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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三次大屠殺最殘酷的一次:張獻忠大屠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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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7-28 22: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歷史上有三次大屠殺,萬萬不可忘。
      第一次在西晉東晉之交。事起于西元301年,蜀西氐族豪強李特,糾合流民二萬餘,自稱鎮北大將軍,在綿竹(今德陽市黃許鎮)扯旗造反,陷廣漢,圍成都,入城大屠殺。李特戰死後,其子李雄稱成都王,後又稱帝。政權無文化,殺人作惡不自知,播亂長達五十年。
      第二次在宋元之交。西元1279年,元朝滅南宋,兩度陷成都,先後大屠殺。“城中骸骨一百四十萬,城外者不計。”(引元代賀清泉《成都錄》)。“蜀民就死,率五十人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積其屍。至暮,疑不死,復刺之。”(引《三卯錄》)。野蠻民族打江山,同樣鄙俚無文化,而作惡又勝過李特父子。元朝八十餘年,成都殘破,終無起色。
      第三次在明清之交。這次最為殘酷,遠勝過前兩次,空前絕後。事起于明末崇禎十七年(西元1644年)陰曆三月十七日李自成陷北京後,到陰曆八月初九張獻忠陷成都。成都城墻堅固,起初久攻不下。後在城外隱秘處挖地洞,打隧道,掏城墻根,埋入火藥。又以竹竿捅穿竹節,竿竿相連,內裝置很長的導火線,悄悄點燃。守城兵丁見賊兵撤退一空,正要歡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墻垮了。入城,張獻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過了,停止大殺,只每日小殺百餘人以樹威。張獻忠延安人,原在縣衙門當壯勇,升小隊長。粗識文字,雅號靜軒,並非農家子弟。與李自成亦不同志,互相嫉恨攻殺,絕不合作。獻賊屠城,至今三百六十年整。屠城那年(1644年)是甲申年,今年又是甲申年。六十年一輪轉,今已輪轉到第六個甲申年了。舊時以三十年為一代,算來已有十二代人。“張獻忠剿四川,雞犬不留。”口啤記惡,代代承傳,到我童年,故老猶說如此。血跡斑斑,見諸野史,竟想替他掩護。左派史家美獻賊為“農民革命領袖”,不知良心何在。以主義治史者斥野史為“地主階級的污衊”,罔顧史實,黑手壟斷已有五十年之久矣。
      回頭接著說屠城吧。那年(1644年)陰曆十月十六,張獻忠登極做皇帝,國名大西,年號大順。蜀王府改稱皇宮,蜀宮城改稱皇城。也有左右丞相,也有六部尚書。四個乾兒子都挂將軍印。第二年(1645年)還開科取士,無非裝模作樣。後來心中不快,又把欽點狀元殺了。此時大殺雖已停止,小殺卻天天不斷。據那裏投靠大西政權的歐洲傳教士利類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聖教入川記》一文,張獻忠每日殺一二百,為時一年又五個月,累計殺人十萬,亦不算多。他是政策殺人,並非一味顢頇快意殺人,蓋以殺人求政權之鞏固耳。怎知江山仍坐不穩,清軍一來,他就逃了。逃跑前下命令,必須殺盡蜀人,燒光房子,雞犬不留,以免資敵。於是先殺市民百姓,次殺部下家屬,再殺自己的湖北兵,又再殺自己的四川兵。亦非嗜殺有癮,他是細心計算,軍糧太少,養不起那麼多嘴巴,必須運用減法,如此而已。成都所有民房,早給賊兵拆作柴薪燒了,不留一柱一椽。最後燒蜀王府,片瓦不存。然後率領敗兵數十萬逃出城,一路殺向西充。逃跑前大屠殺,死男女數十萬,剮之割之,製成腌肉,以充軍糧。概自明末流寇播亂以來,蜀中田地荒蕪日久,普遍歉收,倉廩無糧,鍋釜無食,不但賊兵相食兼食民人,民人亦相食也。悲夫。
      幼時聽說張獻忠七殺碑,碑文雲:“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似乎蜀人自作孽不可活,獻賊倒是替天行道。查無此碑,當係傳訛。又說張獻忠剿四川把人殺光了,才有清朝初年的湖廣填四川大移民。此說亦欠確實。蜀中饑餓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估計應佔死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獻賊殺死的也只佔百分之十幾吧。左派史家抓住這點,移花接木,說那百分之八十幾是清軍殺的。其實野史並無清軍濫殺的記載。饑餓死人,逃亡死人,瘟疫死人,又是誰造成的?這不也是張獻忠間接殺人嗎?難道這筆債不應算到他頭上嗎?
      寇亂戡平多年後,成都原有住家戶僅剩百分之十(所謂“十不存一”還不到百分之十)。這是清初戶籍統計,有實據的,誰也拱不翻的。那百分之九十哪去了?殺死了,餓死了,拖死了,病死了,還有百分之幾可能流落異鄉再不歸了。這就是大屠殺的真相。誰能證明那百分之九十都是地主階級的人,誰能證明沒有農民被殺死,被餓死、被拖死、被病死,而且都翻身做主了,我就承認張獻忠是“農民革命領袖”。
      野史所載兩個細節,讀後心驚肉跳。一是歐陽直《蜀亂》載,張獻忠學朱元璋剝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鄉紳,又次及本營將升。凡所剝人皮,滲以石灰,實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於王府前街之兩旁(其地正在天府廣場從毛澤東像到百貨大樓一條線的兩旁),夾道纍纍,列千百人,遙望如送葬俑。”另一是沈荀蔚《蜀難敘略》載,“王府數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燼。盤龍石柱二,孟蜀時物也,裹紗數十層,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
      成都被張獻忠徹底毀了。清朝官員到成都來接管,城內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設在保寧府(今閬中縣),到順治十六年(1659年)即獻賊滅亡的十四年後,才將四川省治遷回成都。那時全川人口大約八萬,十里不見人煙。成都全城居民才數十戶(零散人口不計),閭巷不存,舊街難認。到處叢莽,兔走雉飛。有人在南門城墻上,一天之內看見錦江對岸先後有虎十三隻相繼走過。浩劫如斯,誰之罪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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