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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修订颁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该规定共40条,对31种案件立案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境外媒体称,该规定的修订颁发是从严治军、依法治军的一项具体举措,与十八大出台的八项规定相配合,为从严治军提供法律依据。
香港《文汇报》28日称,经过比对,新的立案标准统一了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行为,对军人叛逃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虐待部属罪等犯罪标准进行了细化,增加了遗弃武器装备罪、战时残害居民罪等犯罪行为规定标准。
美国世界新闻网和香港《大公报》都认为,对适用范围和“战时”、“违反职责”、“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名词的定义和其他事项作出明确界定,使《规定》更具规范性、权威性和操作性。
香港《明报》28日援引国防大学教授刘明福大校观点指出,新条例出台是为解放军打胜仗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军中过去曾出现、今天仍存在或是将来战场上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从严治军提供法律依据。
香港《文汇报》也表示,该规定的修订颁发是从严治军、依法治军的一项具体举措,与十八大出台的八项规定相配合,从严治党亦要从严治军。
对于“叛国言论”以及违抗军令等要立案,刘明福指,解放军的纪律首要就是“服从命令听指挥”。
香港《文汇报》也援引国防大学教授李大光的观点表示,该规定中指出的一些犯罪行为确实存在,近些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军队的形象,亟需整治。
新的规定也在重视基层军人人权以及保障普通民众财产方面有所增加和调整。规定明确了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视为虐待部属罪,并对“其他严重后果”进行了具体细化。
对此,专家表示,法规的出台是好的,在重视基层军人人权以及保障普通民众财产方面有所完善。但最重要的是落实,在落实过程中要做到“苍蝇老虎一起打”,要严防一些高级将领的特殊手段,严防执行变形。(完)
(2013年03月28日 稿源: 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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