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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灾荒与辛亥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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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6-5 09: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辛亥革命尚在进行的过程中,这一伟大历史事变的参加者或目击者,就颇有一些人注意并强调了灾荒同这个运动之间的密切联系。武昌起义后三天,当地的革命者在一份告全国各省人民的檄文中,谈到了“不可不急起革命”的三条缘由,最后一条就是“全国饥民,数逾千万,迫饥寒而死者,道路相望”,而清政府却“从未闻有一粟一粒之施。”(《湖北革命实录长编》,见《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下卷,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34页。)20天后,严复在致《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莫理循的一封信里,把“这场起义的远因和近因”归纳为四点,末一点则是“近几年来长江流域饥荒频仍,以及商业危机引起的恐慌和各个口岸的信贷紧缩”(《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上海知识出版社1986年版,第782页。)。显而易见,频繁而普遍的自然灾害被认为是辛亥革命运动发生的一个直接诱因。 既然如此,较为具体地考察一下辛亥革命时期的灾荒状况,并且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交互作用的角度,努力探究当时的灾荒对这场革命产生了一些什么影响,自然是不无益处的。   
      灾荒的频发与革命形势的渐趋成熟
      革命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只有当革命形势业已成熟,即统治者已不能照旧统治、人民群众也无法照旧生活下去的时候,被压迫阶级才可能在革命政党的领导下行动起来,革命才会到来。
      人们通常把20世纪的最初10年看作是辛亥革命的酝酿和准备时期,实际上,这也正是国内外各种政治冲突和社会矛盾日益激化,革命形势逐步形成的一个历史阶段。在促使革命形势渐趋成熟的诸种因素中,灾荒无疑是不能不加注意的因素之一。
      我们不妨先把辛亥革命前10年间在中国大地上发生的重要灾荒作一个极为概略的叙述:
      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据上谕称,“东南滨江数省,皆被水患。”(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谕。转引自《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675页。本节中有关灾荒状况的原始资料,均引自该书,不再一一注明。)其中最严重的是安徽,许多地方“一片汪洋,几与大江无所区别”,“各属遭水穷民,统计不下数十万”。江苏“水灾实为数十年所未有”,“各县圩埂,冲决至一千数百处”。江西40余州县“猝遭水灾”,“凡被水田亩均已颗粒无收”。湖北夏间“暴雨连朝,江汉并涨,田庐禾稼,大半淹没”;入秋,又“雨泽稀少,干旱成灾”。此外,湖南、浙江、福建全省及广东、云南、东北局部地区,也都被水成灾。直隶、河南则先旱后潦,河南的兰考和山东的章丘、惠民并先后发生黄河漫决。山西、陕西部分地区旱象严重,“饥民甚多,田荒不治,凋敝可伤”。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除山东境内发生黄河决口外,全国主要灾情是旱灾和瘟疫。最严重的是四川,发生了该省历史上罕见的大旱奇荒,持续“首尾年余之久”,灾区“遍九十余州县”,“市廛寥落,闾巷无烟,徒死之余,孑遗无几”。广东、广西、湖北夏间遭水,秋季遭旱,“数月不雨,赤地千里”。江苏南部、湖南辰州等地、顺直地区、黑龙江瑷珲一带瘟疫流行,“死人无算”。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全国灾情较轻,一般省份大抵只有局部的水旱偏灾。稍重者为直隶,春夏苦旱,“麦苗尽枯”,7月间又遭水患;浙江先潦后旱,灾歉几遍全省;广西有较严重的旱灾,由于收成大减,而且“饥荒已连绵多年”,发生了人吃人的惨象;山东利津黄河决口,周围州县为洪水浸淹。
      1904年(光绪三十年)——黄河再次在利津两度漫决,山东被淹地区甚广。四川又一次发生大旱荒,川东北6府2州59县亢旱无雨,“郊原坼裂,草木焦卷”,“几有赤地千里之状”。直隶夏雨过多,永定等河决口,滨河州县被水成灾。云南、福建、广东、浙江、湖南、湖北、甘肃部分地区遭暴雨侵袭,“田庐漂没,受灾甚重”。河南先旱后潦,“收成歉薄”。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除一般省份有轻重不等之水、旱、雹、风、蝗、震等局部偏灾外,重灾地区为:云南大水灾,昆明水灌入城,“水势汹涌,深及丈余”,广达11州县的灾区“民房田亩,概没漂没,灾情奇重”。贵州镇远等三厅县,淫雨成灾,“秋收失望”,其余州县亦收成歉薄。江苏沿海地方9月初风潮肆虐,“淹毙人命以万计”。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全国灾情颇重,不少省份发生特大洪灾,少数地区又亢旱异常。广东自春及夏,大雨滂沱,江水暴涨,广州、肇庆、高州、钦州等地泛滥成灾,秋间部分地区又遭飓风袭击。两湖地区春夏间连降大雨,江、汉、湘水同时并涨,“积水横决”,“沿岸纵横上下,各居民之生命财产付之一洗,数百里间,汪洋一片”,仅被淹罹难者即达3、4万人之多。江苏“水灾之区,遍及八府一州,而江北徐、海、淮安各属灾情最重,难民尤多”,“粮食颗粒无收,百姓流离失所,惨不忍睹”。安徽于春夏之交,淫雨60余日,山洪暴发,淮、泗、沙、汝、淝等河同时并涨,平地水深数尺,“上下千余里,尽成泽国”,“饥民饿毙者,日凡四、五十人,有阖家男妇投河自尽者,有转徙出境沿途倒毙者,道殣相望,惨不忍闻”。浙江8月间狂风暴雨,江流涨溢,湖水倒灌,水灾范围极广,湖州府属灾情尤重。此外,广西、四川、河南、江西、福建、甘肃、山东、陕西等省,也有轻重不等的水灾。但云南则发生了“情形之重为历来所未有”的大旱荒,“蔓延数十州县”,“迤东、迤南各府赤地千里,耕百获一”,“饿殍相望,易子而食”。绥远一带也亢旱异常,且蝗害严重,百姓“四乡流亡觅食,络绎于道”。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虽没有发生大祲奇灾,但歉收地区颇广。直隶近畿州县春旱,至夏秋又连降大雨,永定河及北运河等决口,“收成大减”。湖南、湖北大部地区遭淹,高阜之区则“间受干旱”。四川“初苦于旱,继困于水”,成都等地8月中“先后雨暴风烈”,平地水深数尺,“以致田园、庐舍、城郭、桥梁都被冲毁”。福建部分州县夏间“大雨倾盆,溪河暴涨,洪水奔腾”,“饥民待抚众多”。江苏、山东、黑龙江等亦先旱后潦,收成歉薄。此外,全省晴雨不均,分别发生水、旱、风、虫、雹、震灾害的地区还有安徽、浙江、广东、云南、山西、陕西、江西、甘肃、奉天、吉林、台湾等。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除一般灾情略似上年外,广东、湖北、黑龙江的水灾颇为严重。广东春季亢旱,6、8、10月间,又迭遭大雨飓风袭击,江潮暴涨,造成“倒塌房屋,伤毙人口,并有沉船、决围、坍城、淹田等事”,灾民们“生者鹄面立,死者鱼腹殓”,而且“被水之区甚广,实为数十年来未有之巨灾”。湖北夏间“淫潦为灾”,“武汉三属湖乡颗粒无收,城内居民多处积水之中”,灾区遍及29州县,黄冈、麻城、黄安、潜江、黄陂等重灾地区,“大半均成泽国,淹毙人口无算,灾黎遍野”,由于连续五年遭灾,百姓困苦不堪言状。黑龙江入秋以后连降大雨,“嫩江水势暴涨,沿江居民田禾多被淹没”。
      1909年(宣统元年)——甘肃连续多年干旱,至本年夏间,旱情发展到顶峰,持续995天不雨,发生了特大旱灾。“今岁全省皆未得雨,旱干更甚,麦秋已至,不独无粮,且更无水,竟有人食人之慨”,“粒谷皆无,且饮水亦至枯竭,今竟呈析骸相食之现象”;夏秋以后,又复连降暴雨,黄河猛涨,沿岸居民淹没大半。浙江则正好与此相反,春夏之交迭遭淫雨,积潦成灾,杭、嘉、湖、绍、严5府田地被淹,有的田中积水逾丈;7月后,又连旱数十日,“田皆龟裂”,农民“有向田痛哭者,有闭户自尽者”,当时报纸认为浙灾可与“甘陇之奇荒”相比。与此同时,一些省份发生了相当严重的水灾。湖北连续六年遭受水灾,且灾情较往年更甚。“此次水患延袤六府一州”,“鄂省各属,凡滨临江河湖港者,无不淹没,秋收业已绝望,灾区甚广,饥民不计其数”。湖南也因夏季雨水过多,“沅、酉、资、澧诸水并涨”,荆江决口400余丈,滨江滨湖各州县田禾概遭淹没,“均罹巨灾”;流离转徙各地的数十万饥民,“靠剥树皮、挖草根,勉强过活”。吉林省于7月初旬暴雨倾盆,松花江洪流陡涨,奔腾倾泻,省城被水灌注,低洼之处,一片汪洋,周围数百里沿河各村屯,全数淹没。广东春夏间“风雨为灾”,许多地方为水浸淹,“水退之后,轻者尚有收获,或补种杂粮,重者淹没无存”。此外,江苏、安徽及黑龙江瑷珲等地春旱夏涝,新疆、福建、云南、奉天、广西等局部地区大水,直隶、山东、陕西、山西等省则水、早、风、雹兼具,加上台湾连续三次发生地震,这一年在全国范围来说,是受灾较重的年份。
      1910年(宣统二年)——一些重要省份,继续发生严重水灾。湖北连续第七年遭洪水侵袭,灾区遍及28州县,“禾损屋倒,人畜飘流”,“民情之苦,较上年尤甚”。湖南入夏后连日狂风暴雨,加以“朔风冻雪”,造成较罕见的“奇灾”,“官堤民垸溃决无算,田宅冲没,畜产流失,受害甚巨”;同湖北一样,湖南水灾也已持续七年,所以米珠薪桂,饥民遍野,人民生活处于极端艰难之中。江苏自春至秋,始则雨雪交加,继而连降大雨,江湖泛滥成灾;苏北地区灾情尤重,“无分高下,一片汪洋,墙倒屋塌,弥望皆是”。与江苏毗连的安徽,也是暴雨成灾,尤其皖北一带,“秋禾全数悉被淹没”,“人畜漂没,房屋崩坍者,不计其数”。据有人调查后称,皖北、苏北“凡灾重之区,村庄庐舍多荡为墟,流亡者十逾五、六,每行数里、十数里罕见人烟。或围蔽席于野中,或牵破舟于水次,稚男弱女蜷伏其间,所餐则荞花、芋叶,杂以野菜和煮为糜,日不再食。甚则夫弃其妇,母弃其子,贩鬻及于非类,孑遗无以自存”。浙江的水灾,灾情略似苏皖。东北的黑龙江、吉林、奉天三省,也因夏秋之际,淫雨连绵,造成江河暴涨,泛滥成灾。黄河在山东寿张决口,加上夏初亢旱,后又连绵阴雨,使山东受灾面积达90州县。此外,局部地区遭受水、旱、风、雹灾害的还有河南、云南、江西、直隶、新疆、山西、陕西、广西、甘肃等省。台湾这一年共地震六次,云南、直隶、新疆等地也有地震发生。
      从上面极为简略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辛亥革命前10年间,连绵不绝的自然灾害,始终笼罩在早已因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箝制压榨弄得精疲力尽的中国人民头上,使他们本已竭蹶困顿的生活更加面临绝境。
      这种情况,不能不对当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发生深刻的影响。
      首先,灾荒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造成了普遍的人心浮动和剧烈的社会震荡。在每一次较为重大的自然灾害之后,不论是旱灾的“赤地千里”或水灾的“悉成泽国”,随之而来的都是生产的破坏与凋敝;大量本来就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贫苦农民和城镇贫民,或者冻馁而亡,或者惨遭灭顶,幸存下来的则成为“饥民”、“流民”。这是一个巨大而惊人的数字,例如:前面提到的1902年四川大旱,“灾民数千万”,1905年云南大水,仅昆明附近就有“数万户灾黎仓卒逃生”;1906年几个省同时发生大水灾,湖南有饥民近40万,长沙附近一次就“淹毙人不下三万”;江苏灾民达730余万人,聚集在清江、沭阳等地的饥民,“每日饿毙二、三百人”;1908年广东大水灾,“灾黎几及百万”;1909年湖南大水,“统计各处灾民不下百余万人”;江苏大水,海州逃荒流民27万余,沭阴11万余,赣榆8万余,全省可以想见;1910年安徽大水灾,“人民被灾而无衣食者,约有二百万”。这里只列举几个大体的数字,至于在“饥民遍野”、“饿殍塞途”等笼统描写中所包含着的悲惨事实,就无法用数字来反映了。这么多饥民、流民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封建统治的严重威胁。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风餐露宿、衣食无着的饥民、流民,无异于堆积在反动统治殿堂脚下的无数火药桶,只要有一点火星,就可以发生毁灭性的爆炸。这一点,封建统治者是看得清清楚楚的。1902年6月,湖南巡抚俞廉三指出:“流民愈多,匪类混杂,民气更加浮动。”(《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2页。)1906年末,一个名叫王宝田的小官僚在奏折中说:“东省荒歉,细民无以糊口,思乱者十室而九。(《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第158页。)1910年6月,安徽巡抚朱家宝在奏折中强调,“各属灾荒叠告,人心浮动”,“皖北素称强悍,连年复苦荒歉,伏莽时虞,自非患预防,层节布署,不足以绸缪未雨,定变仓猝。”(《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第261页。)封建统治者的这些忧心忡忡的议论,既不是杞人忧天,也不是无病呻吟,它恰恰是现实生活中的尖锐矛盾在他们头脑中的反映。
      其次,接连不断的灾荒,使一向反对现存统治秩序的自发斗争,更加扩大了规模,增强了声势。例如,以“灭清、剿洋、兴汉”为口号的四川义和拳斗争,其高潮恰好发生在前面提到的该省两次大旱灾期间,这一方面固然可以看作是全国义和团运动的一种滞后现象,但另一方面显然同大灾荒造成的大饥馑有着直接的关系。御史高枬认为这次事件是“盗贼、饥民、会匪、义和拳,分之为四,合之为一”;当时的四川总督奎俊也强调川省“拳乱”之起,除群众仇教外,“加以岁旱民饥,灾黎多被裹胁”;后来接任川督的锡良则指出,“川省人心浮动,加以旱灾、闹荒、仇教,各处响应,蹂躏必宽”;御史王乃征说得就更直截了当:“川中全省旱灾,至今半年,不闻赈恤之法,何怪匪乱日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册,第733、734、742、759页。)又如,发生在本世纪初、延续数年之久、清政府动员了广西及两湖云贵各省军队、“糜饷以千百万计”才勉强镇压下去的著名广西农民大起义,也与灾荒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1902年秋后,广西“赤地千里,旱灾已遍”。1903年6月,一位住在香港的外国人在信中谈到:“我们为关于广西饥荒的可怕消息而感到非常忧愁,那里的人民由于没有东西吃,实际上已经被逼迫到人吃人的地步。”(《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第261页。)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西各地“抢劫之案”,“无县无之,无日无之”;后来,群众自发地形成无数武装队伍,“大者千余为一股,小者数十为一股,匪巢匪首奚止百千。加以比岁不登,饥民为匪裹胁及甘心从匪侥幸一日之生者,所在皆是”。这里其实已说得很清楚,被封建统治者称之为“匪”者,绝大多数不过是求“侥幸一日之生”的饥民而已。所以署两广总督岑春煊也不得不承认:“小民先被灾荒,继遭匪害,困已极矣!”(《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下册,第511、535、604页。)封建统治者从切身经验中深切地了解灾荒与“民变”的关系,对防范灾民闹事抱着极高的警惕。下面一个上谕,十分生动地反映出统治者的心态:“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内阁奉上谕:从来治国之道,惟以保民为先。方今时局多艰,民生重困,本年两广、两湖、江西、安徽等省,屡告偏灾,近日江苏淮、徐、海一带,被灾尤重。……哀我黎民,颠连穷困,岂可胜言。其不逞者,又或迫于饥寒,流为盗贼,扰及乡里,贻害善良。”谕旨要求“地方文武各官”对饥民“加意抚绥”,以便“防患未然”(《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第58页。)。
      再次,由于灾荒而大量产生的衣食无着的饥民,为着解决眼前的温饱,求得生存的权利,纷纷起来直接进行“抗粮”、“抗捐、“闹漕”、“抢米”等斗争,这种斗争愈是临近辛亥革命愈益发展,已成为暴风雨即将来临的明显征兆。据统计,1906年全国发生抗捐、抢米及饥民暴动等反抗斗争约199起(本节关于辛亥革命前各地抗捐、抢米等风潮的数字,均参阅金冲及、胡绳武著《辛亥革命史稿》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其中一些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事件,主要发生在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江西、广东数省。如前所述,这一年,这些省份几乎无一例外地遭洪潦灾害、而且大都灾情颇重。1907、1908两年,抢米风潮曾稍见沉寂,这同这一时期自然灾害相对较轻是完全一致的。到1909年,全国下层群众的自发反抗斗争约149起,其中几次规模较大的抢米风潮和饥民暴动,恰恰发生在灾情最重的甘肃和浙江两省。1910年,随着灾荒形势的恶化,抗捐、抢米等风潮进一步发展,陡然上升到266起。其中的抢米风潮,几乎全部发生在长江中下游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江西5省、而这里正是联成一片的广袤的重水灾区。这一年的长沙抢米风潮,是震动全国的重人事件,这个事件的背景,就是湖南因灾而致“树皮草根剥食殆尽,间有食谷壳、食观音土,因哽噎腹胀,竟至毙命者”;长沙城里“老弱者横卧街巷,风吹雨淋,冻饿以死者,每日数十人”。人们无法生活,只能铤而走险。
      最后,在辛亥革命的酝酿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曾发动或参予组织过多次武装斗争,有一些武装起义,革命派曾有意地利用了灾荒造成的社会动荡形势,并注意吸引饥民群众的参加。如同盟会成立后不久,于1906年底发动的萍浏醴起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次起义迅速发展到数万人,虽然前后只活动了半个多月,却给清朝反动统治以极大的震动。《丙午萍醴起义记》在谈到这次起义的动因时说:“其起事之动机,则因是年中国中部凶荒,江西南部,湖北西部,湖南北部,及四川东南部,即扬子江上流沿岸,皆陷于饥馑。该地工人因受米贵减工之打击,遂由萍乡矿工首先发难,四虎徒党起而应之。”(《辛亥革命》(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63页。)起义发生后,有人在《汉帜》第一号上发表文章,号召各省革命党“响应湘赣革命军”,其中说:“至天时地利,尤为此次最得机势者。……今者,虏廷日日苛税,省省摊派,民不聊生,大乱以作,重以今岁沦雨弥月,洪荒千里,饿殍填沟,十数省哀鸿,汹汹欲动。饥民者,历代英雄起事之材料也。如此之赋烦岁凶,……各省民皆饥困,已富有被动之性质,倘有人振臂一声,必从者如流。”(铁郎:《论各省宜速响应湘赣革命军》,见《辛亥革命》(二),第531页。)这样的议论,颇为典型地反映了革命派力图利用灾荒以扩展革命的心理,也表明了灾荒的频发确实为革命派的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客观条件。   
      革命派怎样通过灾荒揭露封建统治?
      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也是这样。他们在追求共和制度、埋葬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的伟大斗争中,也大声疾呼地歌颂未来新制度的优越性,抨击清朝反动统治的落后与黑暗。在涉及各个方面的无情揭露中,灾荒问题是谈得较多的一个话题。
      革命派尽情描绘了灾荒带给人民巨大祸害的悲惨现实,反映了他们对劳动群众特别是贫苦农民的深切同情。1907年的《民报》增刊《天讨》上的一篇文章说:“虽年谷屡丰,小民犹多废食。(每逢春间有剥榆皮、拾桑葚者。)一有水旱,道殣相望。水深火热,二百年如一日”,“每遇一县,城郭崩颓,烟村寥落,川泽汗潴,道路芜秽。自远郊以至县城,恶草淫潦,弥望皆是。夏秋之间,邻县几不通往来,饥民遍野,盗贼公行;无十年之盖藏,无三月之戒备。”(观鲁:《山东省讨满州檄》,见《辛亥革命》(二),第344页。)另一篇文章说:“水旱偏灾,犬羊官吏,坐视而不能救;无告之民,靡所得食,乃扶老携幼,聚族数百,相率而为流氓,过都越邑,乞食于途。”(退思:《广东人对于光复前途之责任》,见《辛亥革命》(二),第349页。)同年《民报》的一篇文章也说:农夫“顾当夏日,犁田播种,行伏赤日中,泥汗过膝,而或新雨之后,水为日曝,酷热如汤,水虫含毒,时来啮肤,手足坼裂,疑灼龟背。偶值凶年,至于析骸易子。”(寄生:《革命今势论》,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797页。)类似这样的内容不仅屡见于革命派的宣传品及文章中,而且也反映在他们的文艺作品里,如1906年江苏大水灾时,同盟会员、南社诗人周实就有感而赋诗:“江南塞北路茫茫,一听嗷嗷一断肠,无限哀鸿飞不尽,月明如水满天霜。”(《辛亥革命诗词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197页。)
      对于这种现象,革命派作出的头一个直觉性的反映,是把它说成清朝反动统治“天运将终”的先兆。有一篇文章说,“是以彼苍亦为不平,凶灾层见,兵刀水火,无日无之。”(《义和团有功于中国说》,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60页。)武昌起义后不久,湖北的革命党人在《致满清政府电》中也说,清朝政府已经“人神同嫉,天地不容。以致水旱迭臻,彗星示警,祸乱无已,盗贼纵横,天人之向背,不待智者而后辨也。”(《辛亥革命》(五),第151页。)这种解释还没有脱出“天象示警”的传统灾荒观的樊篱。
      不过,革命派在大多数场合,并没有停留在这样的认识水平上,而是透过灾荒,进一步寻求和揭示与灾荒相关联的种种政治因素,从而得出正是反动统治的“人祸”导致了或加深了“天灾”的正确结论。革命派认为,灾荒的根源,与其说首先是自然的原因,不如说更主要是社会的原因、政治的原因;自然灾害发生得如此频繁,难以抗拒,从根本上说来,是腐朽的封建政治造成的。这一点,孙中山讲得最为鲜明与深刻。他在《中国的现在和未来》一文中指出:“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种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主要原因”;“官吏贪污和疫病、粮食缺乏、洪水横流等等自然灾害间的关系,可能不是明显的,但是它很实在,确有因果关系。这些事情决不是中国的自然状况或气候性质的产物,也不是群众懒惰和无知的后果。坚持这说法,绝不过分。这些事情主要是官吏贪污的结果。”(《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9页。)在孙中山以前,中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哪一个人以如此敏锐的目光、如此深邃的思维和如此清晰的语言来分析和说明灾荒问题。革命党人在后来发表的一些文章中,实际上为孙中山的这个说法提供了具体的论证。例如,有两篇谈到黄河之患的文章,就指出:“黄河北徙(按:指咸丰五年铜瓦厢决口后的黄河大改道),每一漂没,数十州县无墟落。虏廷吝财,委其事于疆吏,疆吏遂藉为吞款邀功之地,动以河工括民财”。“虏清之治河,则驱逐农民,动辄数千万,以供官吏之指挥,急则湮之,缓则弛之。剜肉补疮,卒靡所益,费民财以万计,曾不能一年之安。”(均见《辛亥革命》(二),第346、332页。)辛亥前一年发表的《论革命之趋势》一文,具体揭露了某些封疆大吏怎样贪污赈款,草营人命:“江北巨灾,集赈款五百万,虏帅端方侵蚀三百万,又虑饥民为变,遣军队弹压之,示以稍反侧即立尽,于是饥民皆枕藉就死,无敢有蠢动者。陕、甘旱荒,至人相食,虏帅升允漠然不顾,十室九空,积尸成疫”。“专制之淫威”使“人命贱于鸡犬”,“天灾流行,饥馑洊臻,民之死于无告者,其数尤伙。”(《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三联书店1977年版,第531页。)这种声泪俱下的控诉,有力地揭示了封建政治的吃人本质。
      封建统治者常喜欢宣扬他们如何“深仁厚泽,沦浃寰区”,一遇灾荒,就蠲免钱粮,发帑赈济,似乎一片慈爱心肠。革命派对此针锋相对地指出,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欺骗!1903年的一篇文章写道:“钳束之酷,聚敛之惨,而尤为世界所稀有。山西之食人肉,河南之贩人头,此二年前回銮时之真象也。……汝今犹曰:‘自其祖宗以来,深仁厚泽,各直省地方,遇有水旱,无不立沛恩施’者,自欺欤?欺人欤?”(《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686—687页。)一些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揭露了清政府赈灾的欺骗性,或者,统治者对灾荒根本无动于衷,不予置理:“淫妇那拉氏南面垂帘,百般剥削,以供其游乐宴饮之资。拨海军费以修颐和,移大赔款以供庆寿,而于我民之水旱馑饥,毫不为之轸念。”(《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第866页。)“倒行逆施,残民以逞,驯致饥馑旱干之罔恤,呼号怨怼之弗闻,声色狗马之是娱,土木兵戎之继起。”(《彭荫祥历史》,见《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下卷),第245页。)或者,象征性地拿出一点赈款来,聊以点缀门面:“去岁(按:指1909年)粤省水灾,灾民流离,衷鸿稨野,再电乞赈,清廷仅饬部拨款十万。及西藏达赖喇嘛入京,每日飨其缁徒万四千两,十日之食,即足以抵一省之赈灾而有余。”(《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第553页。)那些少得可怜的赈款,也大多为官吏所侵渔:“不幸遇岁之凶,流离于道路,物故者十八九。朝廷发帑藏,恒充奸吏之橐,然犹号之曰赈恤之善政。”(《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第786页。)总之,所谓赈恤,不过是封建统治者“邀弋美名”的一种手段,“而于贫者,未尝有澹足之益”。
      不仅如此,封建官僚与地主豪绅们还常常趁火打劫,利用灾荒作为升官发财的绝好时机。前面提到的贪污赈灾款项,只不过是花样繁多的发“灾荒财”的手段之一。革命派曾揭露说,受“黄灾”最厉害的山东省,那些“谋差营保”的官僚们,常聚在一处议论说:“黄河何不福我而决口乎?”因为黄河一决口,他们就可以藉办河工,既私吞工款,又谋取保举,为此,他们甚至不惜偷偷地破坏老百姓自筑的堤防,人为地制造灾荒。所以山东有“开归道”之称,意思是黄河一“开”,不少人就可以借此“保归道班”了(观鲁:《山东省讨满州檄》,见《辛亥革命》(二),第346页。)。封建政治的特点之一,就是往往在冠冕堂皇的表面文章下掩盖着见不得人的黑幕。按照清朝的“定制”,只要勘定了灾荒,政府就要根据灾情轻重,确定对灾区的地亩钱粮加以减征、缓征或免征。但实际上,封建官僚还是可以通过各种办法,使百姓“照例完纳田粮”(参阅《近代中国灾荒纪年》序言。)。1908年末出版的《江西》杂志就发表文章谈到这种情况:“中国虽地大物博,迩者天灾流行,湖南之水害,广东之水害,重以各地蝗虫,歉收者众。民不堪命,转徙流亡,赈恤且患不周,加之以苛征,是为丛驱爵、为渊驱鱼’(《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第422页。)。而且,纳税时还要加上种种附加,“一纳赋也,加以火耗,加以钱价,加以库平,一两之税,非五六两不能完,务使其鬻妻典子而后已”。所以邹容在《革命军》中悲愤地说:“若皇仁之谓,则是盗贼之用心杀人而曰救人也。”(《辛亥革命》(一),第341页。)政府是这样,作为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的地主豪绅,自然也上行下效,一齐向灾民们伸出罪恶之手。“岁五六月之间,民则有饥患,勿问前年之丰凶。前年丰,富人虑谷无良贾,乃写输于他需谷之地,所余于仓者少,至夏秋之交亦必腾贵。先岁凶,乃闭其仓禀以待贾,未中程,弗雠也。饥亟而祈勿死,则听富人所索,或萃而劫之,牵联入于刑者,又踵相逮也。”(《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第789页。)
      上一节提到的1909年甘肃大旱灾发生时,曾经是同盟会员和南社发起人的高旭写了《甘肃大旱灾感赋》,其中一首差不多可以看作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在灾荒问题上所作的政治讨伐的艺术概括:“天既灾于前,官复厄于后。贪官与污吏,无地而蔑有。歌舞太平年,粉饰相沿久。匿灾梗不报,谬冀功不朽。一人果肥矣,其奈万家瘦!官心狠豺狼,民命贱鸡狗。屠之复戮之,逆来须顺受。况当赈灾日,更复上下手;中饱贮私囊,居功辞其咎;甲则累累印,乙则若若绶。四看饿殍余,百不存八九。彼独何肺肝,亦曾一念否?”(《辛亥革命诗词选》,第215页。)
      在天灾人祸交相煎迫之下,老百姓要想生存下去,确实除了铤而走险之外,是别无出路的了。但这立即就会被封建统治者目为“盗贼”、“乱民”、“匪类”而大张挞伐:“皖北有灾,槁项黄馘者背相望,海上有疫,前仆后僵者踵相接,……其或民不聊生,起为图存之计,则又目之为乱民,为匪徒,召兵遣将,流血成渠。”(《对于政府之民心》,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三卷,第828页。)“耕种则雨水不均,无利器以补救之,水旱交乘,则饿殍盈野。强有力者,铤而走险,以夺衣食于素丰之家,而政府目之为寇盗,捕而刑之,或处之于死。”(民:《金钱》,见《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下册),第991页。)灾民们还是俎上之肉,任人宰割屠戮而已。
      资产阶级革命派仅仅在灾荒问题上对封建统治所做的揭露,也已经足以让人们逻辑地得出结论:像这样腐朽而又暴虐的反动政权,除了坚决推翻它之外,难道还能有任何别的选择吗?
      沿江沿海各省大水灾与辛亥革命的发生、发展
      1911年(宣统三年),又发生了面积更大、灾情更重的大水灾,灾区几乎包括了沿江、沿海的所有主要省份。以武昌起义为肇端的辛亥革命运动,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爆发并迅速席卷全国的。
      武昌起义之前,中外政界人士就对当年的严重灾荒及其可能产生的政治后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5月下旬,张謇代表沪、津、汉、穗四处总商会,赴京办事,受到摄政王载沣的接见。当载沣征询张謇对于时局的意见时,张謇谈了“内政三大要事”,头一条就是“外省灾患迭见,民生困苦”。9月12日,莫理循在一封信里写道:“中国长江流域各省的前景非常黯淡。……人民将会成千上万地死去,难民营里出现霍乱和斑疹伤寒。一位知名的中国人昨天对我说,前景从来没有这样糟糕,因为中国从来没有受到这样大的水灾和饥馑的威胁。”(《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册,第752页。)待到四川保路运动起来之后,一些封建官僚更是惊恐万状,生怕在灾荒遍地的情况下,形成一发而不可收拾之势。——他们的话简直成了后来事态发展的颇为准确的预言。如御史陈善同在武昌起义前一个月上奏说:“现在湘粤争路余波尚未大熄,而雨水为灾几近十省,盗匪成群,流亡遍野,若川省小有风鹤之警,恐由滇藏以至沿江沿海,必有起而应之者,其为患又岂止于路不能收而已。”(《辛亥革命》(四),第469页。)御史麦秩严在武昌起义前约半个月上折称:“方今时事日棘,灾祲迭臻,岁饥民流,盗贼四起,中原大势岌岌可虞。”(《辛亥革命》(七),第269页。)
      那末,封建统治者为之谈虎色变的辛亥年大水灾,具体情况究竟如何呢?
      从长江上游往下数,首先是湖北,于6、7月间风狂雨骤,襄水陡涨二丈余,一下子将去年坍溃后费时近半年才新筑成的大堤冲决130余丈,“人皆措手不及,逃走溺毙者不可数计”(1911年6月30日《大公报》。见《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第792页。本节有关灾荒情况之原始资料,均转引自该书,不再一一注明。)。附近州县“一片汪洋,数里不见烟火,灾民有生食野兽之肉者,有握泥果腹致毙者,有挖树皮草根以济急者,惨状令人不忍目睹”。武汉三镇滨临江湾住户,因被淹纷纷迁避。所有武昌临江的一些工厂,汉阳的兵工厂、铁厂、炮船厂,以及汉口的租界等,“一切低洼之所,均有其鱼之叹”;“水势浩大,茫茫无际,登高一望,四围皆成泽国”。湖南自春至夏,雨多晴少,夏末又暴雨连朝,造成湖江水势骤涨,水淹长沙、常德、岳州等府属地方,“灾区之广,为从来所未有”;受灾地区,“最低处水深丈余,较高处水亦六、七尺不等”,不但禾稼“悉数付诸泽国”,而且或房倒屋塌,或人畜漂没,损失惨重。“当仓卒水至之时,居民或缘登屋顶,或升附树巅,四野呼号,惨难尽述”。由于湘鄂洪水暴涨,使“沿江之水陡长至一丈数尺之高”,江西浔阳、九江一带濒临长江,周围“淹没田禾甚多”;加之入夏后连日淫雨,南昌、鄱阳等地平地水深数尺,“街道上皆可乘船”,余干县境“水涨至二丈有奇”;抚州、瑞州等地,“低洼之田禾既被浸去十之五六,即高原处亦受损不少”。安徽因上年已是大祲之年,所以春荒即极其严重,仅宿州一地,春间即有灾民27万余口。入夏后,又“大雨时行,江潮暴发,皖省滨江沿河各属,灾情奇重”。“当涂等五州县,周围六七百里,皆成巨河,村镇倾圮,庐舍漂荡”。尤以长江之滨的无为州,“灾尤惨酷,露饿待毙无算”,“上下九连各圩一片汪洋,高及树巅,村落庐舍全归巨浸”。皖南各州县“淹没田禾,十失其九”;皖北涡、蒙、灵、宿等县,也被灾极重,往往数十里炊烟断绝。而且灾情持续甚久,直至8月底,还发生了一场暴风雨,使铜陵、庐州、宿松等10余州县冲塌圩地不少,“约计淹田不下百七十余万亩”。位于长江末梢的江苏省,灾情与安徽不相上下,同样是一方面江潮涌涨,一方面暴雨不绝,使全省各地洪水泛滥。南京城内高处水深没胫,洼处过腹及胸,“行人绝迹,商店闭门停市,萧条景象,目不忍睹,间有小舟来往装运行人以达干土”。张廷骧《不远斋见闻杂志》描画了一幅惨绝人寰的图景:“宣统三年春,江苏淮海及安徽凤颖等属,因屡被水灾,闾阎困苦,惨不忍闻。……自去秋至今,饥毙人数多时每日至五、六千人;自秋徂春至二月底,江皖二十余州县灾民三百万人,已饿死者约七、八十万人,奄奄待毙者约四、五十万人。……饥民至饥不能忍之际,酿成吃人肉之惨剧,……寻觅倒卧路旁将死未气绝之人,拉至土坑内,刮其臂腿臀肉,上架泥锅,窃棺板为柴,杂以砻糠,群聚大嚼,日以为常”。
      从江苏往南,浙江的杭、嘉、湖、绍4府被淹成灾,“早禾既受摧残,晚苗又被淹没”,“家屋人畜,漂失无算”;杭州城内“平地水深没踝”。福建也有部分地区发生“冲决堤岸,淤塞河道,坍塌房屋,淹毙人口”之事,尤其是省城福州,“城内外积水四、五尺不等,衙署营房民舍,倒塌无数,并有压毙人口情事”。广东的灾区主要集中在潮州府属地方,那里因连降大雨,江流陡涨,“淹没田亩无算”,“淹毙人口不可胜数”。
      从江苏往北,山东在春季即雨雪纷飞,经月不息。入夏后,又大雨成灾,济南及东西路各州县,均遭水淹;胶州、高密、即墨一带,“房屋尽倾,溺毙人畜无算”;峄县“河水漫溢,以致沿河秋稼,尽数淹没。延袤数十里,远近数十庄,人民庐舍漂荡无存,一片汪洋,几如海中小岛,居民风餐露宿,困苦异常”。直隶则是先旱后涝,起初“雨泽愆期”,后又“阴雨连绵,河水涨发,以致滨临各河洼地禾稼,均多被水”;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有雹、虫灾害。奉天新民府等属亦罹大水,由于柳河洪峰突发,堤口溃决,河水冲灌新民府城,居民猝不及防,“顷刻人声鼎沸,屋巅树梢相继揉升呼号待救”;“城乡周围四十余里全被水淹,计被淹地亩一万七千余亩,沉没官民房屋七千七百余间,商号存粮均被淹浸,粮价飞涨,人心惶惧”。吉林省在夏秋之际,不仅雨水过多,且兼遭雹灾。黑龙江省于6月末及9月间两次连续降雨,使嫩江、松花江、坤河等水势暴涨,各处泛滥成灾,“嫩江府、西布特哈、龙江府、大厅、肇州厅、甘井子、杜旗等处,沿江民房田禾均被淹没,为灾甚巨”。这一年,东北三省还发生鼠疫流行,死亡人数约5、6万人。
      不言而喻,这是一个任何从事历史活动的政治派别不能不认真对待的特殊而严峻的社会环境。
      有记载说,武昌起义前夕,武汉的革命党人曾开会研究在四川保路运动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应不应该立即举行武装起义?会上有“缓期”与“急进”两种主张,最后后一种主张被接受,其中很重要一条理由就是“近数年来,灾异迭见,民不聊生”,“天时”对革命显然有利(佚名:《戈承元革命历史》,见《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中卷,第199页。)。这说明了严重灾荒的存在,对革命党人的战略决策产生了何等重大的影响。
      但是,人们也许会发现一个多少有点令人感到奇怪的现象:在各省“独立”或曰“光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看到灾民、饥民直接参加运动的历史记录。其实,这并不难理解。这是同辛亥革命的下述特点相联系的:除了极少数地区以外,绝大多数省份,新旧政权的交替更迭并没有经过较长时期的两军对垒的武装冲突。也就是说,还没有来得及等到社会上大量存在的灾民、饥民涌入革命队伍,旧政权就已经纷纷垮台,辛亥革命表面上成功了。
      但这决不是意味着辛亥革命的迅速发展,同灾荒没有重大的关系。只要看一看武昌起义后封建统治者的一些议论,就可以清楚,革命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期里像燎原烈火燃遍全国,灾荒的普遍存在是一个十分强有力的因素。武昌起义六天之后,热河都统溥颋、山东巡抚孙宝琦、江苏巡抚程德全在一个奏疏中说:“窃自川乱未平,鄂难继作,将士携贰,官吏逃亡,鹤唳风声,警闻四播,……而民之讹言,日甚一日,或谓某处兵变,或谓某处匪作,其故由于沿江枭盗本多,加之本年水灾,横连数省,失所之民,穷而思乱,止无可止,防不胜防,沸羹之势将成,曲突之谋已晚。”(这个奏折实际上是由张謇起草的,见《辛亥革命》(四),第48页。)次日,大学堂总监督刘廷琛也上奏说:“今年各省大水,饥民遍地,在在堪虞。革党踞长江之上游,讬救民之义举,设使闻风响应,大局立有溃烂之忧”(《辛亥革命》(五),第418页。)。又过了三天,御史陈善同奏称:“本年雨水为灾,共十余省,而以湘鄂苏皖浙为最甚。各该处流亡遍野,抢掠时闻。……(革党)势必裹胁饥民,号召群凶,横决四出,为患方长。现虽被灾各处亦多妥筹赈恤,而涓滴之泉,沾润无几,乱源所伏,不可不先事防维”(《辛亥革命》(五),第438页。)。武昌起义半个月后,翰林院侍讲程械林在奏折中说:“重以天灾流行,处处饥馑,此即无所煽诱,固将群起为盗。况革党又为之倡乎!不速作转计,鹿铤鱼烂,即在目前”(《辛亥革命》(五),第461页。)。这些奏疏,合乎实际地反映了普遍的灾荒怎样为革命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甚至,灾荒还影响到帝国主义对辛亥革命运动的态度。武昌起义后第六天,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在给英国外交大臣格雷的电报中,表示了对清朝政府的失望,认为“满清王朝所面临的前景是黯淡的。它在本国人民中间,很不得人心”。为了加强论据,他特别强调了当年及全国大多数省份的大水灾:“谷物歉收威胁到大半个帝国,扬子江流域到处充满了无家可归和嗷嗷待哺的人群”(《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7页。)。稍后,日本驻华盛顿代办在致美国国务卿的一个照会中,认为“清廷之无能,已无可讳言”,很难“恢复威权”;另一方面,“革党亦派别纷歧,显无真正领袖”,“加之本年洪水为灾,饥民溃兵,交相为乱。在此情况下,革党绝少维持占领区域治安之望”(《辛亥革命》(八),第489页。)。因此厂主张对双方暂取观望态度,这显然是帝国主义在一段时期中采取“中立”姿态的依据之一。
      革命派短暂掌握政权时期的灾荒对策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在一个十分短暂的时间里,革命派曾一度成为中央和一些省份的主要执政者。于是,情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本来为革命发展提供了机会和条件的严重灾荒,一下子成为摆在执政的革命党人面前的一个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
      由于新旧政治势力斗争的尖锐复杂,由于革命形势的捉摸不定,更由于反动势力的反扑,使革命派掌握政权的时间瞬息即逝,革命派几乎没有可能利用政权来施展他们的政治抱负。即使如此,也仍然可以从他们的一些举措中窥见其灾荒对策的大致轮廓。
      1912年3月初,孙中山连续在几个有关赈济安徽、江苏灾荒的文件上作了批示。当时,安徽都督孙毓筠报告说:安徽灾情严重,要求临时政府拨款以救燃眉之急;财政总长陈锦涛也具呈称该省“灾情万急,如十日内无大宗赈款,恐灾民坐毙日以千数”。江北都督蒋雁行则连续急电,疾呼“现在清淮一带,饥民麇集,饿尸载道”,“当此野无青草之时,实有朝不保夕之势;覩死亡之枕藉,诚疾首而痛心”,并称:“半月内无大宗赈款来浦接济,则饥民死者将过半”。孙中山一面令财政部在经费万分拮据的情况下“即行拨款救济”,一方面同意向四国银行团借款160万两,用于赈救皖灾,要求参议院“尅日复议,以便施行”,并强调“事关民命,幸勿迟误”。孙中山此举与袁世凯的态度恰好形成鲜明的对比。当已经确定由袁世凯接任总统、孙中山即将下野的时候,皖督也给袁世凯发了一份要求赈灾的电报,袁接电后,给孙中山回电:“此时外款尚未借定,京库支绌万分。当俟筹定,再行电闻。如遵处暂能设法,尚希卓裁办理”(《近代史资料》1961年第1号,第328页。)。充分反映了这个老奸巨滑的官僚对于人民疾苦令人愤慨的冷漠。
      在卸任临时大总统的前三天,孙中山专门发布了《命各省都督酌放急赈令》,指出:“矧当连年水旱之余,益切满目疮痍之感。……本总统每一念及我同胞流离颠沛之惨象,未偿不为之疾首痛心寝食俱废也。兹者大局已定,抚慰宜先。为此电令贵都督等,从速设法劝办赈捐,仍一面酌筹的款,先放急赈,以济灾黎而谋善后”(《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89页。)。这个命令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派与人民疾苦息息相关的高尚情操。
      在临时政府时期,南京还出现过一个名为“救灾义勇军”的组织。这个组织以孙中山为“义勇军正长”,陆军总长黄兴为“副长”。组织的缘起,是因为“江皖两省,……连年水患频仍,偏灾时遇。迨至去秋,淫雨连绵,江湖暴发,箍江大岸,冲决无算。上自皖南各府,下逮镇扬苏常,袤延千余里,淹没百余处,汪洋一片,遍地哀鸿”,为了动员军队参加“修筑千里长堤”工程,由军人自愿报名参加而成的。组织“救灾义勇军”的启事和章程,刊登在《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40号,显然事先得到了孙中山的赞同和支持。
      即使在戎马倥偬、局势动荡的情况下,有些掌握了地方军政大权的革命党人,也仍然采取积极的措施,从事兴修水利的工作。如江西都督李烈钧,就职后不久即召集各方人士“讨论治赣办法”,其中决定的一条就是为了解决南昌、新建二县“每年必苦水患”的问题,在“辛亥光复,库帑动用一空”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拨款四十万元修筑圩堤”。据称,“堤工数月而成,嗣后两县人民乃不为水灾所苦”(《李烈钧自传》,见《辛亥革命》(六),第393页。)——这个说法也许不无溢美之处,但如果考虑到当时面临的复杂局面,那末,决定拨款筑堤就已值得称道了。又如担任“安、襄、郧、荆招讨使”的季雨霖,在行军途中见“沿河一带地方,汪洋浩瀚,纵横无际,田园村落,漂为泽国,颓檐破壁中,寂无人烟”,便在占领荆州之后,兴筑沙洋堤工。据材料说,这段堤工关系到湖北的荆门、江陵、潜江、沔阳、监利五县人民的生命财产,清政府曾“耗款百万,讫无成功。受害各处,田庐尽没,饥民遍野,老幼委填,盗贼充斥”(高仲和:《北征纪略》,见《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上卷,第154页。)。季雨霖等一面向沙市、沙洋两地商会借银20万两,一面向湖北军政府申请拨款8万两,另外还发行“堤工公债”20万元,通过以工代赈的办法,招募民夫,动工兴筑,被称为“民国第一次大工程”。虽然对季雨霖的一些作为,有不同的评价,但即使对他稍有微词的人,也不抹煞他在这件事情上的功劳。此外,根据灾民周耀汉等的呈请而修筑的樊口堤工,修成后改善了武昌、黄冈等六县的抗灾条件,改变了这一带过去“无岁不水,无水不灾,无灾不重”的悲惨状况,也是值得一提的。
      正像在其他问题上不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失误一样,资产阶级革命派在灾荒问题上,也并非一切处置都是完美无缺的。他们的最大一个失误,是似乎已经忘记了革命前对清政府把无衣无食的饥民“目之为乱民,为匪徒”的抨击,有些地方对灾民采取了戒备和防范的态度,有时竟视之为建立正常秩序的一种障碍。武昌起义后,以“中华民国军政府”名义发布的一个《通告城镇乡自治会职员电》中说:“唯念东南各省,叠遭水旱之灾。吾同胞流离颠沛,犹未能自复其生机。若义旗一举,则饥寒无告之民,必有乘机窃发,一施其抢劫之技者。而本军政府当军事旁午之际,势不能并谋兼顾,为吾乡僻同胞尽完全保护之责”。因此,他们要求“各城镇乡自治团体,速筹自保之计,赶办团练,守卫乡里”(《辛亥革命》(五),第140页。)类似的文告在其他省份也有出现。很显然,其矛头所向,是针对“流离颠沛”的“饥寒无告之民”的。在这样一种思想指导下,无怪乎有些地方会发生由革命党人掌握的新政权的武装去镇压饥民“闹事”的事件了。如江苏无锡,军政分府都督秦毓鎏曾两次派军队镇压“民变”。一次是由于常熟王庄的富室须氏,不顾“岁歉”,硬要逼租,佃农们在孙二的率领下,“聚燬其家”,并“竖旗”起事;另一次是本县新安乡的“巨室张氏”,平时收租就很苛刻,“民怨已久”;恰逢这一年“岁已歉,张氏犹不肯少贷,索益急”,甚至把还不起租的佃户“锢诸室,鞭诸”,引起群众激愤,数百人不期而集,“哄闹张氏家”,将其室付之一炬。秦毓鎏派出军队,在前一事件中抓走20余人,后一事件中竟枪杀37名群众(包括一名妇女),终于引起了人们的“诟厉”与不满。出现这一类政治性的错误,不能不说是同资产阶级革命派只是同情群众,却并不懂得组织群众与依靠群众的根本弱点有着本质的联系。  
    发表于 2010-6-5 11: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灾荒灾荒,是天灾,也是人祸.
    当人民忍无可忍的时候,总是会被那些有政治眼光的人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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