀全就不再增加千岁爵位。对一度取代杨秀清地位的韦昌辉是如此,对石达开也是如此。1856年冬到1857年夏,石达开在天京执政时,只获得“通军主将”虚职,而未加任总理朝政的军师高职。石达开拒绝群下推他为“义王”是有其苦衷的。他是天王以下仅剩的“上帝之子”,宗教地位仅次于天王。权重震主,反危己身。洪秀全岂容他人在卧榻之侧安身。为了搞家天下,在石达开执政时,洪秀全就迫不及待地封了两个既无功勋又无才能的哥哥为王,后虽因群下反对而被废黜,立誓永不封王;但是,他却又通过封赐千岁,然后再加王爵的办法,将洪氏家族广封为王。
      1858年,洪秀全在主将之上又设置了相当于统帅的掌率官衔。掌率虽非爵位,但太平天国原来官、爵不分,因而被赐千岁称号。此时的千岁仅限于千岁、二千岁,是荣誉称号。如蒙得恩“由朝长而升正掌率二千岁,爵同王位”(《蒙时雍家书》),辅理朝政。
      1859年4月,洪秀全又重开封王之例,封其族弟洪仁玕为干王,“爵同南王”(七千岁),以后又封了许多异姓王。洪秀全竭力控制新授诸王的千岁数字。干王、翼王和同年所封的英、赞、忠、侍、辅、璋诸王,所赐称号,乃以福、喜、禄、寿、荣、耀、雄、威八个字分别授予。如石达开为喜千岁,其原授五千岁似未变动,其余诸人,当皆在其下。又如陈玉成,“破江浦、六合官军,升四千岁。”(《见闻录》)林锦《陷贼记》说:“伪爵封王,有一千岁至五千岁之别”。但此规定,很快被突破了。1860年4月,陈玉成攻破江南大营,升六千岁;忠王李秀成“原授四千岁,因占苏州功,又加二千岁,为六千岁。”(《虎口日记》)以后又大量封王,形成无数名不副实的小王国。后期还有很多王爷因地区日益狭小而无封地和食邑,因此颇有怨言。如启王梁成富埋怨自己列居四等而太低下(见《大风》杂志1939年4月号)。
      太平天国后期,洪秀全虽迫于窘境和斗争的需要将统兵大将授王,但内心却充满戒惧,未敢放开军权,而是把大权让洪仁达掌管;对于中央政府的政务、宗教等重要部门,外臣也难以插手。为了维护洪氏家天下,洪秀全在封王加爵时不惜玩弄权术。1859年,他让九岁的儿子洪天福参政,颁发《幼主诏旨》,且认为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同年,他又借褒扬东王为名;把自己刚出生的第五子洪天佑过继给东王杨秀清为世子,称王五殿下九千岁,以接续东王爵位。1860年,又将6岁的三儿子洪天光、四子洪天明封为光王、明王,还重申西王世子肖有和八千岁地位,说什么“爷哥朕幼真天主,光明东西八数龛。”(《朝天朝主图》)还规定“王媚爵同王”(《太平礼制》)。在洪秀全精心计设下,在洪氏家天下里,洪氏家族地位显赫。1860年,他将两位笃信上帝但闲居已久的哥哥封为“王长兄显千岁”、“王次兄伦千岁”,赐“爵同南”(七千岁),继又升“爵同西”(八千岁),并在御制《朝天朝主图》中将其与幼东王、幼西王排列在最前列;此外还把1860年以后所封的洪仁发的七个儿子和洪仁达的三个儿子与其排列一起。这些纨袴新贵有,的还是幼童,但其爵位比忠王、英王、甚至南王、干王都高。难怪李秀成愤愤不平,把它列为导致人心涣散的“天朝十误”之一。
      洪秀全利用千岁制完成了他的“家天下”理想,洪氏家族和天王成了太平天国的主宰者,在财产权力的再分配中是绝对获益者。洪秀全的“皇”位十分牢固,即使深居简出,饱食终日,也能指挥一切,统率一切。 
      三
      1861年到天京失陷前夕,千岁制下等级评定,在财产权力的再分配中,因不均而引起斗争。农民的平均心态和捞一把的思想,冲击和破坏了天国新世界和大一统。
      1861年9月,是太平天国走向大滑坡的历史转折点。9月5日,天京上游屏障、据守七年的安庆失陷。从此,原来维持权力、财产再分配的千岁制更见混乱。
      洪秀全以安庆失陷加罪于洪仁玕、陈玉成,夺去了他们的爵位,取消其千岁称号。这是太平天国从未有过的对高级官员的惩罚。但是,有迹象表明,洪、陈虽被革爵,而职权并未大变,既得的权利谁也不能替代。陈玉成仍拥有原来的势力范围,继续指挥他的军队;洪仁玕不久也恢复权势。究其原因,太平天国的官铨制度,是能上不能下的。
      太平天国后期,江河日下,洪秀全仍滥封王爵和千岁,形成一个老化、僵化、腐化的封建等级特权阶层。现已知姓名的王爵达三百人(见拙著《太平天国诸王封爵考编》,载《江西社会科学》1988年2期)。黄文英曾把它分为五等:“干王执掌朝纲,是一等王;若英王、忠王、侍王执掌兵权,是二等王;若康王、堵王、听王等会打仗的是三等王;若我与恤王是四等王;五等王则一概都叫列王”(《黄文英自述》)。以后许多资料、论著都以此说为据,但当时黄文英在浙江,对天国的内情不甚了解,许多问题都属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是不足为凭的。根据客观事实,科学的划分,应是按所赐千岁爵位的多少而定为五等十级:
      一等王:一级九千岁东幼王,二级八千岁幼南王(爵同西);
      二等王:三级七千岁干王(爵同南),四级六千岁忠王、英王;
      三等王:五级五千岁,六级四千岁;
      四等王:七级三千岁森王、琅王、瑛王,八级启王二千岁;
      五等王:九级千岁列王、天将、掌率,十级□(小王)。
      千岁制是洪秀全的一种权术,是他为保持洪氏家族的各种特权,摆布天朝军民而使用的专制封建帝王的手腕。它不仅改变不了天国的分配制度,反而更加深了小生产暴发户的欲壑。那些元勋功臣、宗亲千岁们,“几若一岁九迁而犹(嫌)缓,一月三迁而犹未足。”(《洪仁玕立法制宣谕》)。他们凭借特权、地位、肆无忌惮,违法乱纪,为非作歹,以至随心所欲地分割社会财富和资源。
      上梁不正下梁歪。太平天国辖区内,地方的军政机构,凭长官意志制定各项政策,如自设关卡,征收赋税钱粮,取之于民,用之于己,“打先锋”、“进贡”等等,“号令不一,各思得地设馆为渔利之计”(《避寇日记》卷二)。由于地域贫富有差、权势大小有别,利益不均,经常引起内讧。陈玉成、李秀成失和,据称就是因争夺苏州、常熟等地区辖权。陈玉成屯皖南,因连年战火,地贫人疏,想取得苏常一隅为补;而李秀成则坚决不与,还借故赶走了驻扎常熟的陈玉成部将黄文金、李运继,并称苏州是他百战而得之地,不准他人染指,两人冲突几达匕首见。天京派洪仁玕调解始平。1862年7月,孝王胡鼎文由松江至盛泽,“欲就民房打馆子”。盛泽属嘉兴管辖,结果听王陈炳文发兵八百,击走客军,孝王也被缚至嘉兴,被“听王以其在安民地界私打先锋,请天王旨谕,回拘系在城。”(《避寇日记》卷二)又如,李秀成部将为争夺无锡城,李恺运“闭门不纳”黄和锦,而黄子隆就拥众强占县城,迫使“乾天义李恺运率所部退出西门”(《平贼纪略》)。争权夺利的斗争加剧了天国内部矛盾和困局。胜则争功内斗,败则各不相救,内讧叛乱时有发生。李青靛杀死陶金汤,是贪他的金银珍宝;汪海洋暗害李世贤,是怕他以原来的权力号令全军。夺得暂时胜利的农民就是在争夺私利的短期行为中败下阵来。1864年被围困的天京,军民饥寒交迫,而洪氏宗族粮仓盈而不施舍,岂不是对天国“公有制”下财产权力再分配的一个讽刺吗?
      太平天国想用千岁制来平衡特权阶层的利害,调节人际关系,但却造成了一个由宗族、家族、亲朋、故旧和同乡等错综复杂的宗法血缘关系新贵集团。后期,随着战争的失利,地盘的缩小,而新贵集团却有增无减,权力财产分配也日益不均,内争也愈演愈烈,最终违背原来的宗旨,背离民众利益,循着封建的故辙,漫行在返古复古的小道上,而走向灭亡。为什么?有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中国农民,黄土地的色彩太深了。陈旧、闭塞的观念,在地位变化之后,却没有也不可能创造出自己的新的精神文化。他们只能模仿、照搬过去的封建的东西作为楷模。这就是太平天国“千岁制”的悲剧教训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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