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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金史》(十一):王政、王浩、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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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11 06: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政,辰州熊岳人也。其先仕渤海及辽,皆有显者。政当辽季乱,浮沈州里。高永昌据辽东,知政材略,欲用之。政度其无成,辞谢不就。永昌败,渤海人争缚永昌以为功,政独逡巡引退。吴王阇母闻而异之,言于太祖,授卢州渤海军谋克。从破白?,下燕云。及金兵伐宋,滑州降,留政为安抚使。前此数州既降,复杀守将反为宋守,及是人以为政忧。政曰:“苟利国家,虽死何避。”宋王宗望壮之,曰:“身没王事,利及子孙,汝言是也。”政从数骑入州。是时,民多以饥为盗,坐系。政皆释之,发仓廪以赈贫乏,于是州民皆悦,不复叛。傍郡闻之,亦多降者。宋王召政至辕门,抚其背曰:“吾以汝为死矣,乃复成功耶。”慰谕者久之。
      天会四年,为燕京都曲院同监。未几,除同知金胜军节度使事。改权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兼掌军资。是时,军旅始定,管库纪纲未立,掌吏皆因缘为奸。政独明会计,严局鐍,金帛山积而出纳无锱铢之失。吴王阇母戏之曰:“汝为官久矣,而贫不加富何也?”对曰:“政以杨震四知自守,安得不贫。”吴王笑曰:“前言戏之耳。”以黄金百两、银五百两及所乘马遗之。六年,授左监门将军,历安州刺史、檀州军州事、户吏房主事。天眷元年,迁保静军节度使,致仕卒,年六十六。
      政本名南撒里,尝使高丽,因改名政。子遵仕、遵义、遵古。遵古子庭筠有传。
      (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六十六循吏)
      王浩,由吏起身,初辟泾阳令,廉白为关辅第一。时西台檄州县增植枣果,督责严急,民甚被扰,浩独无所问,主司将坐之,浩曰:“是县所植已满其数,若欲增植,必盗他人所有,取彼置此,未见其利。”其爱民多此类。所在有善政,民丝毫无所犯,秦人为立生祠,岁时思之。南迁后,为扶沟令。开兴元年正月,民钱大亨等执县官送款于北,大亨以浩有恩于民,不忍加刃,日遣所知劝之降,浩终不听,于是杀之,无血。主簿刘坦、尉宋乙并见害。弃尸道路,自春徂夏,独浩尸俨然如生,目且不瞑,乌犬莫敢近,殆若有神护者。
      初,辟举法行,县官甚多得人。如咸宁令张天纲、长安令李献甫、洛阳令张特立三人有传。余如兴平师夔、临潼武天祯、氾水党君玉、偃师王登庸、高陵宋九嘉、登封薛居中、长社李天翼、河津孙鼎臣、郏城李无党、荥阳李过庭、尉氏张瑜、长葛张子玉、猗氏安德璋、三原萧邦杰、蓝田张德直、叶县刘从益皆清慎才敏,极一时之选,而能扶持百年将倾之祚者,亦曰吏得其人故也。
      (卷一百二十八列传第六十六循吏)
      李宝信妻王氏。宝信为义丰县令,张觉以平州叛,王氏陷贼中。贼欲逼室之,王氏骂贼,贼怒遂支解之。大定十二年,赠“贞烈县君”。
      (卷一百三十列传第六十八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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