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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曇首,太保弘之弟也。幼有素尚,兄弟分财,曇首唯取图书而已。辟琅邪王大司马属,从府公修馥洛阳园陵。与从弟球俱诣宋武帝,帝曰:“并高粱世德,乃能屈志戎旅。”曇首答曰:“既从神武之师,自使懦夫立志。”时谢晦在坐,曰:“仁者果然勇。”帝悦。及至彭城,大会戏马台,赋诗,曇首文先成。帝问弘曰:“卿弟何如卿?”答曰:“若但如下官,门弟何寄?”帝大笑。
昙首有智局,喜愠不见于色,闺门内雍雍如也。手不执金玉,妇女亦不得以爲饰玩。自非禄赐,一毫不受于人。爲文帝镇西长史,武帝谓文帝曰:“昙首辅相才也,汝可每事谘之。”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统,议者皆致疑,昙首与到彦之、从兄华并劝上行,上犹未许。昙首固陈,并言天人符应。上乃下,率府州文武严兵自卫,台所遣百官衆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参军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户外,不解带者累旬。及即位,谓昙首曰 :“非宋昌独见,无以致此。”以昙首爲侍中,领骁骑将军,容子爲右军将军。诛徐羡之等及平谢晦,皆昙首及华力也。
元嘉四年,车驾出北堂,使三更竟,开广莫门。南台云,“应须白兽幡、银字檀”。不肯开 。尚书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昙首曰:“既无墨敕,又阙幡檀,虽称上旨,不异单刺。元嘉元年、二年,虽有再开门例,此乃前事之违。今之守旧,未爲非礼。其不请白兽幡、银字檀,致开门不时,由尚书相承之失,亦合纠正。”上特无问,更立科条。迁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自谢晦平后,上欲封昙首等,会燕集,举酒劝之,因拊御床曰:“此坐非卿兄弟,无复今日。”出诏以示之。昙首曰:“岂可因国之灾,以爲身幸。陛下虽欲私臣,当如直史何。”封事遂寝。
时弘录尚书事,又爲扬州刺史。昙首爲上所亲委,任兼两宫。彭城王义康与弘并录,意常怏怏,又欲得扬州。以昙首居中分其权任,愈不悦。昙首固乞吴郡,文帝曰:“岂有欲建大厦而遗其栋梁?贤兄比屡称疾,固辞州任,将来若相申许,此处非卿而谁?”时弘久疾,屡逊位,不许 。义康谓宾客曰 :“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讵合卧临?”昙首劝弘减府兵力之半,以配义康,乃悦。
七年卒,时年三十七。文帝临恸,叹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国之衰也。”中书舍人周赳侍侧曰:“王家欲衰,贤者先殒。”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赠光禄大夫。九年,以预诛徐羡之等谋,追封豫甯县侯,諡曰文。孝武即位,配飨文帝庙庭。子僧绰嗣。
僧绰幼有大成之度,衆便以国器许之。好学,练悉朝典。年十三,文帝引见,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胜。袭封豫宁县侯,尚文帝长女东阳献公主。初爲江夏王义恭司徒参军。累迁尚书吏部郎,参掌大选,究识流品,任举咸尽其分。
僧绰深沈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父昙首与王华并被任遇,华子新建侯嗣,才劣位遇亦轻。僧绰尝谓中书侍郎蔡兴宗曰:“弟名位应与新建齐,弟超至今日,盖姻戚所致也。”迁侍中,时年二十九。始兴王浚尝问其年,僧绰自嫌早达,逡巡良久乃答,其谦退若此。
元嘉末,文帝颇以后事爲念,大相付托,朝政大小皆参焉。从兄微,清介士也,惧其太盛,劝令损抑。僧绰乃求吴郡及广州,并不许。会巫蛊事泄,上先召僧绰具言之。及将废立,使寻求前朝旧典。劭于东宫夜飨将士,僧绰密以啓闻。上又令撰汉、魏以来废诸王故事送与江湛、徐湛之。湛之欲立随王诞,江湛欲立南平王铄,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议久不决。诞妃即湛之女,铄妃湛妹也。僧绰曰:“建立之事,仰由圣怀。臣谓惟宜速断,几事虽密,不可使难生虑表,取笑千载。”上曰 :“卿可谓能断大事,此事不可不殷勤;且庶人始亡,人将谓我无复慈爱之道。”僧绰曰:“恐千载之后,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儿。”上默然。江湛出合谓僧绰曰:“卿向言将不伤直邪?”僧绰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弑逆,江湛在尚书上省,闻变,曰:“不用王僧绰言至此。”劭立,转僧绰吏部尚书。及检文帝巾箱及湛家书疏,得僧绰所啓飨士并废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诸侯王,以爲与僧绰有异志。孝武即位,追赠金紫光禄大夫,諡曰湣侯。
初,太社西空地,本吴时丁奉宅,孙皓流徙其家。江左初,爲周顗、苏峻宅,后爲袁悦宅,又爲章武王司马秀宅,皆以凶终;及给臧焘,亦频遇祸,故世称凶地。僧绰尝谓宅无吉凶,请以爲第,始造,未及居而败。子俭。
(列传第十二王曇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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