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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宋史》(八十四):王兰、王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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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4-19 05: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兰,字谦仲、庐江人。乾道五年,擢进士第。为信州上饶簿、鄂州教授、四川宣抚司干办公事,除武学谕。孝宗幸学,兰迎法驾,立道周,上目而异之,命小黄门问知姓名,由是简记。
      迁枢密院编修官,轮对,奏五事,读未竟,上喜见颜色。明日,谕辅臣曰:“王兰敢言,宜加奖擢。”除宗正丞,寻出守舒州。陛辞,奏疏数条,皆极言时事之未得其正者,上曰:“卿议论峭直。”寻出手诏:“王兰鲠直敢言,除监察御史。”一日,上袖出幅纸赐之,曰:“比览陆贽《奏议》,所陈深切,今日之政恐有如德宗之弊者,可思朕之阙失,条陈来上。”兰即对曰:“德宗之失,在于自用遂非,疑天下士。”退即上疏,陈德宗之弊,并及时政阙失,上嘉纳之。
      迁起居舍人,言:“朝廷除授失当,台谏不悉举职,给、舍始废缴驳,内官、医官、药官赐予之多,迁转之易,可不思警惧而正之乎?”上竦然曰:“非卿言,朕皆不闻。磊磊落落,惟卿一人。”除礼部侍郎兼吏部。尝因手诏“谋选监司,欲得刚正如卿者,可举数人。”即奏举潘时、郑矫、林大中等八人,乞擢用。会以母忧去。服除,召还为礼部尚书,进参知政事。
      光宗即位,迁知枢密院事兼参政,拜枢密使。光宗精厉初政,兰亦不存形迹,除目或自中出,未惬人心者,辄留之,纳诸御坐。或议建皇后家庙,力争以为不可,因应诏上疏“愿陛下先定圣志”,条列八事,疏入,不报。中丞何澹论之,以罢去。起帅阃,易镇蜀,皆不就。后领祠,帅江陵。宁宗即位,改帅湖南。台臣论罢,归里奉祠。七年薨。
      兰尽言无隐,然嫉恶太甚,同列多忌之,竟以不合去。有《奏议》传于世。
      王大宝,字元龟,其先繇温陵徙潮州。政和间,贡辟雍。建炎初,廷试第二,授南雄州教授。以禄不逮养,移病而归。阅数年,差监登闻鼓院、主管台州崇道观,复累年。
      赵鼎谪潮,大宝日从讲《论语》,鼎叹曰:“吾居此,平时所荐无一至者,君独肯从吾游,过人远矣。”知连州。张浚亦谪居,命其子栻与讲学。时赵、张客贬斥无虚日,人为累息,大宝独泰然。浚奉不时得,大宝以经制钱给之,浚曰:“如累君何?”大宝不为变。
      代还,言连、英、循、惠、新、恩六州,居民才数百,非懋迁之地,月输免行钱宜蠲减。高宗谓大臣曰:“守臣上殿,令陈民事,遂得知田里疾苦,所陈五六,得一可行,其利亦不细矣。”乃命广西诸司具减数闻。
      知袁州,进《诗》、《书》、《易解》,上谓执政曰:“大宝留意经术,其书甚可采,可与内除。”执政拟国子司业,上喜曰:“适合朕意。”时经筵阙官,遂除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奏:“江南诸州有月桩钱,无定名数,吏缘为奸,刻剥民。又有折帛钱,方南渡兵兴,物价翔贵,令下户折纳,务以优之,今市帛匹四千,而令输六千。盍委监司核月桩为定制,桩减折帛惠小民。”诏户部详其奏。
      直敷文阁、知温州、提点福建刑狱。道临漳,有峻岭曰蔡冈,藂薄蔽医,山石荦确,盗乘间剽劫。大宝以囊金三十万,募民抉薮甃道十余里,行者便之。提点广东刑狱。
      孝宗即位,除礼部侍郎。大宝言:“古致治之君,先明国是,而行之以果断。自军兴以来,曰征曰和,浮议靡定。太上传丕基于陛下,四方日徯恢复,国论未定,众志未孚。愿陛下果断,则无不济。”擢右谏议大夫,首论朱倬、沈该之罪,皆行其言。汪澈督师荆、襄,大宝劾其不能节制,坐视方城之败,疏再上,澈落职谪台州。大宝尝论及移跸,上曰:“吾欲亟行。”大宝奏:“今日之势殆未可,愿少宽岁月。”
      张浚复起为都督,大宝力赞其议,符离失律,群言汹汹。大宝言:“危疑之际,非果断持重,何以息横议。”未几,汤思退议罢督府,力请讲和,大宝奏谓:“今国事莫大于恢复,莫仇于金敌,莫难于攻守,莫审于用人。宰相以财计乏,军储虚,符离师溃,名额不除,意在核军籍,减月给。臣恐不惟边鄙之忧,而患起萧墙矣。”章三上,除兵部侍郎。
      胡铨为起居郎,奏曰:“近日王十朋、王大宝相继引去,非国之福。”上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大宝论汤思退太早,令为兵部侍郎,岂容复听其去。”未几,以敷文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他日,铨奏事,上复谕之曰:“大宝留之经筵,亦固求去,势不两立。”铨奏:“自古台谏论宰相多矣,若谓势不两立,则论宰相者皆当去。”大宝寻请致仕。督府既罢,撤边防,弃四州,金复犯边,诏思退都督军马,辞不行。上震怒,窜思退,中外以大宝前言不用为恨。
      乾道元年,落致仕,召为礼部尚书。入对,言理财之道,当务本抑末。右正言程叔达奏大宝乞复免行钱非是,以旧职提举太平兴国宫。中书舍人阎安中欲留其行,叔达并劾之。诏大宝致仕。寻卒,年七十七。
      (卷三百八十六列传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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