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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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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高悬—断伞:
在山西平遥一带还流传有王杰断伞的有趣故事。说康熙年间。范村人宋忠原背着一把大雨伞进平遥城看病 , 走到落邑村村南,从后面慌慌张张地跑来一人,宋忠原识的此人,是邻村人毋连迟。当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眼看就要下雨了。不一会儿,果然下起了大雨。宋忠原撑起背着的大雨伞,邀毋连迟同行,毋连迟赶紧靠过来借伞避雨。 两人风雨同舟,互济互助,边谈笑边行路到了高林村。宋忠原因风力大累得满头大汗,毋连迟于是接过宋忠原的伞打着到了南门外孔家饭店。这时已是风停云散,雨过天晴。宋忠原向毋连迟拿伞。毋连迟不但不还宋忠原,反而诬赖伞是他的,两人争吵起来,围拢来不少的观众。毋连迟说:“伞是我的!”宋忠原说“伞是我的!”宋、毋扯夺雨伞,观众谁也断不清这伞是谁的,看他们吵吵嚷嚷,一直闹到平遥县署。宋忠原击鼓喊冤,知县王杰急忙升堂,原告宋忠原陈述了事情的经过。被告毋连迟仍一口咬定伞是他的。两人各抒已见,知县王杰一时作难,不好判断。沉默了一会,王杰猛然间把惊堂木一拍说:“刁民!屁大的事到县衙击鼓告状!想试探本官的软硬智愚……。”随即把伞撕的粉碎,掷下堂来,喝令退堂。原告宋忠原从堂上下来,泪涕满面,被告毋连迟则幸灾乐祸,洋洋得意。两人走出县衙走到照壁南街上,四个衙役赶了出来 ,传唤二人重回县衙.二人再次跪在大堂上,知县王杰和颜悦色地判断,伞是原告宋忠原的,被告毋连迟属诬赖,重责四十大板,罚钱十贯,赔原告一把新雨伞。事后宋忠原给知县王杰送了一块匾额,上刻“明镜高悬”四个大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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