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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州女人的悲哀:一世夫妻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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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6-20 17: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徽商起于东晋,明清三百多年是徽商的鼎盛时期,徽商“贾而好儒”,是真正意义上的儒商。
      徽州素有早婚的习俗,男子到十二三岁就要成家,成家之后即外出经商,所谓“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二三岁,往外一丢”。此去经年,断梗飘萍,在外营商的丈夫,长年与妻子分居两地,只能几年或十几年回家一次,所以,徽州从前有“一世夫妻三年半”的说法。
      徽商大多娶本乡的姑娘为妻,学徒期满,店主给假三个月完婚,之后就劳燕分飞。妻子要承担全部的家务,开始了不幸的守活寡的生活。徽商在外做生意往往数年不归,就是按每三年探亲三个月计算,夫妻一生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也过三年。因此,独倚高楼、残灯孤枕的出门人难免在外眠花宿柳暮宴朝欢;或则另娶一房好天良夜追欢取乐,过起“两头大”的生活。所谓两头大,是指在家乡和侨寓地都有女人,两边均为妻子,也不分正妻和小妾。
      由于历史上徽州文风较盛,女人大多能识字读书,具备一定的文学修养,留在老家的徽州女人独守空房,使她们把蕴藏心中的哀怨,编成合辙压韵的词儿,遇上情绪不佳时,便抑扬顿挫地歌哭起来。旧时常常是一个女人先哭,几个女人随后走来陪哭,各哭各的词,各哭各的调,仿佛是一种不太协调的二重唱,三重唱....“宁愿嫁给种田郎>悔呀悔!悔不该嫁给出门郎,三年两头守空房,贪什么大厅堂,夜夜孤身睡空床。早知今日千般苦,宁愿嫁给种田郎,日在地里忙耕作,夜伴郎哥上花床。”
      徽州先人离多聚少的感情生活,在现代社会或许能造就无数风流韵事,然而在古徽州造就的却是数以千计的贞节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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