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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1619年-1692年,即万历四十七年-康熙三十一年),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或署一瓢道人、双髻外史,晚年隐居于形状如顽石的石船山,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明末清初大儒。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 王夫之(1619-1692),明清之际的思想家。明清之际衡阳县人。字而农,号葁斋,晚年隐居衡阳金兰乡石船山附近,学者称船山先生。
生于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在父朝聘、兄介之教育影响下,少时读儒家经典,注重实际,关心时局,喜从人问四方事,凡江山险要,士马食货,典制沿革,皆极意考究。14岁中秀才,思宗崇祯十五年(1642)与其兄同中举人。
十六年八月,张献忠率农民军攻克衡阳,招夫之兄弟往,乃与其兄避匿衡山。翌年,李自成攻克北京,夫之闻变数日不食,作《悲愤诗》一百韵。
清顺治三年(1646),清兵南下进逼两湖,夫之只身赴湘阴上书南明监军、湖北巡抚章旷,提出调和南北督军矛盾,并联合农民军共同抗清,未被采纳。五年,与管嗣裘、僧性翰等,在衡山组织武装抗清失败,赴肇庆,任南明永历政权行人司行人。连续三次上疏弹劾东阁大学士王化澄等贪赃枉法,结奸误国,几陷大狱。得高一功仗义营救,方免于难。
顺治八年,回原籍,誓不剃发,不容于清朝当局,辗转流徒,四处隐藏,最后定居于衡阳金兰乡高节里。先住茱萸塘败叶庐,继筑观生居,又于湘水西岸建湘西草堂。康熙三十一年(1692)病逝,年74岁。
南明永历政权灭亡后,誓不出仕。清康熙三年(1664),写成《永历实录》,记述永历政权兴衰。十七年,吴三桂在衡州称帝,其党强命夫之写《劝进表》,遭到愤然拒绝。事后,逃入深山,作《祓禊赋》,对吴极表蔑视。二十八年,衡州知府崔鸣鷟受湖南巡抚郑端之嘱,携米币见夫之,请其“渔艇野服”与郑“相晤于岳麓”,并图索其著作刊行。夫之以“病不能往”,且不欲违其素心,受米反币,致函以谢,自署南岳遗民。
夫之后半生40馀年中,著述百馀种,内容涉及哲学、政治、法律、军事、历史、文学、教育、伦理、文字、天文、历算及至佛道等,尤以哲学研究成就卓著,其主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张子正蒙》、《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老子衍》、《庄子通》、《思问录》、《读通鉴论》、《宋论》、《黄书》、《噩梦》、《楚辞通释》、《诗广传》等。清末汇刊成《船山遗书》,凡70种,324卷。
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循天下之公”,“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
。主张选贤使能,“以天下之禄位,公天下之贤者”。在哲学思想上,避朱程“理在气先”、“道在器先”和陆王“心学良知”之说。提出“天下唯器”,“理不先而气不后”的理论,而归于躬行实践,强调知行统一。其诗文亦自成家,于言意、情景、内外等深入研讨,颇富新意。凡此,对近代思想均有重大影响。
人物生平
明崇祯年间,王夫之求学岳麓书院,师从吴道行,崇祯十一年(1638年)肄业。在校期间,吴道行教以湖湘家学,传授朱张之道,较早地影响了王夫之的思想,形成了王夫之湖湘学统中的济世救民的基本脉络。明亡后,清顺治五年(1648年),王夫之在衡阳举兵抗清,阻击清军南下,战败退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以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至桂林依瞿式耜,桂林陷没,式耜殉难,乃决心隐遁。辗转湘西以及郴、永、涟、邵间,窜身瑶洞,伏处深山,后回到家乡衡阳潜心治学,在石船山下筑草堂而居,人称“湘西草堂”,在此撰写了许多重要的学术著作.王夫之三十三岁以后就开始“栖伏林谷,随地托迹”,甚至变姓名为徭人以避世,直到他死去。刻苦研究,勤恳著述,垂四十年,得“完发以终”,始终未剃发。这是一个孤高耿介的人,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稀有的人物。
王夫之学问渊博,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等均有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哲学上总结并发展中国传统的唯物主义。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为客观规律。又以“絪蕴生化”来说明“气”变化日新的辩证性质,认为“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周易外传》卷五)。由“道器”关系建立其历史进化论,反对保守退化思想。又认为“习成而性与成”,人性随环境习俗而变化,所以“未成可成,已成可革”,而教育要“养其习于蒙童”。在知行关系上,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反对陆王“以知为行”及禅学家“知有是事便休”观点。政治上反对豪强大地主,认为“大贾富民”是“国之司命”,农工商业都能生产财富。文学方面,善诗文,工词曲。所作《诗绎》、《夕堂永日绪论》,论诗多独到见解。所著经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其一生坚持爱国主义和唯物主义的战斗精神,至死不渝。其中在哲学上最重要的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大全说》、《张子正蒙注》、《思问录》(内外篇)、《黄书》、《噩梦》等。墨迹传世稀少。《大云山歌》书风神清气舒,可谓难得珍品。明代的思想,是对历代思想的一次大综合。明代学者们对以往思想界,指摘弊病,有的很中肯。思想
史料记载
清史稿 列传二百七十一 儒林一 之 王夫之
王夫之,字而农,衡阳人。与兄介之同举明崇祯壬午乡试。张献忠陷衡州,夫之匿南岳,贼执其父以为质。夫之自引刀遍刺肢体,舁往易父。贼见其重创,免之,与父俱归。明王驻桂林,大学士瞿式耜荐之,授行人。时国势阽危,诸臣仍日相水火。夫之说严起恒救金堡等,又三劾王化澄,化澄欲杀之。闻母病,间道归。明亡,益自韬晦。归衡阳之石船山,筑土室曰观生居,晨夕杜门,学者称船山先生。
所著书三百二十卷,其著录於四库者,曰周易稗疏、考异,尚书稗疏,诗稗疏、考异,春秋稗疏。存目者,曰尚书引义、春秋家说。夫之论学,以汉儒为门户,以宋五子为堂奥。其所作大学衍、中庸衍,皆力辟致良知之说,以羽翼朱子。於张子正蒙一书,尤有神契,谓张子之学,上承孔、孟,而以布衣贞隐,无钜公资其羽翼;其道之行,曾不逮邵康节,是以不百年而异说兴。夫之乃究观天人之故,推本阴阳法象之原,就正蒙精绎而畅衍之,与自著思问录二篇,皆本隐之显,原始要终,炳然如揭日月。至其扶树道教,辨上蔡、象山、姚江之误,或疑其言稍过,然议论精严,粹然皆轨於正也。康熙十八年,吴三桂僭号於衡州,有以劝进表相属者,夫之曰:“亡国遗臣,所欠一死耳,今安用此不祥之人哉!”遂逃入深山,作祓禊赋以示意。三桂平,大吏闻而嘉之,嘱郡守餽粟帛,请见,夫之以疾辞。未几,卒,葬大乐山之高节里,自题墓碣曰“明遗臣王某之墓”。
当是时,海内硕儒,推容城、盩厔、馀姚、昆山。夫之刻苦似二曲,贞晦过夏峰,多闻博学,志节皎然,不愧黄、顾两君子。然诸人肥遯自甘,声望益炳,虽荐辟皆以死拒,而公卿交口,天子动容,其著述易行於世。惟夫之窜身瑶峒,声影不出林莽,遂得完发以殁身。后四十年,其子敔抱遗书上之督学宜兴潘宗洛,因缘得入四库,上史馆,立传儒林,而其书仍不传。同治二年,曾国荃刻於江南,海内学者始得见其全书焉。
人物思想
“太虚一实”的唯物论思想
在本体论方面,王夫之发展了张载“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思想,对“气”范畴给以新的哲学规定,对理气关系、道器关系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理论探讨,作了明确的唯物主义解释。
他认为,整个宇宙除了“气”,更无他物。他还指出“气”只有聚散、往来而没有增减、生灭,所谓有无、虚实等,都只有“气”的聚散、往来、屈伸的运动形态。他按当时科学发展水平,举例论证“气”的永恒不灭性,认为这种永恒无限的“气”乃是一种实体,并提出“太虚,一实者也”,“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等命题,力图对物质世界最根本的属性进行更高的哲学抽象。他把“诚”训为“实有”,以真实无妄的“实有”来概括物质世界的最一般属性。他还认为,客观世界万事万物的本质和现象都是客观实在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日观化而渐得其原”,可以通过认识各种物质现象而概括出它们的共同本质。从而否定了唯心主义空无本体的虚构。
在理气关系问题上,王夫之坚持“理依于气”的气本论,驳斥了程朱理学以理为本的观点。他强调 “气”是阴阳变化的实体,理乃是变化过程所呈现出的规律性。理是气之理,理外没有虚托孤立的理。从而批判了从周敦颐到朱熹所坚持的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理论。王夫之结合对“统心、性、天于理”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强调指出:“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明确地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气本论。
唯物主义的道器观
王夫之坚持“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的唯物主义道器观,系统地驳斥了割裂、颠倒道器关系的唯心主义思想。他给传统道与器范畴以新的解释,认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所标志的一般(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个别(具体事物及其特殊规律),两者是“统此一物”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离的。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题,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存在,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质,又具有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道者器之道”,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犹如没有车马便没有御道,没有牢醯、璧币、钟磬、管弦便没有礼乐之道一样。他明确指出,在器之外、器之先安置一个“无形之上”的精神本体,乃是一种谬说。他通过论证“道”对于“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的结论,驳斥了“理在事先”、 “道本器末”的观点。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顶峰。
“太虚本动天地日新”的辩证法思想
在发展观方面,王夫之综合以往丰富的认识成果,并对自己所面对的复杂的社会矛盾运动进行哲学概括,对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夫之基于“□□生化”的自然史观,与宋明以来流行的主静说相对立而坚持主动论。他提出“物动而已”,“动以入动,不息不滞”,“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把自然界看作永恒运动化生着的物质过程。他否定了周敦颐、朱熹所宣扬的太极动静而生阴阳的观点,指出:“动而生阳,动之动也,静而生阴,动之静也,废然无动而静,阴恶从生哉”。说明运动是物质世界所固有的,否定从气以外寻找事物运动原因的外因论。他针对王弼“静为躁君”、“静非对动”的动静观,明确肯定“静由动得”而“动静皆动”。但他并不否认静止的意义和作用,以为相对的静止是万物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阳变阴合的运动过程本身包含着动静两态:绝对的动,相对的静。这样,否定了主静说,又批判了割裂动静的各种形而上学的运动观,更深一层地阐述了动静两者的辩证联系。
王夫之发展张载的气化论,强调“天地之化日新”,把荣枯代谢、推移吐纳看作是宇宙的根本法则。他认为任何生命体都经历着胚胎、流荡、灌注、衰减、散灭诸阶段,前三者是生长过程,后二者是衰亡过程,而就在“衰减”、“散灭”过程中已经孕育“推故而别致其新”的契机,旧事物的死亡准备了新事物诞生的条件,“由致新而言之,则死亦生之大造矣”。这种变化发展观,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并富于革新精神。
王夫之把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明确地归结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认为“万殊之生,因乎二气”。他在张载“一物两体”学说的基础上开展了他的矛盾观,提出“乾坤并建”,“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肯定矛盾的普遍性。对于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分析指出,任何矛盾都是相反相成的,一方面“必相反而相为仇”,这是排斥关系;另一方面“相反而固会其通”,这是同一关系。这两重关系,不可分割,“合二以一者,就分一为二之所固有”。但他更强调“由两而见一”,认为矛盾双方绝非截然分开,而是“反者有不反者存”。按他的分析,“阴阳者,恒通而未必相薄,薄者其不常矣”。矛盾双方互相逼迫、激烈搏斗的状态是“反常”的,而互相联合、贯通,保持同一性状态才是“正常”的。在他看来矛盾是相互转化的,有时会发生突变,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转化是在不断往复、消长中保持某种动态平衡而实现的。
王夫之的辩证发展观,尤其是他的矛盾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他过分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则是时代给予他的局限。
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的唯物主义认识论
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学的“能、所”范畴,对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认识对象加以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强调“所不在内”,“必实有其体”和“能不在外”、“必实有其用”,二者不容混淆、颠倒。他认为“能”和“所”的关系,只能是“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主观认 识由客观对象的引发而产生,客观是第一性的,主观是客观的副本。从而抓住了认识论的核心问题,表述了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据此,他批判了沿袭佛教的陆王心学“消所以入能”、“以能为所”的观点,并揭露其内在矛盾,认为:“惟心惟识之说,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他对“惟心惟识之说”的批判,并非简单否定,而是在否定心学唯心论夸大主观精神作用的同时,吸取和改造其中的某些思辨内容,如把认识对象规定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认识能力规定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注意到人的认识的能动性。
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力图全面清算“离行以为知”的认识路线,注意总结程朱学派与陆王学派长期争鸣的思想成果,在理论上强调“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结论。他以知源于行、力行而后有真知为根据,论证行是知的基础和动力,行包括知,统率知。同时,他仍强调“知行相资以为用”。王夫之进一步提出“知之尽,则实践之”的命题,认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这种富于进取精神的朴素实践观,是王夫之认识论的精华。
理势相成
即民见天的历史观和社会政治思想
王夫之在历史观方面系统批判了历代史学中弥漫着的神学史观和复古谬论,把对当时湘桂少数民族生活的实地观察与历史文献研究结合起来,大胆地打破美化三代古史的迷信,驳斥了“泥古薄今”的观点,阐明了人类历史由野蛮到文明的进化过程。依据他“理依于气”、“道器相须”的一贯思想,提出了“理势相成”的历史规律论和“即民见天”的历史动力论。
王夫之反对在历史运动之外谈论“天命”、“神道”、“道统”主宰历史,主张从历史本身去探索其固有的规律,“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他说的“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过程,“理”,是体现于历史现实过程中的规律性。他肯定理势相成,“理”、“势”不可分,理有顺逆之别,势有可否之分。人们的历史实践有各种复杂情况,形成历史事变的复杂性,应当“推其所以然之由,辨别不尽然之实”,从“理成势”和“势成理”等多方面去探讨,才能阐明人类史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规律。
王夫之沿用传统范畴,把“天”看作支配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但用“理势合一”来规定“天”的内涵。他进一步利用“天视听自我民视听”等古老命题,把“天”直接归结为“人之所同然者”,“民心之大同者”,赋予“天”以现实的客观内容。因而在肯定人民的“视听”、“聪明”、“好恶”、“德怨”、“莫不有理”的前提下,为强调必须“畏民”、“重民”而提出了“即民以见天”、“举天而属之民”,意识到了民心向背的巨大历史作用。
有欲斯有理的伦理思想
王夫之主张人性变化发展,强调理欲统一的道德学说。他提出了“性者生理也”的观点,认为仁义等道德意识固然是构成人性的基本内容,但它们离不开“饮食起居,见闻言动”的日常生活,这两者是“合两而互为体”的。在他看来,人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日生而日成”。人性的形成发展,就是人们在“习行”中学、知、行的能动活动的过程,以此否定人性二元论、人性不变论的观点。王夫之还反对程朱学派“存理去欲”的观点,肯定道德与人的物质生活欲求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认为物质生活欲求是“人之大共”,“有欲斯有理”,道德不过是调整人们的欲求,使之合理的准则。他也反对把道德同功利等同起来的倾向,强调“以理导欲”、“以义制利”,认为只有充分发挥道德的作用,社会才能“秩以其分”、“协以其安”。从上述观点出发,王夫之主张生和义的统一,强调志节对人生的意义,认为人既要“珍生”,又要“贵义”,轻视生命、生活是不行的,但人的生命、生活不依据道德准则,也没有价值。他指出:志节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一个人应当懂得生死成败相因相转的道理,抱定一个“以身任天下”的高尚目标,矢志不渝地为之奋斗。
王夫之的伦理思想,没有超出封建主义的范畴,但其中包含着一些启蒙思想因素,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对中国近代改良主义伦理思想(见中国近代伦理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
内极才情外周物理的美学思想
王夫之对于美学问题的论述,不但直接见之于他的文艺批评著作《□斋诗话》、《古诗评选》、《唐诗评选》、《明诗评选》,而且见之于他的哲学著作《周易外传》、《尚书引义》等。王夫之在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础上,认为美的事物就存在于宇宙之间,这种美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事物的矛盾、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他很强调亲身经历对于美的艺术创造的重要性,认为作家所创造的艺术美,就是运动着的事物所产生的美经过审美主体的择取淘选的一种创造。因此,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内极才情,外周物理”,要经过作者主观的艺术创造,去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王夫之对艺术创作中情与景的关系,曾有精辟的论述,他认为二者“虽有在心、在物之分”,但在任何真正美的艺术的创造中,景生情,情生景,二者又是相辅相成、不可割裂的。精于诗艺者,就在于善于使二者达到妙合无垠、浑然一体的地步。真正美的艺术创作,应该“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王夫之继承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情景交融的观点,对此作了深入的阐发,在客观上启迪了后来王国维对于这一问题的论述。
在论述美的创造时,王夫之借用因明学的“现量”说,很强调好诗要从“即目”、“直寻”中求得具象感知,“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此外,王夫之在文学创作中的文与质、意与势、真与假、空与实、形与神,以及“兴、观、群、怨”等等诸多重要问题上,对于传统的美学思想都有新的发挥和阐述。
个人著作
王夫之一生著书320卷,录于《四库》的有:《周易稗疏》、《考异》、《尚书稗疏》、《诗经稗疏》、《春秋稗疏》等。岳麓书院建船山专祠,以纪念这位不朽的大师王夫之在康熙二十八年(1690年)其自题墓石中说“有明遗臣行人王夫之……自为铭曰:抱刘越石之孤愤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幸全归于兹丘,固衔恤以永世。’戊申纪元后三百年十有年月日男勒石”他特别告诫儿子说“墓石可不作,徇汝兄弟为之,止此不可增损一字。行状原为请志铭而设,既有铭,不可赘作。若汝兄弟能老而好学,可不以誉我者毁我,数十年后,略纪以示后人可耳,勿庸问世也。背此者自昧其心。己巳九月朔书授攽”
王夫之在自己墓志铭中说的“戊申纪元”,是明太祖朱元璋的洪武元年,即明朝开国的时间。并且特别强调“墓石可不作”,如果作,则“不可增损一字”,“背此者自昧其心”。
王夫之的政治思想的主旨是“循天下之公”。在这个主旨下,他猛烈抨击“孤秦”“陋宋”,深刻揭露了秦始皇及历代帝王把天下当作私产的做法。
所著《永历实录》、《箨史》,详载清初南明永历政权兴亡,诗文书札亦多涉明清之际史事,可补官修史书阙略。晚年所撰《读通鉴论》、《宋论》,荟萃平生治史心得,为探讨其史学思想的重要依据。擅诗文,工词曲,评选历代诗文十余种,议论每多独到之处。生平著述极富,多至百余种,四百余卷,惜生前未得刊行,渐至散失。后世辑为《船山遗书》,虽未能将其遗著网罗尽净,但亦已得十之七八。其他史学的重要著作有:《尚书引义》、《诗广传》等。 本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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