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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 (1897-1986)1897年4月28日生,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广东省梅县人。曾参与筹建黄埔军校,任教授部副主任。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12月参加广州起义,任军事指挥部副总指挥。建国后,历任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华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南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中共中央中南局代书记。1950年4月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53年1月任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6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9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11月兼政委。1959年4月、1965年1月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196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5年1月任国防部部长。1978年3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083年辞)。1982年9月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83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1986年10月2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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