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手机版
  • 微博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快捷导航
    查看: 3730|回复: 0

    揭秘:李立三“自杀叛党”之谜。(唐纯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30 09: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李立三之谜》书中的“谜”说开去

      《李立三之谜》(李思慎、刘之昆著,人民出版社2005年出版)认为李立三一生充满着谜,是毫无根据的。事实上,《李立三之谜》一书中唯一的“谜”,是关于李立三死因的“谜”,而这个“谜”也只是作者主观设置的。笔者以为,不能用安眠药来源一个疑点推翻李立三服毒自杀的事实;作为知情人的作者,不能仅仅说明安眠药来源与己无关,而应提供更多相关资料以消除疑点。
      
      李立三一生光明磊落,并非充满着“谜”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李立三被诬陷以“老机会主义分子”、“三反分子”等罪名,被造反派秘密拘押,连遭批斗,身心受到严重损伤。一个68岁高龄、身体已极端衰弱的革命老人,再也无法忍受痛苦和尊严被摧残,于1967年6月22日服毒自杀。死后又在没有任何亲属在场和处理后事的情况下,尸体被马虎火化埋掉。他的死因,自然令亲属和后人发生一些疑问。但是,经过落实政策、平反昭雪过程中的调查和历史考证等多方面的材料分析,说明这件事并不是一个“不可破解之谜”。李立三生前的秘书李思慎,继2004年12月在工人出版社出版75万字的《李立三红色传奇》之后,又于2005年1月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他牵头,加上另一个人署名的40万字的《李立三之谜》。两本书尽管使用了“传奇”和“谜”的书名,但都是正面讲述李立三历史的,特别是李思慎以李立三生前秘书、知情人的身份,把他们所写的书标榜为信史,读者应以历史著作对待它们。
      人们知道,李立三的一生光明磊落,公开坦诚。笔者长期搜集并研究李立三的历史资料,从未发现李立三有不曾公开的隐秘和由他自己歪曲的史料。他的革命历史可以说基本上都是轰轰烈烈的。新中国成立后的领导工作,也全都刊载在当时的传媒上,或者有明确的文献记载。只是后来由于政治原因,才把他的革命活动史人为地加以涂抹和篡改,弄得模糊不清。除了“立三路线”作为反面人物有李立三的名字以外,中国革命史上就没有李立三这个人了。笔者经过多年研究,在1984年出版了《李立三传》。在查阅大量档案文献,访问当时在世的革命历史人物和知情人的基础上,把李立三被人为篡改和涂抹的历史作了全面的拨乱反正。正如当年有读者说的那样,已经“恢复了李立三的本来面目”。所以,现在还有人试图耸人听闻地把李立三的历史说成是“谜”一样的历史,或者说李立三一生充满着“谜”,是毫无根据的,是不正确的。
      近年来,李立三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写了不少回忆文章,特别是作为秘书的李思慎,在上述两书中已经写得很充分,有关内容远远超过50万字,已经不存在所谓什么“谜”了。事实确实如此,翻阅《李立三之谜》,人们会发现,作者并没有说出李立三的历史上几个能称得上“谜”的历史事实。唯一的并被作者称为“不解之谜”的,是李立三死因这一情节。而这个“谜”,也是该书作者主观设置的。这一点,从历史事实和社会影响上都有必要加以澄清。下面,谨就作者设置的这个“不解之谜”,依笔者所掌握的历史资料,试图作一破解。

      李立三是因遭受迫害而自杀,并不存在“自杀叛党”问题

      笔者在出版《李立三传》前,用了五年时间搜集历史资料,特别是长时间在中央档案馆和中央组织部档案馆查阅李立三的历史资料,走访了当时在世的包括易礼容、何长工、谭天度、郑超鳞、李一纯等30余位历史知情人。还沿着李立三当年的革命历史足迹,走访了多个地方党史研究部门,查阅了地方档案和方志材料。特别有极大收获的是,在持有省委书记签字的介绍信的条件下,查阅了当时尚未销毁的“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李立三专案材料”。这里历史资料极其丰富,长达50卷,150万字以上,是林彪、“四人帮”一伙为迫害所谓“李立三里通外国集团”,动员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搜集李立三“罪行”中形成的,其中包括大量靠逼供信所得以及污蔑不实的材料。但是,也有不少身陷囹圄的党的高级干部如杨尚昆、蒋南翔、刘成栋等,不怕威胁,不避危险,实事求是地讲述了李立三的历史功绩和“立三路线”的实际情况,甚至连“文化大革命”中流行的词语和污称也不使用,读后令人感动。此外,材料中还有大量很难得的实地调查材料。笔者在把握了大量文献和第一手历史资料的情况下,自认对李立三的历史包括他的死因,是有点发言权的。
      《李立三之谜》一书,对于李立三的死因,作者使用了一个奇怪的写法。该书虽然引用了李立三遗书的原文,但却绕过了此类案件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对死者遗留文字真实性的鉴定和分析。该书借用北京医院在《李立三死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上尸体检查两个数据错误和安眠药来源问题做文章,并把安眠药来源问题列为李立三死因的“最关键疑点”。作者这种做法,就等于设置了李立三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个死因之谜,并把它留给读者,让人们去猜测。
      李立三遗书是写给毛泽东的。他郑重而明白地说:“我现在走上了自杀叛党的道路,没有任何办法辩护自己的罪行。”最后还特别说:“我还有写给你的信,放在家里床单下。没有写完的。请要(派)人找出送你审阅。”李立三这里所谓的“自杀叛党”,仅仅是当时通行的说法和看法,以为“自杀就是叛党”。这也是李立三怀着被迫自杀的遗憾,对自杀的自责和愧疚。
      李立三自杀前的遗书,应是断定李立三死因的最关键的证据。笔者在“李立三专案材料”中看到过公安部门所作的鉴定书。这个鉴定书对遗书中一系列文字作了放大鉴定,结论是:系“李立三亲笔”所写。我想,人们也有充分理由排除别人威迫李立三写这种遗书的可能性。此外,遗书中所说的在这之前写给毛泽东的信,也是根据遗书所说,后来在他的床单下找到的。这进一步证明了遗书的真实性,也证明了李立三是在无法忍受折磨和侮辱的情况下自杀身死的。从法律上说,这是可以成立的。当然,还应排除其他疑点,才可以使这个结论更充分。首先是北京医院《报告单》的两个问题数据,确实是使李立三的家属或熟悉他的人产生疑问的因素,但《李立三之谜》把这两个因素都说得不确切:一个数据有误,一个情节欠实,不能构成判定李立三死因的重要因素。
      不知道是李思慎没有看到北京医院的《报告单》原文,还是李立三家属向他讲错了,笔者看到的该《报告单》上关于李立三遗体的身高是1.66米,而不是他所说的1.63米;误差10厘米,而不是他所说的15厘米(李立三身高原为1.76米,而不是李思慎所讲的1.78米)。笔者提供的这些数据,是可以用档案来核实的。《报告单》在李立三遗体的重量记录上也有问题,只有56公斤。李立三生前被残酷揪斗多日,体重肯定会大大减轻,但无记录,难以比较,只能作为不太重要的疑点。《报告单》的遗体数据,有两项与李立三生前身体实际是有明显误差的。但是,据法医说,人死后遗体与生前身体出现数据差异是可能的,同时也不能排除尸检时因马虎发生测量错误。总之,这一点可以存疑,但不能构成推翻服毒自杀死因的要素,也不是“不可破解之谜”。

      安眠药的来源确是一个疑点,或者可以说是一个“谜”

      关于安眠药的来源问题,我们对比研究一下史料记录和李思慎的说法:
      《报告单》和“李立三专案材料”上记录:胃容物——含有较高浓度的××妥(安眠药名,全名笔者没记准确)。
      来源:1.有关于李莎在汽车上把安眠药授予李立三,并命令他自杀的揣测和诬蔑不实之词的记载;2.除了有李思慎关于“揭发李立三罪行”材料之外,还有他曾给李立三送过安眠药(但没有数量)的亲笔说明材料;3.“专案材料”中没有服务员胡玉珍的名字出现,也没有她送药的记载。
      在《李立三之谜》一书中,李思慎的说法:他给李立三送药是严格按照医生规定给药的,并且反复记录了他和李立三有关的对话:“李立三把我叫去,对着我大发脾气,追问我为什么不给他安眠药(意思是说不给他超规定量的安眠药——笔者注)。我笑着说:‘立三同志,这是好意。’”当李立三再发脾气坚持索要超量安眠药时,李思慎还是“笑着和他说:‘立三同志,请你原谅。这是我的职责,完全是好意,为了你好’”。他并且嘱咐服务员胡玉珍一定按规定量给李立三送药,绝对不许超量。
      李思慎的说法是存在很大问题的:他没有指出说这些话的时间和地点。事实上,他在此书出版前一个月出版的《李立三红色传奇》一书上明确说过,早在1967年1月30日,在别人的压力下,他为与李立三划清界限,写大字报声明辞去李立三的秘书职务。声明中说,就连文件也不再替李立三取送,甚至以前送去的文件也勒令李立三亲自送回。这清楚说明,李思慎前述与李立三的对话,只可能是李立三自杀半年前的事了。这对于说明李立三自杀的安眠药来源与他无关,有什么意义和必要呢?如果要说明这个问题,李思慎应该说清楚:1.李立三被非法关押后,他到底会见过李立三没有?2.这期间他到底给李立三送过药没有?3.“专案材料”中李思慎关于他在李立三自杀前给李立三送过药的说明,是怎么回事?4.李思慎在《李立三之谜》中所写的与李立三的对话是在什么时间?5.他是否在公布辞去李立三秘书职务的声明半年之后,还暗中与李立三有联系,并且关注李立三的睡眠等生活问题?
      李思慎还说,中共中央华北局曾经几次追查这个问题。他作为李立三问题当事人之一,肯定对追查是知情的,那为什么不公布一些能够破解安眠药之谜的重要材料呢?当然,笔者绝不是说,安眠药肯定是李思慎送给李立三的。问题是:在那极端混乱的年代,各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例如,他是否亲自或通过别人给李立三送过安眠药?再如,李立三在被扣押之后,吸烟是什么人供给的呢?须知李立三吸烟量是很大的,据说他服毒昏迷后手中还拿着点燃的香烟。这说明,李立三被造反派看押并不像正规监狱那样严格,他除了不能与家属联系之外,还是有其他联系渠道的。供给他香烟和供给安眠药的渠道,可能是有关系的。为什么知情人不拿出各种可能性材料,就宣布安眠药来源问题与己无关,并说这是李立三死因的“关键”,从而使人们对李立三死因陷入云雾之中?
      李思慎就是在李立三死亡《报告单》问题数据和安眠药来源这两个疑点(其实主要是安眠药来源一个疑点)的基础上,直截了当地得出结论说:“李立三之‘自杀’,始终是一个悬案,成为‘文革’乱世的不解之谜。”请问,凭这个疑点能够否定李立三自杀遗书的真实性吗?能够完全否定北京医院关于李立三死亡的《报告单》及法医和公安部门的工作结论吗?有充分的材料和理由能够把李立三服毒自杀改定为“悬案”吗?

      把李立三自杀说成“悬案”缺乏根据

      总之,笔者认为《李立三之谜》的作者既不能否定李立三服毒自杀的基本证据,也确立不了李立三死因是“悬案”的论断。安眠药来源问题的确是个疑点,笔者认为对待这个疑点必须把握以下两点:第一,世界上任何案子都不可能没有疑点,只有能够排除或者不能排除的疑点。有疑点不一定就不能断案,有确切的基本事实,是定案的主要依据。第二,李思慎作为知情人,在《李立三之谜》一书中关于安眠药来源疑点的说明,除了证明“与己无关”以外,并没有提供其他任何有关来源的线索。除了用这个疑点否定李立三自杀,推论自杀为“悬案”以外,更没有指出“他杀”的任何可能和线索,只是设置了关于李立三死因的一个谜团,让人们去猜想。
      如果李立三不是自杀而是他杀(或谋杀),那就不妨推想一下,在“文化大革命”中,什么人或什么组织出于什么目的去杀害李立三呢?从李立三的历史、现实、社会地位和处境来分析,人们难以想象出必须置李立三于死地的人物或组织力量。中央文革和造反派揪斗李立三的目的,是想从他的口中挖出他们想象中的“苏修特务组织”。当然,如果落实“里通外国”是要置李立三于死地,那也得等到坐实“罪行”以后,决不会刚开始扣押就处死李立三,使他们失去最重要的查证对象。唯一合乎逻辑的是,造反派在李立三死后,可任由他们编造耸人听闻的故事。他们说,李立三的“苏修特务上级”李莎,在汽车上下令李立三自杀灭口,并把安眠药给了李立三。可是,这个故事早就不攻自破了。直属中央文革的“李立三里通外国”专案,搞了10多年之久,在全国抓了60多人关进监狱,动用了所有调查力量,进行了极大规模的追查,结果并没有获得任何证据证明包括李立三在内的“苏修特务组织”的存在。李立三“里通外国”之事,纯系子虚乌有。《李立三之谜》也提供了李莎与李立三最后会面的全过程材料,证明李莎给李立三安眠药之事是不存在的和不可能的。
      总之,没有他杀或谋杀的可能性,也就否定了把自杀说成“悬案”的论断。把李立三自杀说成“悬案”是没有根据的。
      笔者认为,《李立三之谜》的作者如果想让读者相信他们的书是“信史”,那就不应该把李立三的历史全部冠之以“谜”。他们这样做,就把胸怀坦荡、光明磊落的李立三变成了某种神秘人物,不仅否定了作者自己的历史研究成果,也否定了别人的历史研究成果。作者应该实事求是地把没完全搞清楚的安眠药来源问题当做疑点来研究,而不应该用来改变李立三的死因,用“悬案”来否定李立三服毒自杀的事实。特别是李思慎是知情人之一,不应该把这个疑点仅仅说明“与己无关”完事,而应该作更多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材料和看法,为弄清这个疑点作出贡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