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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茂荫(1798年-1865年) 清朝货币理论家、财政学家。安徽歙县人。道光进士。曾任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著有《王侍郎奏议》11卷。咸丰元年(1851年)为给清政府筹措军费,上《条议钞法折》,建议发行纸币,提出“极钞之数,以一千万两为限”。其目的在于用控制数量来防止通货膨胀,以便“无累于民”而“有益于国”。咸丰三年(1853年),针对肃顺等请添铸“当百、当五百、当千”大钱的建议,上《论行大钱折》,严加批驳,指出:“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钱当千,民不敢以为百;物值百,民不能以为千。”这一论点触及到货币名目论混淆价格标准和价值尺度错误的要害,是对通货膨胀政策的有力驳斥。翌年,他又对发行不兑现纸币上《再议钞法折》,力主将不兑现纸币变为兑换纸币,触怒了咸丰皇帝,被调离户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注83中曾提及此事。
近代经济思想史上,王茂荫所以引人注目,原因有二:一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论述货币和商品流通时,有一附注(83):“清朝户部右侍郎王茂荫向天子上了一个奏折,主张暗将官票宝钞改为可兑现的钞票。在1854年4月的大臣审议报告中,他受到严厉申斥。他是否因此受到答刑,不得而知。审议报告最后说:‘臣等详阅所奏……所论专利商而不便于国’”。(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146-147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一版)马克思附注中提到王茂荫可以看出二层意思,其一,在发行纸币和纸币的兑现上,认为王茂荫的主张是很有见地的,与自己的观点是一致的;其二,对王茂荫因提出改革货币的正确主张而受到清政府的申饬表示了同情。由于王茂荫是马克思《资本论》中提到的唯一的中国人,故而引起众人的注目,成为近代中国经济思想史一个饶有趣味的问题。二是,更主要的在于王茂荫的经济思想主张形成于特殊时期并且独树一帜。王茂荫任职的时期正是清朝政府由于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太平天国起义后所形成的严重的财政和货币危机时期。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由于战争费用开支和赔款,使清政府财政支出剧增,战后的银贵钱贱日趋严重,赋税负担增加,使社会经济更趋衰落,反过来造成税收不足,财政基础更加萎缩。太平天国的起义,因清政府军事开支迅速增加,而财政收人因统治地区缩小而减少等因素,更加重了财政危机和货币危机,为此,在一些错误的主张和舆论下,清政府采取了各种必然引起通货膨胀的措施,其结果是不仅给广大百姓造成深重灾难,使社会经济更加凋敝混乱,而且财政状况和危机更加严重。在这种背景下,一系列“救弊”的思想主张被相继提出。而王茂荫身为户部主管财政货币的大员,他在财政和货币的思想主张,比以前和同时期的一些思想家,分析得更为深刻,观点更为中肯和鲜明,亦更具有实用性,而所以没有得以采纳和实施,缘于这些思想主张的“生不逢时”。
因为王茂荫任要职时是清政府所处的上述特殊时期,所以他的思想主张涉及面广泛,内容丰容。如:
在社会政治方面,在严厉镇压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同时,为了争夺民心,王茂荫主张封建帝王注意“修省”,减轻一些民间的疾苦。认为“民心一去,天下将谁与守”(见《王侍郎奏议》,以下引文均同)?建议咸丰皇帝“严降谕旨饬带兵诸将,务必使兵与民秋毫无犯”。对于“厘捐”局设过多,他认为“局愈多而民愈困”、“商力因此而废,民食由此而匮”,主张将多设的局裁撤、禁止。
王茂荫重视人才问题,反对不正确的用人取人标准。如以字体工拙取士,认为由于取士专重小楷,以致于“合天下之聪明材力尽日而握管濡毫”,根本不能“济实用”。主张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勿论字体工拙,笔画偶疏,专取学识过人之卷”等等。
而王茂荫的思想主张最主要的还是他的经济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货币改革方案和货币理论上。
货币改革方案一
《条议钞法折》
鸦片战争后,因白银大量外流,形成银两短缺,银贵钱贱,造成财政的严重危机,此时任职于户部的王茂荫深感忧虑,潜心研究。太平天国起义,财政危机加剧,当时有铸大钱和无限制发行不兑换纸币等各种主张,实际都是主张用通货膨胀的方法来缓和财政危机。针对这种现象,同样是为了缓和清政府的财政危机,咸丰元年(1851)九月,时任陕西道监察御史的王茂荫,向咸丰皇帝上了《条议钞法折》,提出了他的发行纸币的主张,被认为是他币制改革的第一个方案。
他认为,行钞(发行纸币)“不能无弊”,指出行钞有十弊,但与铸大钱相比,“两利取重,两害取轻”,只是财政极端困难时的一种“不得已之计”。故纸币要能流通顺利,必须注意和防止无限制发行纸币而造成通货膨胀这一弊端,做到“先求无累于民,后求有益于国”,这构成了他的币制改革主张的出发点。这一认识较为认真中肯地总结了历代行钞的失败经验,可以说王茂荫对于纸币发行原则的理解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基于这样的认识,王茂荫的行钞方案主张可以概括为主要三个方面:
第一,发行纸币(行钞)只应是用来“辅银”“而非舍银而从钞”。纸币发行后,银币并不退出流通,而是数倍于纸币与纸币同时流通。
第二,行钞应该做到“行之以渐,限之以制”、“定数”发行。“否则钞无定数,则出之不穷,似为大利,不知出愈多,值愈贱”。
第三,钞币必须能够兑现。主张朝廷应“准许人民持钞捐官,或缴纳钱粮,或持钞到银号兑取现银,以坚民爱钞用钞之心”。
王茂荫的上述行钞主张是为了缓和财政危机而提出的,在这一点上,符合当时清王朝统治者意图,但其具体主张与清廷意图又是难以相同的,故在建议提出之初,就遭到了驳议,建议未被采纳。虽然1853年5月开始实行发钞(官票),年底发行“宝钞”,但由于这些都是不能兑现的,并且数量很大,与王茂荫的主张建议均是相违背的。但是由于他是太平天国起义后清朝廷中第一个主张发行纸币的人,建议行钞的目的又是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加之任职户部多年,1853年11月王茂荫仍被擢升为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王茂荫虽被升了官,但其建议主张不被采纳。1853年5月以来的行钞措施与之设想又相违背,所以,在升职之后即给朝廷上了《论行大钱折》,反对铸大钱。
坚决反对“铸大钱”
道光以来的银贵钱贱现象,在当时清廷的士大夫集团中产生不少主张铸大钱的论调,1853年清廷开始实行铸大钱。针对铸大钱的论调和铸大钱所造成的恶果,1853年11月21日,王茂荫给咸丰皇帝上了《论行大钱折》。认为:“钞法以实运虚,虽虚可实;大钱以虚作实,似实而虚。”也就是说,纸币虽无价值,但若能兑换并且发行量有一定的“定数”,它就代表一定的实际价值;而大钱本身虽有一定的价值,但因它不足值,故而它的面值是虚的。折中还批驳了历史上的错误观点:国家可以创造或任意决定货币价值的观点,认为“论者又谓:国家定制,当百则百,当千则千,谁敢有违?是诚然矣,然官能定钱之值,而不能限物之值”。指出了政府虽然规定铸钱的名义价值,但不能决定它的实际价值。还指出“自来大钱之废,多由私铸繁兴,物价踊贵”,1854年正月王茂荫上《再论铸大钱折》又分析了这一方面,“若奸人以四两之铜铸两大钱,即抵交一两官银,其亏国将有不可胜计者”,“设奸人日销以铸大钱,则民间将无制钱可用,其病民又有不可胜言者”。可惜,王茂荫的这一中肯的正确的主张依然没有得到重视和采纳。同年3月咸丰准添铸了“当百,当五百,当千”的大钱,结果在流通中造成极大混乱,加之上述发行的不兑现的“宝钞”,使通货膨胀愈演愈烈。
货币改革方案二
《再议钞法折》
咸丰四年(1854)三月,王茂荫针对银票、宝钞和铸大钱所造成的剧烈贬值和混乱,给咸丰皇帝上了《再议钞法折》。《条议钞法折》的主要目的是既要有助于解决财政困难,又想避免严重的通货膨胀;那么,《再议钞法折》则主要是为制止已经发生的严重通货膨胀。被认为是王茂荫的第二个货币改革方案。
《再议钞法折》的主要内容包括四项建议:其一,允许钱钞兑换现钱;其二,允许银票兑换现银;其三,允许各商店用钞换银;其四,允许典(当)铺款项出入搭用钞币。前二项是关于持钞人同国家的关系问题,后二项是在商人同商人,商人与顾客的交换中扩大钞币的使用问题。而前二项是整个方案的关键部分。从中也可以看出,王茂荫亦想利用银号和商人的力量来推行货币改革,因为他深深体会到封建官僚机构贪暴腐败,不能取信于民,而银号在民间却有较高的信用,因而产生了借助银号的信誉和联系推行货币改革措施的想法,产生了发钞必须有“商人运于其间”的主张。王茂荫重视商人的作用,既反映了当时商人在社会中已有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也表明他本人同商人和商业活动之间的密切联系以及对货币问题的深刻认识。然而,咸丰看了《再议钞法折》后大为不满,认为王茂荫所言是贵民而贱官,不以国家政事为重,加上户部军机大臣审议结论中也指责王茂荫是“所论专利商贾而不便于国,殊属不知大体”,从而导致咸丰下旨“严行申饬”,将王茂荫调离户部,任兵部右侍郎。从此,基本上结束了其主理财政货币的事务。
难能可贵的是,王茂荫上述货币思想主张,是在西方的货币理论和制度还没有介绍到中国来时所提出的,所以,他的货币思想主张被认为是在继承中国传统货币思想的基础上,根据他个人对当时中国的状况的分析、体会而独立形成的。并且很多观点的表述是正确的和中肯的,其主张现实中亦是能行得通的。尤其他的敢于坚持观点、遇事敢言、持正不阿、关心国计民生的精神是值得称颂的。
(全文来自百度网络,谨向原作者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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