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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拜读王新华宗亲《郡望姓氏公理》一文,觉得其中有不少谬误,不吐不快。原文不长,抄登如下:
“郡望是家族居住地的郡名,而姓氏是家族的代名词,比如太原郡只是个地名,这个地方居住着王氏、张氏、李氏等等如王氏又有琅琊王氏和太阳王氏。氏是一个家族,一个家族的郡望有一个或是几个。也就是说一个郡有多个姓氏,一个姓氏也可以有多个郡望啊。这就是郡望姓氏公理。
从中可以解密很多我们王氏不解之谜。如江苏泰州王氏是晚唐兵部尚书大献公王璧的后代,大献公王璧属琅琊王氏,这是确信无疑的,但家谱和方志上又记载家族的郡望为太原郡。困惑了我王氏族人千百年来,但用郡望姓氏公理就迎刃而解,泰州王氏是琅琊王氏太原郡。再如唐宰相王方庆就是家居太原郡的琅琊王氏族人。”
首先,新华宗亲把自已的一种想法说成是“公理”,这是绝对荒谬的。公理、定理、定律、定义、规律、推论…这些名词的应用是有严烙区别的。
“公理”:是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并为社会上多数人公认的正确道理,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命题。如:平行公理。
“定理”:是利用公理等相关知识,在人为约束条件下,通过计算和符合推理逻辑的方法证明验证其成立的命题。如勾股定理,韦达定理。
“定律”: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反复实践检验其正确性,并在一定范围内成立的说法,比如牛顿运动定律,万有引力定律。
“定义”:是人们对一个名词所作出的,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一种解释。
“规律”:符合自然的变化或符合人为定义的逻辑的事物之间的联系。
“推论”:指的是从一个或者一些已知的命题得出新命题的思维过程或思维形式。其中已知的命题是前提,得出的命题为结论。
新华宗亲提出的“一个郡有多个姓氏,一个姓氏也可以有多个郡望”的命题属于哪一种呢?显然一种都不是。所以这只能他个人的一种观点而已。看来新华宗亲有必要提高一下自已的学术水平和修辞水平,不然会贻笑大方。
其二,新华宗亲尚未弄清楚“郡”与“郡望”的差别。新华宗亲说:“郡望是家族居住地的郡名”认为一个家族长期居住在某一地区(郡),就可以认为这一地区的名称(郡名)就就可以成为该家族的郡望。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误解。
“郡”是由春秋战国到秦代几百年间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区划。春秋时,秦、晋、楚等国有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战国地在郡下设县,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行政区划制。秦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郡,后增加到40多郡,郡下设县。汉至隋唐继承了秦代的郡县制,但是具体的郡县划分有所不同。隋唐时代,往往州、郡的名称能相互代用,但大多数时期称“州”不称“郡”。到了宋代,“郡”的行政区划已经作废。
“郡望”表示某一地域范围内的名门大族。秦汉以后,随着家族的繁衍迁徙,姓氏原有的以血缘论亲疏的文化内涵逐渐淡化,而以家族地望明贵贱的内涵成了姓氏文化最为突出的特点。地望,即姓氏古籍中常用的“郡望”,指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每郡显贵的家族,意思是世居某郡为当地所仰望,并以此而别于其他的同姓族人。“郡望”与门阀制度紧密相连,成为专指某些地域某一名门望族的习惯用语。
郡望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所谓“郡望”,亦即门第阀阅,指封建社会世代显贵,影响大,权威高的姓族家门。这些所谓“高门大姓”一般地说由家族人物的地位、权威和声望自然造成,一旦形成则显赫无比,十分威严,并世代传承。有时官方尚作明确规定,宣称某称为望族大姓,甚至具体划分姓族等级,确定门阀序列,各姓族权益的地位不等,由于某一姓氏的姓源或发祥、聚集、变迁之地非止一处,于是一姓常常不止一个郡望,但通常以其中一个郡望为主,以区别主从及尊卑。如王姓有二十一郡望,其中“太原”、“琅琊”、“京兆”就是地位较高的郡望。
在某一地区,除了有一些家族属于有郡望的高门大姓外,还有很多门第较低,家世不显的家族则被称为“寒门”、“庶族”。他们即使也有一定的土地、财产,其成员也有入仕的机会,但总的说来,他们在政治生活中极受压抑,其社会地位也无法与门阀士族相比。出身孤寒的庶族子弟,即便才德超群,也被列为下品,即使入仕,也只可能就任士族所不屑的卑微之职,以致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某一家族长期居住在某一地区,并不能形成郡望,而该家族的成员要想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只有采取与有郡望的家族“认祖归宗”,采用“联宗”的方法,并取得一致的认可才行。如擅自认为是某某郡望的人,则被视为“冒籍”,从此声名日下,为世人所不齿。
其三,新华宗亲自认为用了他所谓的“公理”,就可以解释泰州王氏郡望之疑,这又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说法。
泰州王氏在家谱和方志上记载的郡望是“太原”,泰州王氏又认为是晚唐兵部尚书大献公王璧之后,则其郡望应为“琅琊”。太原王氏和琅琊王氏尽管都出自太子普,但是两支王氏从汉朝起就采用了不同的郡望。新华宗亲的解释是“泰州王氏是琅琊王氏太原郡”是说琅琊王氏是太原郡望的分支,还是说琅琊王氏的一支进入了太原郡望中?既然弄不清楚,就不要妄自称能,还是存疑待考罢。
其四,新华宗亲在文章中说:“唐宰相王方庆就是家居太原郡的琅琊王氏族人。”并以此作为他“公理”的证明。
查唐宰相王方庆在《旧唐书》、《新唐书》中都有传。
《旧唐书》上的纪载是:“王方庆,雍州咸阳人也,周少司空石泉公褒之曾孙也。其先自琅邪南度,居于丹阳,为江左冠族。褒北徙入关,始家咸阳焉。祖軿,隋卫尉丞。伯父弘让,有美名,贞观中为中书舍人。父弘直,为汉王元昌友…” (卷九十三列传第三十九)终其一生与太原并没有什么关系。
《新唐书》上的纪载是:“王綝,字方庆,以字显。其先自丹杨徙雍咸阳。父弘直,为汉王元昌友。王好畋游,上书切谏,王稍止,然益疏斥。终荆王友。” (卷一百二十九列传第四十一)
从对王方庆的仕途经历看:“方庆起家越王府参军”,“武后时,累迁广州都督”,“转洛州长史,封石泉县子。迁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进凤阁侍郎。”,“真拜左庶子,进封公,奉入同职事三品,兼侍太子读书”,“长安二年卒,赠兗州都督” 终其一生与太原并没有什么关系。
一直强调要以正史为鉴的新华宗亲,究竟是从那一本正史找到“王方庆家居太原郡”的铁证,他没有交代清楚,本人尚不得而知。
不过在与王方庆同时代的另一位宰相级人物王方翼到是太原王氏的人。《旧唐书》记载:“王方翼,并州祁人也,高宗王庶人从祖兄也。祖裕,武德初隋州刺史。裕妻即高祖妹同安大长公主也。” (卷一百八十九列传第一百三十五良吏)。《新唐书》记载:“王方翼,字仲翔,并州祁人。祖裕,随州刺史,尚同安大长公主,官开府仪同三司,卒,谥曰文。” (卷一百二十四列传第三十六)这一位王宰相与唐皇室有着较密切的关系,而且可以肯定住在山西太原郡。
王方庆、王方翼二人只有一字之差,他们的后代中都有一个叫王玙的。新华宗亲是在查阅史料时粗心大意,把王方翼与王方庆误认为一人,以致出现了“王方庆家居太原郡”的错误,还是有意“狸猫换太子”把“王方翼家居太原郡”纂改为“王方庆家居太原郡”?
综上所述,新华宗亲的“公理”,只不过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婆理”而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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