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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后汉书》(十一):王隆、王逸、王延寿、王忳、王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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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3-11 09: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隆字文山,冯翊云阳人也。王莽时,以父任为郎,后避难河西,为窦融左护军。建武中,为新汲令。能文章,所著诗、赋、铭、书凡二十六篇。
      王逸字叔师,南郡宜城人也。元初中,举上计吏,为校书郎。顺帝时,为侍中。著《楚辞章句》行于世。其赋、诔、书、论及杂文,凡二十一篇。又作《汉诗》百二十三篇。
      子延寿,字文考,有俊才。少游鲁国,作《灵光殿赋》。后蔡邕亦造此赋,未成,及见延寿所为,甚奇之,遂辍翰而已。曾有异梦,意恶之,乃作《梦赋》以自厉。后溺水死,时年二十余。
      (卷八十文苑列传第七十)
      王忳字少林,广汉新都人也。B62A尝诣京师,于空舍中见一书生疾困,愍而视之。书生谓忳曰:“我当到洛阳,而被病,命在须臾。腰下有金十斤,愿以相赠,死后乞藏骸骨。”未及问姓名而绝。忳即鬻金一斤,营其殡葬,余金悉置棺下,人无知者。后归数年,县署忳大度亭长。初到之日,有马驰入亭中而止。其日,大风飘一绣被,复堕忳前,即言之于县,县以归忳。忳后乘马到雒县,马遂奔走,牵忳入它舍。主人见之喜曰:“今禽盗矣。”问忳所由得马,忳具说其状,并及绣被。主人怅然良久,乃曰:“被随旋风,与马俱亡,卿何阴德而致此二物?”忳自念有葬书生之事,因说之,并道书生形貌及埋金处。主人大惊,号曰:“是我子也。姓金名彦。前往京师,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大恩久不报,天以此章卿德耳。”忳悉以被、马还之,彦父不取,又厚遗忳。忳辞让而去。时,彦父为州从事,因告新都令,假忳休,自与俱迎彦丧,余金俱存。忳由是显名。
      功曹,州治中从事。举茂才,除郿令。到官,至斄亭。 亭长曰:“亭有鬼,数杀过客,不可宿也。”忳曰:“仁胜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夜中闻有女子称冤之声。忳咒曰:“有何枉状,可前求理乎?”女子曰:“无衣,不敢进。”忳便投衣与之。女子乃前诉曰:“妾夫为涪令,之官过宿此亭,亭长无状,贼杀妾家十余口,埋在楼下,悉取财货。”忳问亭长姓名。女子曰:“即今门下游徼者也。”忳曰:“汝何故数杀过客?”对曰:“妾不得白日自诉,每夜陈冤,客辄眠不见应,不胜感恚,故杀之。”忳曰:“当为汝理此冤,勿复杀良善也。”因解衣于地,忽然不见,明旦召游徼诘问,具服罪,即收系,及同谋十余人悉伏辜。遣吏送其丧归乡里,于是亭遂清安。
      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反,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察孝廉,三府并辟,皆不就。遭黄巾、董卓之乱,乃避地辽东,夷人尊奉之。太守公孙度接以昆弟之礼,访州政事,欲以为长史。烈乃为商贾自秽,得免。曹操闻烈高名,遣征不至。建安二十四年,终于辽东,年七十八。
      (卷八十一独行列传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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