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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旧唐书》(四十):王君操、王少玄、王元感、王绍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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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5 06: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君操,莱州即墨人也。其父隋大业中与乡人李君则斗竞,因被殴杀。君操时年六岁,其母刘氏告县收捕,君则弃家亡命,追访数年弗获。贞观初,君则自以世代迁革,不虑国刑,又见君操孤微,谓其无复仇之志,遂诣州府自首。而君操密袖白刃刺杀之,刳腹取其心肝,啖食立尽,诣刺史具自陈告。州司以其擅杀戮,问曰:“杀人偿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对曰:“亡父被杀,二十余载。闻诸典礼,父仇不可同天。早愿图之,久而未遂,常惧亡灭,不展冤情。今大耻既雪,甘从刑宪。”州司据法处死,列上其状,太宗特诏原免。
      (一百九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
      博州聊城人王少玄者,父隋末于郡西为乱兵所害。少玄遗腹生,年十余岁,问父所在。其母告之,因哀泣,便欲求尸以葬。时白骨蔽野,无由可辨。或曰:“以子血霑父骨,即渗入焉。”少玄乃刺其体以试之。凡经旬日,竟获父骸以葬。尽体病疮,历年方愈。贞观中,本州闻荐,拜除王府参军。
      (一百九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孝友)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也。少举明经,累补博城县丞。兗州都督、纪王慎深礼之,命其子东平王续从元感受学。天授中,稍迁左卫率府录事,兼直弘文馆。是后则天亲祠南郊及享明堂,封嵩岳,元感皆受诏共诸儒撰定仪注,凡所立议,众咸推服之。转四门博士,仍直弘文馆。元感时虽年老,犹能烛下看书,通宵不寐。
      长安三年,表上其所撰《尚书纠谬》十卷、《春秋振滞》二十卷、《礼记绳愆》三十卷,并所注《孝经》、《史记》稿草,请官给纸笔,写上秘书阁。诏令弘文、崇贤两馆学士及成均博士详其可否。
      学士祝钦明、郭山恽、李宪等皆专守先儒章句,深讥元感掎摭旧义,元感随方应答,竟不之屈。凤阁舍人魏知古、司封郎中徐坚、左史刘知几、右史张思敬,雅好异闻,每为元感申理其义,连表荐之。寻下诏曰:“王元感质性温敏,博闻强记,手不释卷,老而弥笃。掎前达之失,究先圣之旨,是谓儒宗,不可多得。可太子司议郎,兼崇贤馆学士。”魏知古尝称其所撰书曰:“信可谓《五经》之指南也。”中宗即位,以春宫旧僚,进加朝散大夫,拜崇贤馆学士。寻卒。
      (一百九十七列传第一百三十九儒林)
      王绍宗,扬州江都人也,梁左民尚书铨曾孙也,其先自琅邪徙焉。绍宗少勤学,遍览经史,尤工草隶。家贫,常佣力写佛经以自给,每月自支钱足即止,虽高价盈倍,亦即拒之。寓居寺中,以清净自守,垂三十年。文明中,徐敬业于扬州作乱,闻其高行,遣使征之,绍宗称疾固辞。又令唐之奇亲诣所居逼之,竟不起。敬业大怒,将杀之。之奇曰:“绍宗人望,杀之恐伤士众之心。”由是获免。及贼平,行军大总管李孝逸以其状闻,则天驿召赴东都,引入禁中,亲加慰抚,擢拜太子文学,累转秘书少监,仍侍皇太子读书。
      绍宗性淡雅,以儒素见称,当时朝廷之士,咸敬慕之。张易之兄弟,亦加厚礼。易之伏诛,绍宗坐以交往见废,卒于乡里。
      (一百九十七列传第一百三十九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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