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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共有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共有286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856个市辖区、369个县级市、1463个县、117 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
省23个:
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陕西,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台湾,福建,云南,海南,四川,贵州,广东,甘肃,青海
自治区5个:
西藏,新疆,广西,内蒙古,宁夏
直辖市4个: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特别行政区2个:
香港 澳门
详细情况:
北京市 (110000) 京 16个市辖区、2个县
天津市 (120000) 津 15个市辖区、3个县
河北省 (130000) 冀 11个地级市 36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108个县、6个自治县
山西省 (140000) 晋 11个地级市 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85个县
内蒙古自治区 (150000) 蒙 9个地级市、3个盟 21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
辽宁省 (210000) 辽 14个地级市 56个市辖区、17个县级市、19个县、8个自治县
吉林省 (220000) 吉 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20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17个县、3个自治县
黑龙江省(230000)黑 12地级市、1地区 64市辖区、18县级市、45县、1自治县 上海市 (310000) 沪 18个市辖区、1个县
江苏省 (320000) 苏 13个地级市 54个市辖区、27个县级市、25个县
浙江省 (330000) 浙 11个地级市 32个市辖区、22个县级市、35个县、1个自治县
安徽省 (340000) 皖 17个地级市 44个市辖区、5县个级市、56个县
福建省 (350000) 闽 9个地级市 26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45个县 江西省 (360000) 赣 11个地级市 19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70个县 山东省 (370000) 鲁 17个地级市 49个市辖区、31个县级市、60个县
河南省 (410000) 豫 17个地级市 50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88个县
湖北省 (420000) 鄂 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38个市辖区、24个县级市、37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
湖南省 (430000) 湘 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 34个市辖区、16个县级市、65个县、7个自治县
广东省 (440000) 粤 21个地级市 54个市辖区、23个县级市、41个县、3个自治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450000) 桂 14个地级市 34个市辖区、7个县级市、56个县、12个自治县
海南省 (460000) 琼 2个地级市 4市辖区、6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
重庆市 (500000) 渝 19市辖区、17县、4自治县
四川省 (510000) 川 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 43个市辖区、14个县级市、120个县、4个自治县
贵州省 520000) 贵 4个地级市、2个地区、3个自治州 10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56个县、11个自治县、2个特区
云南省 (530000) 云 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 12个市辖区、9个县级市、79个县、29个自治县
西藏自治区 (540000) 藏 1个地级市、6个地区 1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71个县
陕西省 (610000) 陕 10个地级市 24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80个县 甘肃省 (620000) 甘 12个地级市、2个自治州 17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58个县、7个自治县
青海省 (630000) 青 1个地级市、1个地区、6个自治州 4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30个县、7个自治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640000) 宁 5地级市 2县级市、11县、8市辖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0000) 新 2个地级市、7个地区、5个自治州 11个市辖区、19个县级市、62个县、6个自治县
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
台湾省 台 7市、16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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