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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廿四史王氏人物摘编-《明史》(八十):王恺、王道同、王显忠、王名善、王纲、王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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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5-2 0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恺,字用和,当涂人。通经史,为元府吏。太祖拔太平,召为掾。从下京口,抚定新附民。及建中书省,用为都事。杭州苗军数万降,待命严州境。恺驰谕之,偕其帅至。太祖克衢州,命总制军民事。恺增城浚濠,置游击军,籍丁壮,得万余人。常遇春屯兵金华,部将扰民,恺械而挞诸市。遇春让恺,恺曰:“民者国之本,挞一部将而民安,将军所乐闻也。”乃谢恺。时饥疫相仍,恺出仓粟,修惠济局,全活无算。学校毁,与孔子家庙之在衢者,并新之。设博士弟子员,士翕然悦服。开化马宣、江山杨明并为乱,先后讨擒之。迁左司郎中,佐胡大海治省事。苗军作乱,害大海。其帅多德恺,欲拥之而西。恺正色曰:“吾守士,议当死,宁从贼邪!”遂并其子行杀之。年四十六。
      恺善谋断,尝白事,未听,却立户外,抵暮不去。太祖出,怪问之,恺谏如初,卒从其议。后赠奉直大夫、飞骑尉,追封当涂县男。
      (卷二百八十九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苗军作乱,杀院判耿再成,执炎及知府王道同、元帅硃文刚,幽空室,胁降,不屈。贼帅贺仁德燖雁斗酒啖炎,炎且饮且骂。贼怒,拔刀叱解衣,炎曰:“此紫绮裘,主上所赐,吾当服以死。”遂与道同、文刚皆见害,时年四十。追赠丹阳县男,建像再成祠。
      道同,由中书省宣使在处州,赠太原郡侯。
      (卷二百八十九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洪武四年,蜀将丁世珍召番数万来攻。食尽无援,或劝走避,显忠叱不听。攻益急,裹创力战,城破,为乱兵所杀。均谅时为千户,被执不屈,磔死。事闻,赠恤有差。
      (卷二百八十九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名善,义乌人,高州通判。有海寇何均善曾被戮,洪武四年,其党罗子仁率众潜入城,执名善,不屈死。
      (卷二百八十九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王纲,字性常,余姚人。有文武才。善刘基,常语曰:“老夫乐山林,异时得志,勿以世缘累我。”洪武四年以基荐征至京师,年七十,齿发神色如少壮。太祖异之,策以治道,擢兵部郎。潮民弗靖,除广东参议,督兵饷,叹曰:“吾命尽此矣。”以书诀家人,携子彦达行,单舸往谕,潮民叩首服罪。还抵增城,遇海寇曹真,截舟罗拜,愿得为帅。纲谕以祸福,不从,则奋骂。贼舁之去,为坛坐纲,日拜请。纲骂不绝声,遂遇害。彦达年十六,骂贼求死,欲并杀之。其酋曰:“父忠子孝,杀之不详。”与之食,不顾,令缀羊革裹父尸而出。御史郭纯以闻,诏立庙死所。彦达以廕得官,痛父,终身不仕。
      (卷二百八十九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王祯,字维祯,吉水人。祖省,死建文难,自有传。成化初,祯由国子生授夔州通判。二年,荆、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盗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祯面数之,即代勒所部民兵,昼夜行。至则城已陷,贼方聚山中。祯击杀其魁,余尽遁,乃行县抚伤残,招溃散,久乃得还。甫三日,贼复劫大昌。祯趣同知行,不应。指挥曹能、柴成与同知比,激祯曰:“公为国出力,肯复行乎?”祯即请往,两人伪许相左右。祯上马,挟二人与俱,夹水阵。既渡,两人见贼即走。祯被围半日,误入淖中,贼执欲降之,祯大骂。贼怒,断其喉及右臂而死。从行者奉节典史及部卒六百余人皆死。
      自死所至府三百余里,所乘马奔归,血淋漓,毛尽赤。众始知祯败,往觅尸,面如生。子广鬻马为归赀,王同知得马不偿直。榇既行,马夜半哀鸣。同知起视之,马骤前啮项,捣其胸,翼日呕血死,人称为义马。事闻,赠祯佥事,录一子。
      (卷二百八十九传第一百七十七 忠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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