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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战时的日本军种只有陆军、海军,没有空军。航空兵分为陆军航空兵、海军航空兵两类,并分别设立“陆航军衔”和“海航军衔”。
2、当时的天皇裕仁是“大日本帝国陆海军大元帅”,既是名义上的、也是实际上的最高统帅,很多、绝大多数的战争命令和罪恶指令都是在他首肯(有时是参与制定)、用玺后,以天皇诏书、天皇训令的形式发往占领区、前线,再由那帮不齿于人类的、喊着“天皇万岁”的兽兵执行的!
3、日本的陆军元帅、海军元帅是荣誉军衔,是对“为大日本帝国建立了特殊功勋的陆海军大将(上将,括号内为现代军语,下同)的嘉奖”。在服饰上,元帅在着常服时佩戴“元帅章”,着礼服时与一般大将在服饰上有明显差异。
4、对于日本陆军、海军军衔的细情,下面分别说明:
①、1931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陆军军衔,大体可分为1943年(昭和17年)以前和以后两个时期(以下简称“前期”和“后期”)。
日本陆军前期军衔分为长官(军官)、长官相当官(军佐)、普通士兵、专业士兵4类。其中长官分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3等,长官相当官分将官相当官、上长官相当官、士官相当官3等,普通士兵分准士官(准尉)、下士官(军士)、兵3等,专业士兵分准士官相当官、下士官相当官、兵3类。 1、长官:(下文中的××为兵种或勤务名称) 将官——陆军大将(上将)、陆军中将、陆军少将;
上长官——陆军××大佐(上校)、陆军××中佐(中校)、陆军××少佐(少校); 士官——陆军××大尉(上尉)、陆军××中尉、陆军××少尉;
2、长官相当官:
将官相当官——陆军××总监(中将)、陆军××监(少将);
上长官相当官——陆军一等××正(上校)、陆军二等××正(中校)、陆军三等××正(少校);
士官相当官——陆军一等××官(上尉)、陆军二等××官(中尉)、陆军三等××官(少尉);
3、普通士兵: 准士官——陆军××特务曹长(准尉); 下士官——陆军××曹长(上士)、陆军××军曹(中士)、陆军××伍长(下士);
兵——陆军××上等兵、陆军××一等兵、陆军××二等兵;
4、专业士兵:
准士官——陆军××上等工长(准尉);
下士官——陆军××一等×工长(上士)、陆军××二等×工长(中士)、陆军××三等×工长(下士);
兵——陆军××上等兵、陆军××一等兵、陆军××二等兵。
同时,按照日本官位的分类,日本军人(包括陆军、海军)还分为敕任官、奏任官、判任官、卒4类。对这4种称谓分别介绍如下:敕任官——按日本天皇的敕书任命的官员,分为3等,大将为一等敕任官,中将为二等敕任官,少将为三等敕任官;奏任官——由陆军大臣奏请天皇批准、再由陆军大臣任命的官员,分为6等,大佐为一等奏任官,中佐为二等奏任官,少佐为三等奏任官,大尉为四等奏任官,中尉为五等奏任官,少尉为六等奏任官;判任官——由联队(团级)以上部队长官判定任命的官员,分为4等,特务曹长为一等判任官,曹长为二等判任官,军曹为三等判任官,伍长为四等判任官;卒——由大队(营)、中队(连)等分队长官任命的兵卒,分为3等,上等兵为一等卒、一等兵为二等卒、二等兵为三等卒。
日本陆军前期军衔中,将官无兵种区分,上长官、士官区分宪兵、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航空兵、辎重兵。长官相当官区分经理部主计(军需)、卫生部军医、卫生部药剂(司药)、兽医部兽医、军乐部乐长(只设士官相当官,分为陆军一等乐长、陆军二等乐长、陆军三等乐长3级)。普通士兵区分宪兵(最低为陆军宪兵上等兵)、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航空兵、辎重兵。专业士兵区分炮兵鞍工、炮兵枪工、炮兵火工、炮兵锻工、工兵木工、工兵机工、工兵电工、经理部计手(军需部门士兵)、经理部缝工、经理部靴工、卫生部看护长和看护兵、卫生部磨工长和磨工兵(专门从事制药、配药的士兵)、兽医部蹄铁工,军乐部乐手的称谓更独特:陆军乐长补[准尉]、陆军一等乐手[上士]、陆军二等乐手[中士]、陆军三等乐手[下士]、陆军乐手补[上等兵]。
为适应战争的需要,陆军军衔制度在1943年进行了很大调整:将长官改称士官;将大将改为亲任官(由天皇亲自任命,颁发任命书和大将军衔标志);上长官改称佐官;原士官改称尉官;合并原来各种繁杂的军衔区分为士官、士兵两类;取消了监、正、官、工长等军衔称谓,统一了军衔称谓;单独设立技术部军衔;将法务人员改为士官;将特务曹长军衔改称准尉,仍为一等判任官;增设兵长军衔,为一等卒,以下类推。具体设置如下:
士官: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佐官——××大佐(上校)、××中佐(中校)、××少佐(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士兵:
准士官——××准尉; 下士官——××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
兵——××兵长、××上等兵、陆军××一等兵、陆军××二等兵;
兵种勤务设置:
兵科官兵:宪兵设宪兵大佐至宪兵上等兵,一般兵种设大将至二等兵,陆军航空兵设陆航中将至陆航二等兵;
技术部官兵:兵技(一般兵种技术勤务)设兵技中将至兵技二等兵,航技(陆军航空兵技术勤务)设航技中将至航技二等兵;
经理部官兵:主计人员(军需财务)设主计中将至主计伍长,缝工设缝工准尉至缝工伍长,装工设装工准尉至装工伍长;
卫生部官兵:军医士官设军医中将至军医少尉,药剂士官设药剂中将至药剂少尉,齿科医士官(牙医)设齿科医少将至齿科医少尉,卫生官兵(医务勤务人员)设卫生大尉至卫生二等兵,疗工(护理人员)设疗工准尉至疗工伍长;兽医部官兵:兽医士官设兽医中将至兽医少尉,兽医务官兵(兽医勤务人员)兽医务少佐至兽医务伍长;
法务部(军法)士官:法务中将至法务少尉;
军乐部官兵:军乐少佐至军乐二等兵。当时日本陆军的常服军衔标志,1938年以前使用肩章,以后使用领章,1943年后,士官(军官)、准士官(准尉)另加袖章。其领章、肩章的衔级表达方式一致:将官满金底,大将(上将)三颗樱星、中将二颗樱星、少将一颗樱星;佐官(校官)金边(指肩章、领章的两条长边,下同)二杠,大佐(上校)三颗樱星、中佐(中校)二颗樱星、少佐(少校)一颗樱星;尉官金边一杠,大尉(上尉)三颗樱星、中尉二颗樱星、少尉一颗樱星;士官生(军校学员,不是军衔)金边;准士官(准尉)金边一杠无星;下士官(军士)一杠,曹长(上士)三颗樱星、军曹(中士)二颗樱星、伍长(下士)一颗樱星;兵以樱星多寡区分衔级,兵长一杠无星、上等兵三颗、一等兵二颗、二等兵一颗,新兵(不是军衔)无星。边、杠用金属丝或丝线刺绣,樱星用铜制。
陆军的兵种勤务以勤务色和专业符号区分,勤务色在1938年前体现在领章上、1938年以后体现在M形胸章上:宪兵黑色、步兵红色、骑兵萌黄色、炮兵黄色、工兵青色、航空兵天蓝、辎重兵蓝色、卫生部深绿色、兽医部紫色、经理部茶色、法务部白色、军乐部绀青色。专业符号中,火工为燃烧的圆形炮弹、号兵军号、靴工鞋拔子、筑垒地域部队炮台和炮筒、枪工枪管横截面和来复线、鞍工马鞍、锻工錾子、木工锯条、磨工药臼子、缝工剪子、机工齿轮、电工闪电。
当时日本陆军的职务编制军衔:
陆军大臣——元帅、大将;
陆军参谋长——元帅、大将;
总军(1945年编成,相当于方面军群)司令官——元帅、大将, 总军参谋长——大将、中将;
方面军(方面军)司令官——大将, 方面军参谋长——中将;
军(集团军)司令官——中将,
军参谋长——少将;
师团长(师长)——中将,
师团参谋长——少将、大佐; 旅团长(旅长)——少将、大佐,
旅团参谋长——大佐、中佐;
联队长(团长)——大佐、中佐, 副联队长(副团长)——中佐、少佐;
大队长(营长)——少佐、大尉;
中队长(连长)——大尉、中尉;
小队长(排长)——中尉、少尉;司务长——准尉、曹长;
小队副(副排长)——曹长、军曹;分队长(班长)——军曹、伍长;
组长——伍长、上等兵。
②、二战时期日本海军军衔的军人类别区分与陆军不同,分为士官(军官)和特务士官、准士官、下士官、兵(以上四类统称海军士兵)两类,其中后者又分成1944年以前、以后两个时期。
海军士官军衔:
将官——海军大将(海军上将)、海军××中将、海军××少将、海军代将(海军大佐担任少将职务,相当于海军准将);
佐官——海军××大佐(海军上校)、海军××中佐(海军中校)、海军××少佐(海军少校);
尉官——海军××大尉(海军上尉)、海军××中尉、海军××少尉;
士官中区分兵科将校(兵种军官)和××科将校相当官(勤务军官)。1944年以前,兵科将校中分兵科(海军大将至海军少尉)、航空科(海军航空大佐至海军航空少尉)、机关科(行政勤务人员,海军机关大佐至海军机关少尉)3种,××科将校相当官中分军医科(海军军医中将至海军军医少尉)、药剂科(海军药剂少将至海军药剂少尉)、主计科(海军主计中将至海军主计少尉)、造船科(海军造船中将至海军造船少尉)、造机科(航海机械监理人员,海军造机中将至海军造机少尉)、造兵科(海军兵器监理人员,海军造兵中将至海军造兵少尉)、水路科(航海人员,海军水路大佐至海军水路少尉)7种。
1944年以后,兵科将校中分兵科(海军大将至海军少尉)、航空科(海航中将至海航少尉)2种,××科将校相当官中分军医科、药剂科、主计科、技术科(海军技术中将至海军技术少尉)、齿医科(海军齿医少将至海军齿医少尉)、法务科(海军法务中将至海军法务少尉)、军乐科(海军军乐少佐至海军军乐少尉)、看护科(海军卫生少佐至海军卫生少尉)8种。
1944年以前的海军士兵军衔: 特务士官——海军××特务大尉、海军××特务中尉、海军××特务少尉,特务士官是为保留士兵中的技术骨干而在海军中专设的,有点类似我军现代的高、中级技术士官;
准 士 官——海军××兵曹长;
下 士 官——海军一等××兵曹、海军二等××兵曹、海军三等××兵曹;兵——海军一等××兵、海军二等××兵、海军三等××兵、海军四等××兵。
海军中的一、二、三等兵与陆军的上、一、二等兵同级。科别(兵种勤务)区分为兵科、航空科、机关科、主计科、军乐科、看护科,如海军特务大尉、海军航空特务少尉、海军机关兵曹长、海军二等主计兵曹、海军一等军乐兵、海军三等看护兵等。
1944年以后的海军士兵军衔:
特务士官——海军××大尉、海军××中尉、海军××少尉;准 士 官——××兵曹长; y N,grU(
下 士 官——上等××兵曹(原一等兵曹)、一等××兵曹(原二等兵曹)、二等××兵曹(原三等兵曹);
兵——××兵长、××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这时的科别区分也简化为兵科、主计科、技术科、军乐科、看护科5种,在兵科中又细分为一般兵、飞行兵、整备兵、机关兵、工作兵5种(特务士官只设兵科1 种),如海军大尉(军衔标志与士官中的海军大尉不同)、海航中尉、海军主计少尉、技术兵曹长、上等军乐兵曹、一等看护兵曹、二等飞行兵曹、整备兵长、上等水兵(一般兵)、二等机关兵、三等工作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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