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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宋史》(七十二):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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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18 10: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云,字子飞,泽州人。父献可,仕至英州刺史、知泸州。黄庭坚谪于涪,献可遇之甚厚,时人称之。云举进士,从使高丽,撰《鸡林志》以进。擢秘书省校书郎,出知简州,迁陕西转运副使。宣和中,从童贯宣抚幕,入为兵部员外郎、起居中书舍人。
      靖康元年,以给事中使斡离不军,议割三镇以和。使还,传道斡离不之意,以为黏罕得朝廷所与余睹蜡书,坚云中国不可信,欲败和约。执政以为不然,罢为徽猷阁待制、知唐州。
      金人陷太原,召拜刑部尚书,再出使,许以三镇赋入之数。云至真定,遣从吏李裕还言:“金人不复求地,但索五辂及上尊号,且须康王来,和好乃成。”钦宗悉从之,且命王及冯澥往。未行,而车辂至长垣,为所却,云亦还。澥奏言云诞妄误国,云言:“事势中变,金人必欲得三镇,不然,则进兵取汴都。”中外震骇,诏集百官议,云固言:“康王旧与斡离不结欢,宜将命。”帝虑为所留,云曰:“和议既成,必无留王之理,臣敢以百口保之。”王遂受命,而云以资政殿学士为之副。
      顷云奉使过磁、相,劝两郡彻近城民舍,运粟入保,为清野之计,民怨之。及是,次磁州,又与守臣宗泽有憾。于是王出谒嘉应神祠,云在后,民遮道谏曰:“肃王已为金人所留,王不宜北去。”厉声指云曰:“清野之人,真奸贼也。”王出庙行,或发云笥,得乌絁短巾,盖云夙有风眩疾,寝则以护首者。民益信其为奸,噪而杀之。王见事势汹汹,乃南还相州。是役也,云不死,王必北行,议者以是验天命云。建炎初,赠观文殿学士。
      云兄霁,崇宁时,为谋议司详议官,上书告蔡京罪,黥隶海岛。钦宗复其官,从种师中战死。
      (卷三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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