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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称谓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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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8-27 15: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在称谓方面很讲究,主要有尊称和谦称,其它有自称、他称、鄙称、专称、代称、惯称等。
      一、尊称
      尊称,也叫敬称,是对谈话对方表示尊敬的称呼,表示尊称所用的词叫做敬辞。
      按敬辞的词性分三种情况:
      (一)是直接用表敬称的代词,一般是单音节词,常用的有“汝、尔、子、而、公、君”等,这些均可译作”您。
      (二)是用名词来代替代词称呼对方,这种词都是双音节词,这种称呼又有三中形式:一般的尊称用“先生、吾子”等;也可用对方所在的处所或手下的人来代表对方,常用的有“足下、陛下、阁下、执事、左右”等;还有用官职身份尊称对方的,如“大王、大夫、将军、公子”等。这些名词也都可译为“您”,陛下是专称君主皇帝,可不译,官职身份的也可不译。
      (三)是用形容词来称呼与对方有关的人物行为,这种词一般是双音节词,前一个为形容词,后一个为与人物有关的名词。常见的有:
      尊:尊府、尊兄、尊驾、尊夫人;
      贤:贤弟、贤妻;
      仁:仁兄、仁弟;
      贵:贵体(有问候意)、贵姓、贵庚;
      高:高朋、高亲、高邻、高见;
      大:大礼、大作、大驾。
      这些词一般都不需要翻译。
      这些敬辞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变化,以上一二两种情况到现在基本不用了;而第三种普遍仍用,这些称呼既很尊重对方,又有亲切感,语言气氛也很和谐。
      二、谦称
      谦称,表示谦虚的自称。用来表示谦称的词叫做谦辞。可以分两种情况来认识和掌握。
      一种是用某些名词来代替代词“我”。又可分以下四类:
      一类是用自己的姓或名表示谦下。“苏子与客泛舟赤壁之下。”(《赤壁赋》)用姓;“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祭十二郎文》)用名。
      二类是用“臣、仆、某、小人”自称,表示歉下。“仆以口语遇遭此祸。”(《报任安书》)“某自幼熟读兵书。”(《失街亭》)
      三类是妇女往往用“妾、婢、奴、奴婢”等表示歉下。“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孔雀东南飞》)
      四类是君主常用“寡人(寡得之人)、不毂(不善之人)、孤(孤独之人)”表示谦下。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这些谦称都可译成”我”。
      另一种是用某些词语称呼与自己有关的人物。这种词都是双音节合成词且前一个词修饰后一个词,从修饰词的词性来看,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用形容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常见的有:
      愚:愚兄、愚弟(此二词都表示“我”)、愚见、愚意(这两个“愚”均可译为“我的”)。
      敝:敝国、敝邑(“敝”相当于“我的”)。
      贱:贱体、贱躯、贱息(在国君皇帝面前称自己的儿子)、贱内(称自己的妻子)。[“贱”相当于“我的”]
      小:小女、小儿、小号。
      微:微臣
      卑:卑职。
      二是用动词来修饰,以行为来表示谦下,常见的有:
      窃:窃思、窃念、窃闻。(“窃”可译为私下私自)
      伏:伏惟(趴在地上想。在下对上或晚辈对长辈陈述想法时用)、伏闻。(“伏闻圣朝以孝治天下。”《陈情表》)
      三是用名词来修饰,以示谦下。在别人面前谦称自己的兄长用“家”,“家父、家君、家尊、家严”都可用于称自己的父亲;“家母、家慈”称自己的母亲;“家兄”是称自己的哥哥。在别人面前称呼比自己年纪小或辈分低的亲属用“舍”,“舍弟”就是自己的弟弟,“舍侄”就是自己的侄辈。“家”、“舍”都可译成“我的”。
      这些谦称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变化。第一种情况基本不用了,第二种情况还有部分仍在用。
      三、其它称谓
      自称是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称呼。帝王自称“寡人”,老人自称“老朽”,年幼者在年长者面前自称“小弟”,和尚自称“贫道、贫僧”,一般人自称“鄙人”。谦称都属于自称。
      他称是称呼别人。如称陪伴新娘的女子为“伴娘”,称贵族妇女为“仕女”,“夫人”在古代称诸侯的妻子,后来用来尊称一般人的妻子,称年老男子为“老丈”,称年轻男子为“郎君”。尊称都属于他称。
      鄙称是用轻蔑的口吻称呼别人,如“竖子、小子、女流。”
      专称是某些约定俗成的称谓。如称砍柴的为“樵夫”,称船夫为“舟子”,称国家的杰出人物为“国士”。
      代称是借用别的称谓代替本来的称谓。如用“巾帼”代称女子,用“梨园”代称戏班,用“俳优”代称滑稽演员。代称属于修辞上的借代手法。
      惯称是用约定俗成的习惯称谓称呼某人。如“老庄”是指老子(李耳)和庄子(庄周)及其学说,“郊寒岛瘦”是指孟郊和贾岛。
      四、不同年龄人的称谓
      人初生叫婴儿,不满周岁称襁褓。2至3岁称孩提。女孩7岁称髫年。男孩7岁称韶年。10岁以下称黄口。13岁至15岁称舞勺之年。15岁至20岁称舞象之年。女孩12岁称金钗之年。女孩13岁称豆蔻年华。女孩15岁称及笄之年;16岁称碧玉年华;20岁称桃李年华;24岁称花信年华;女子出嫁称摽梅之年。男子20岁称弱冠。30岁称而立之年。40岁称不惑之年。50岁称知命之年。60岁称花甲或耳顺之年。70岁称古稀之年。80岁称杖朝之年。80至90岁称耄耋之年。100岁称期颐。
      另外,还有称童年为总角或垂髫,称青少年为束发,女子待嫁称待年或待字,称老年为皓首或白首,称长寿老人为黄发等等。
      五、社交用语和交友称谓
      初次见面说“久仰”;等候客人用“恭候”;对方来信叫“惠书”;请人帮忙说“劳驾”;托人办事用“拜托”;请人指点用“赐教”;赞人见解用“高见”;求人原谅说“包涵”;老人年龄问“高寿”;客人来到用“光临”;与人分别用“告辞”;看望别人用“拜访”;请人勿送用“留步”;麻烦别人说“打扰”;求给方便说“借光”;请人指教说“请教”;欢迎购买叫“光顾”;好久不见说“久违”;中途先走用“失赔”;赠送作品用“斧正”。
      六、亲友间礼貌称呼
      父母同称高堂、椿萱、双亲、膝下。
      父母单称家父、家严;家母、家慈。
      父去世称:先父、先严、先考。
      母去世称:先母、先慈、先妣。
      兄弟姐妹称家兄、家弟、舍姐、舍妹。
      兄弟代称昆仲、手足。
      夫妻称伉俪、配偶、伴侣。
      同辈去世称:亡兄、亡弟、亡妹、亡妻。
      别人父母称:令尊、令堂。
      别人兄妹称:令兄、令妹。
      别人儿女称:令郎、令媛。
      妻父称:丈人、岳父、泰山。
      别人家庭称:府上、尊府。
      自己家庭称:寒舍、舍下、草堂。
      男女统称:男称须眉、女称巾帼。
      夫妻五方去世称:丧偶。
      老师称:恩师、夫子。
      学生称:门生、受业。
      学校称:寒窗、鸡窗。
      同学称:同窗。
      七、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天命:五十岁。(《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岁。(《淮南子•原道训》:“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说春秋卫国有个伯玉,不断反省自己,到五十岁时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错误,后世因而用“知非”代称五十岁。)
      耳顺、花甲之年:六十岁。(我国自古以来用天干地支互相错综相合纪年,可组成六十对干支,因而称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岁又称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岁。(杜甫《曲江二首》:“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耄耋:八十、九十岁。(《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耄。”人们根据这解释,把耄耋两字连用代称八、九十岁。)
      期颐:百岁之人。(《礼记•曲礼》:“百年曰期颐。”意思是人生以百年为期,所以称百岁为“期颐之年。”元人陈浩解释说:“人寿以百年为期,故曰期;饮食起居动人无不待于养,故曰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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