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出发时,有30名女同志随军参加,她们是:王泉媛、邓六金、邓颖超、甘棠、危秀英、危拱之、刘英、刘彩香、刘群先、杨厚珍、李坚真、李伯钊、李建华、李桂英、吴仲廉、吴富莲、邱一涵、陈慧清、金维映、周越华、钟月林、贺子珍、钱希均、萧月华、康克清、曾玉、谢飞、谢小梅、蔡畅、廖似光。其中:甘棠、李桂英和谢小梅3人,1935年3月随红军到达云贵川边时,因奉命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川南游击纵队或另有任务而脱离长征队伍,各奔征程;王泉媛、李伯钊、李建华、周越华、吴仲廉、吴富莲、康克清7人,于1935年6月红军第一、四方面军会师后,被调动或被留在红四方面军。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长征胜利会师后,李伯钊、李建华、周越华、康克清4人到达陕北;王泉媛、吴仲廉、吴富莲3人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作战。王泉媛曾任西路军妇女独立团团长,在河西作战被俘后死里逃生,后来辗转流离而沦落为民;吴富莲曾任西路军妇女独立团政治委员,在河西作战被俘后坚贞不屈,吞针而死;吴仲廉曾在西路军第九军政治部敌工部当干部,在河西作战被俘后押至青海西宁,后与张琴秋、陶万荣等一起被押到南京,入“反省院”,1937年8月由周恩来营救出狱,于10月初回到延安。因此,参加中央红军长征的30名女红军,于1935年10月、1936年10月先后到达陕北者为24名。现将30名女红军按姓氏笔画作一介绍。
王泉媛,原名欧阳泉媛。江西吉安人。1913年7月12日生。17岁与本乡农民王照斗结婚,按乡俗随夫改姓,叫王泉媛。193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担任共青团支部妇女干事,少共吉安县指阳区委妇女部部长,中共湘赣省委妇女部干事。193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分配到中共中央妇女部当干事。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1935年9月,随红四方面军南下川康边,任红四方面军妇女抗日先锋团团长。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奉命西渡黄河,参加了西路军的艰苦征战。1937年3月,在祁连山中被敌打散后不幸被俘。1939年由河西逃到兰州,因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不予收留,从而辗转流离沦落为民。1942年,经由甘肃、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转回原籍江西吉安。1962年,在康克清的关照下,她被安排到禾市乡敬老院担任院长。1989年,得以落实政策:军龄从1930年算起,党龄从1949年11月算起,享受副地级待遇,行政14级。
邓六金,福建上杭人。1912年9月生。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中共上杭中心县委巡视员、妇女部部长,福建省委妇女部部长。1934年初,入瑞金中央党校学习,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在红军总卫生部干部休养连当“政治战士”,负责管理民夫、担架等。到达陕北后,历任中共庆阳中心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妇女部巡视员。1938年12月,在西安与曾山结婚。后在中共中央华东分局工作,任分局妇女部巡视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华东局机关保育院党支部书记兼协理员、副院长、院长。建国后,继续从事幼教工作。1953年由上海调往北京,后曾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等职。1983年离休。她是中国儿童福利基金会理事。2004年夏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邓颖超,祖籍河南光山,1904年2月4日生于广西南宁。幼时随母迁居天津。1925年3月,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转为中共党员,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同年8月调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并同周恩来结婚。1927年5月,从广州到上海,同年冬任中共中央妇委主任。1928年5月赴莫斯科列席中共六大,10月返回上海,任中共中央直属支部书记,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32年5月,赴江西中央苏区,曾任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中央政治局秘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央机关总支书记。1934年10月,带病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随干部休养连行动。到达陕北后,任中共中央机要科科长、中央白区工作部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兼妇委书记。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任中共中央妇委副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1949年4月,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并任党组副书记。建国后,曾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名誉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十一、十二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等职。1992年7月1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甘棠,曾用名阚思颖、阚士英。四川南溪人。1910年9月22日生。192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转为中共党员。1927年夏,由重庆经武汉到上海,在中共中央特科担任交通员。1930年至1932年,在中央苏区党的交通总站担任秘书。1933年入瑞金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到苏区中央局妇女部担任秘书。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遵义会议后,调红军总政治部地方工作部妇女科当科员。1935年3月,奉命到新组建的红军川南游击纵队政治部工作,任宣传队队长、组织部干事、党总支书记和秘书等职;红军主力北上后,被留在川滇黔边坚持斗争。1936年12月,川南游击纵队被敌打散,她在云南扎西(今威信)水田寨战斗中被敌俘虏。1937年抗战爆发后,经由潘汉年与罗世文(八路军驻成都办事处主任)接上组织关系。1938年冬,任中共川康特委执委、妇委书记。1940年到延安,先后在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并参加了整风运动,受到审查。建国后,曾任中共重庆市委妇委书记,市政府委员,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女工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西南局妇委副书记,后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文革”初期惨遭迫害。1971年11月28日不幸病逝,终年61岁。
危秀英,江西瑞金人。1910年9月11日生。1930年参加红军。193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兴国县工农革命政府委员、妇女部主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干事等职。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在干部休养连当“政治战士”。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北省委妇女部部长。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江西省吉安中心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中共赣粤边特委常委兼妇女部长;1940年10月回到延安,入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工作数年。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吉林省敦化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中共吉南地委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中共吉林省委妇女部书记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委书记,全国妇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华南农垦总局副局长,江西省政协常委等职。
危拱之,原名危玉辰。河南信阳人。1905年10月31日生。1926年6月毕业于开封女子中学,遂考入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女生大队,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4月转为中共党员。同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7月,受中共中央委派到达开封,任中共河南省委妇女科科长。1929年6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1年2月回国到上海,同年4月进入闽西革命根据地,后到达瑞金,担任新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秘书兼机关俱乐部主任,并参与筹建八一剧团和工农剧社,任副社长,还在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和高尔基戏剧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被编在军委干部团担任总务科科长。长征前夕,她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开除党籍,到达陕北后才恢复党籍,担任人民剧社社长兼导演。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河南省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信阳抗日挺进队政治部主任等职。1943年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因河南“红旗党”冤案而深受刺激,患上精神病症。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书记,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妇女部部长,中央分局第三土改工作团党委书记等职。建国后,因病长期休养。1972年2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7岁。
刘英,原名郑杰。湖南长沙人。1905年10月14日生。曾就读于长沙女子师范学校。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在湖南省总工会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在长沙从事秘密工作。1927年10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候补委员兼省委妇女部部长。1929年赴苏联学习。1932年回国,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后到达江西中央苏区,任少共苏区中央局组织科科长,少共福建省委书记,少共中央局组织部部长。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任中央第二野战纵队政治部巡视员、第三梯队政治部主任,军委纵队(中央纵队)秘书长。到达陕北后,1935年12月在瓦窑堡与张闻天结婚。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合江省委委员,中共辽东省委组织部部长。建国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党委书记,外交部部长助理兼人事司司长等职。是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2年8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7岁。
刘彩香,后改名刘彩霞。江西赣县人。生卒年月不详。幼时做过童养媳。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中共会昌县委妇女部巡视员、县委妇女部部长,中共粤赣省委妇女部部长。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进入遵义后,与红九军团参谋长毕占云(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结婚。婚后,她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而毕占云则于1936年10月西渡黄河,参加西路军艰苦征战。西路军失败后,毕占云于1937年夏化装潜逃回到延安。刘彩香建国后在河南省军区工作,20世纪60年代初病故。
刘群先,原名刘琴仙。江苏无锡人。1907年生。幼时当过童养媳。纺织工人出身。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初,当选为无锡总工会委员,同年6月到武汉参加全国劳工代表大会。1927年10月,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期间与无锡同乡秦邦宪(博古)相识,1928年5月二人结婚。1930年5月回国,在总工会担任宣传干事、妇女部部长。1933年6月,她陪同李德经由汕头进入闽西、江西苏区,在苏区总工会负责女工运动。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同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在总工会女工部任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武汉、重庆两地八路军办事处工作。由于操劳过度,高度紧张,且常被国民党特务跟踪追捕而突发神经性疾病,被送到澳门治疗,未见成效。1939年,被送往莫斯科治疗休养。后在苏德战争中失踪,下落不明。
杨厚珍,江西瑞金人。1908年12月生。1927年春,与国民革命军第三军第九师营长罗炳辉在赣州结为夫妻。1929年11月,跟随丈夫参加吉安起义,从此参加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护士、护士长、管理员、指导员和福建军区机关合作社主任等职务。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长征中,因敌机轰炸负伤,为三等残废。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罗炳辉随红九军团留在红四方面军,南下转战川康边;杨厚珍随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与罗炳辉离婚。抗日战争初期,杨厚珍与伤残军人刘正明组成新的家庭。不久,刘正明因事受到诬陷,被解除一切职务去当老百姓。1940年春,杨厚珍带孩子到延安七里铺,与丈夫度过六七年平民生活。1947年敌军攻占延安前夕,丈夫的问题得到解决,夫妻俩买了头毛驴撤离延安。到达晋西北后,经中央行政管理局介绍到荣军医院工作。建国后,曾在文化部体育用品工厂当过厂长。1977年因病去世。
李坚真,原名李见珍,广东丰顺人。1907年1月出生。幼时做过童养媳。192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冬,当选为丰顺县革命委员会副委员长。1930年春,到中共闽西特委工作,历任中共长汀县委书记,中共闽粤赣省委妇女部部长。1934年初,任中共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部长,同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在第二野战纵队司令部民运科任科长,1935年2月调任干部休养连政治指导员。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南局妇女部部长,苏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华中分局民运部副部长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共粤中区委党委书记、第一书记,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是中共第八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在中共十二大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2年在广州逝世,享年85岁。著有《李坚真回忆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