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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四川将实现基本医保覆盖全省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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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9-10-15 17: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华西都市报
            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我省将在2011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城乡,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达到这一目标,我省将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今年要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住院报销范围和比例,30%的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50%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
      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政府举办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3年内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30%的地区要达到这一目标。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就医看病提供方便。
      四是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今年确保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
      五是稳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转变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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