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0-1-7 11: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3、建国后对党章的修正与完善。
从1945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到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跨度是11年,期间经历了抗战胜利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实现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目标,从建国到“八大”召开,期间经历了恢复国民经济、抗美援朝战争、土地制度改革、民主改革。在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1)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历史上的第七部)。
1956年9月2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在中国革命胜利后,在执政党的条件下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八大”党章共9章60条。
“八大”党章与“七大”党章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总纲规定,“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交流、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最初的四个现代化)”。
其二,适应执政党地位的特点,进一步发展了“七大”党章确立的群众路线,突出地强调了反对官僚主义。
其三,强调加强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党章明确提出了反对个人崇拜。
其四,把推行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要求列入党章。
其五,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如,“七大”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只有4条,“八大”党章增加到10条)
其六,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写进了党章。
“八大”党章是对执政党建设规律和经验的初步探索和总结,是建国以来党的建设组织和实践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2)在“文化大革命”特殊背景下诞生的两部党章(八、九部)。
1969年4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八部党章,共6章12条,内容上大大减少。
“九大”党章是在“文化大革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九大”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错误指导方针在党的建设上的反映。
“九大”党章的主要问题:
其一,党章的修改是在党的各级组织陷于瘫痪,许多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迫害,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遭到严重侵犯的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的。
其二,“九大”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党的理论基础作了错误的表述。突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接收党员必须经过预备期等应有的条文;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
其三,特别规定了林彪作为党的接班人,这在国际共运史上是第一次,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1973年8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九部党章,共6章12条。“十大”制定的党章沿袭了“九大”党章的内容和结构,除作了个别改动,删去了有关林彪的内容外,基本上继续了“九大”党章的错误。同时给党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恶果。
(3)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制定的第十部党章。
1977年8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11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十部党章,这也是结束“文化大革命”后所诞生的第一部党章。“十一大”党章共5章19条,其结构与“十大”党章类似,但在内容上作了较多修改。
其一,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四个现代化的内容与“八大”相比已有了变化,把原来提出的交通运输业现代化改为科学技术现代化。
其二,在总纲和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指出“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
其三,重申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其四,提出“全党必须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特权,同资产阶级思想和作风作坚决的斗争。”
其五,指出在党的地方县以上,军队团以上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其六,恢复了党员预备期。
党的“十一大”召开前后,也就是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两年间,虽然已经宣布“文化大革命”结束,各项工作也有所前进,但党的指导思想仍然没有根本改变,从而使党和国家的工作在总体上受到严重的阻挠。致使“十一大”党章也存在着严重缺陷,没有能够纠正“十大”党章中的“左”的错误,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反映了当时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状况,这种状况到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才告终止。
(4)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及其历史地位。
1982年9月6日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11部党章(建国后的第五个党章)。除总纲外,共10章50条,同“十一大”党章相比,增加五章内容,其中党的干部1章,是历部党章所没有的。这个党章清除“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针对新时期的特点,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具有如下显著特点。
其一,有了一个内容较为完整的总纲。总纲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对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和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胜利前景作了科学论述。总纲还提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和党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内容。
其二,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基层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分别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其三,在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方面作了较为充分具体的规定。
其四,对改善党的组织制度,对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密切党和共青团的关系等问题,都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十二大”党章的历史地位:
十二大党章体现了与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党的学说的原则性和和科学性,又有强烈的现实性和战斗性,适应了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和执政党的特点,它反映了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标志着毛泽东建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是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的重要保证。
(5)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
1982年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在此之前,我们党的历史上曾经三次对党章作出了修正,即:1923年党的“三大”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1925年党的“四大”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1927年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而以部分条文修正的形式对党章进行修改,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对党章作出部分条文修改是鉴于“十二大”党章从整体上仍然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只是随着改革的全面展开和深入,党的建设面临一些新问题,党组织的若干职能和具体业务发生了一些变化,只对必须修改的条文进行修正。
修改内容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十项条文):
一是进一步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增加差额选举,“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以及全国代表大会职权内容。
二是理顺中央领导机关的关系。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三是为了顺利进行新老干部交替,取消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常务中产生的决定。
四是实行党政分开。规定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和作用,同时,决定国家机关不再设党组。
(6)党的十四大至十六大,三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A、党的十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主要特点
1992年10月18日,党的十四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十四大在修改党章中突出的特点就是总结了十二大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入党章,并将其贯穿于党章全文。
其一,充实和调整总纲内容、阐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写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并对党支部建设和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补充。
其二,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根据当时党的工作实际,对党的组织制度、基层组织的职责以及党内生活的一些规定作出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其三,恢复了十二大党章对党组的规定。
B、党的十五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主要特点
1997年9月8日,党的十五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14部党章。十五大对党章的修改的突出贡献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对于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C、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主要特点
2002年11月14日,党的十六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15部党章。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的行动指南写进了党章,这是我们党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是十六大的历史性贡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其二,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表述,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党的性质作出这样的表述,是历部党章中所没有的。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
其三,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写入党章。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四,把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可持续发展,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相结合等)写进了党章。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其五,把入党基本要求中“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改写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其六,在党章中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从1922年,党的“二大”上诞生了我们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共形成15部章程。其中,建国前6部,建国后9部。中国共产党在其诞生的80多年中,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发展阶段,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非执政到执政。中国共产党发展壮大的历史,也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不断完善的历史。今天,党章已成为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