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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军队依法治军调查:刀刀“见血”方能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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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0-20 11: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法治军,强军兴军的时代课题 ——加强新形势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新闻调查


      “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
      1928年春的一天,毛泽东站在湖南桂东县沙田村的一个土堆上,郑重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这短短44个字,被称为我军“第一军规”。
      走进古田,一件件珍贵的史料,吸引我们去探寻人民军队“法”的源头。
      1929年冬,《古田会议决议》诞生。从此,人民军队划清了同一切旧式军队的界限,踏上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发展的新途。
      自建军起,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我军一条始终坚持的铁律。凭藉这条铁律锻造出的铁的信念、铁的意志、铁的作风、铁的本领,我军胜利迈过了一个又一个重大历史关头。
      如今,人民军队走到新的历史关头。面对强军兴军和改革发展的时代召唤,习主席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把军队法治化摆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强军基石坚如磐,改革潮涌柱中流。回望古田,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摆在我们这一代军人面前:今天,该如何夯实强军之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铺就法治轨道?

      强军兴军,迫切要求将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摆脱依法治军的现实羁绊,必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法治思维,需要理念习惯制度攥指成拳


      这是一组令人深思的数据:据对3个旅团级单位调查统计,去年收到各级文电都在1000份以上,最多的3052份,接待上级工作组少则23个、多则62个。一些基层干部反映“应接不暇,晕头转向”。
      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同一个师的两个团,因管理理念不同,一个专设互联网吧,一个严禁官兵上互联网。同一片“法治”天空下,“东边日出西边雨”。
      “五多”屡禁不止,规定五花八门,症结何在?
      第54集团军军长戎贵卿一语中的:“部队管理、运行如此随意,关键是法治思维没有真正确立起来,各级依法用法的习惯还没养成!”
      这个集团军所属某红军团前身,是当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试点单位。戎军长给记者讲述了当年的情形:红军官兵将这些军规写在包袱皮上、门板上、墙壁上,在行军打仗途中背诵、默写,人人烂熟于心,并严格遵行。
      也许,当年红军并不知道“法治思维”这个词,但严纪律、守规矩的法治意识开始在他们头脑里扎根。正因于此,那段历史才有了更加生动的注脚:“哪里有人民军队,哪里就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哪里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哪里就有奇迹发生。”
      历史发展到今天,“依法治军”已强调很多年,放眼全军,其成效究竟如何?记者调研发现,进步显而易见,但现实不容乐观。
      ——有的机关形成靠讲话、文电、开会、派工作组指导部队的思维定势,上面“千条线”,乱穿基层“一根针”,“五多”久治不愈、机关“九龙治水”。有的唯上不唯法,只听领导怎么说,不管制度咋规定。有的领导“长官意志”根深蒂固,靠习惯、凭经验和个人喜好做决策、抓工作。某团主官换了3任,营区主干道两侧的景观换了3次,由原先的樟树换成棕榈、雪松,最近又换成路灯。
      这种现象说明什么?官兵们说,问题其实很明了:领导在依法决策、机关在依法指导上存在偏差。
      ——基层干部反映,抓基层有《基层建设纲要》,抓训练有《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抓教育有《思想政治教育大纲》,抓安全有《安全工作条例》……按说部队建设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一年到头基层感到很忙乱,有的连队不得不靠上级通知过日子,经常是“今天不知明天干啥、上午不知下午干啥”。
      忙由何起?乱自何来?官兵们说,原因其实很简单:部队在依法运转、官兵在依法履职上出了问题。
      “计划不如变化,变化不如电话”“这法那法,不如领导的想法”……走访基层部队,记者不时听到这样的顺口溜。细细品味,这看似调侃的话语中,夹杂着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现实之忧”。
      80多年前,面对红军队伍中的军阀做派和流寇习气,党和军队的缔造者们彻夜深思:如何建设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
      捧读《古田会议决议》,我们不难找到答案:确立建军基本原则和制度、编制红军军规、修改管理条例……字里行间,尽显法治光芒。
      随着社会的进步、战争形态的演变,以及军队人员结构的变化,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正在经受时代的大考。
      今天,我们又该如何作答?
      采访中,军委法制局领导的话令人回味:“依法治军是个涉及军队建设方方面面的重大课题,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转变思维方式,强化法治理念。”
      对此,习主席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改变,正在座座军营发生。第二炮兵某基地党委给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立下规矩:做决策、抓工作,先与规章制度对表。该基地政治部主任周建波说:“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肩负起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这个历史担当,迫切需要上上下下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为信念、外化于习惯、固化为制度。”

      没有执行力,依法治军就是一句空话。法之必行,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散——
      军法如刀,刀刀“见血”方能令行禁止


      “清房难,能有打仗难?”
      这句话,道出了过去不少单位清理违规超占用房面临的窘境:虽然三令五申,“令牌”一道接一道下,通知发了一摞,会议开了一堆,可清房总是不能“见底”。
      原因何在?
      “这难那难,硬起手腕动真格就不难!” 某集团军实现“清房归零”,兄弟单位前来取经,该集团军领导介绍说:“经验就一条,从严执纪,重拳出击,让拒不腾退者付出沉重代价!”
      说起“代价”,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这样一个故事:红军时期,一位屡建战功的连长想到战友被敌杀害义愤不已,遂将俘虏赶到雪地里受冻,导致两人死亡。
      《古田会议决议》明确规定:禁止虐待俘虏。公判大会上,这名连长被执行枪决。
      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年代,我军以铁的纪律赢得了拥护,凝聚了力量,最终夺取革命胜利。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应当从中汲取些什么?
      某防空旅政委王信民斩钉截铁地说:“依法治行,执法必严!军法如刀,刀刀‘见血’不手软!”
      “军法如刀!”那么,这把“刀”在部队用得怎样?从调研情况看,一些现象亟待下大力气纠治——
      “刀”成摆设的有之。一些单位有法不依,把法规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表态快、调门高,就是不落实。有的违背法规制度另搞一套,单位小政策违反全军大政策,党委班子集体违规“闯红灯”。
      “刀”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有之。有的部队执法不严,落实规章制度就像拉橡皮筋,弹性大刚性小,可紧可松、可进可退。有的打法规制度的“擦边球”,少数人信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刀”锈了、钝了的有之。有的单位违法不究,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敢唱黑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瞒天过海。
      “没有执行力,依法治军就是一句空话。无论平时还是战时,执行力就是令行禁止。”某红军团政委梁中辉说。
      一个“令”字有多重?当年,该团“刘老庄连”奉命掩护大部队撤离。一令如山,82名官兵死守阵地,同3000余日军血战12小时,直至全部牺牲。
      说起这段历史,该团所在师政治部主任李民感慨:“执行法规制度再难,还难得过战场的生死考验?!”
      古田会议后,红军内部掀起执行决议、纠正错误的热潮,一批打骂士兵、侵占群众财物的指挥员受到严肃处理,有的还被清理出革命队伍。
      军队要有军队的样子。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庸、懒、松、散、软都是战斗力致命的腐蚀剂。执行军规、严肃军纪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散。
      历史映照现实,也孕育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军委“十项规定”相继出台,军委总部重拳出击整肃军纪、纠治“四风”,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军队形象焕然一新,军心士气为之大振。
      变化,体现在这样一组数据上:截至目前,全军共清退违规住房3万多套、清理超编超占车辆2万多台,清理超占兵员3万多名……很多官兵形象地说:“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是“新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时代好声音”。
      “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记者从军委法制局获悉,我国现行军事法规制度已达4000多部,基本上涵盖了军队建设的方方面面。采访中,不少部队领导谈到,要以“久久为功、善做善成”的精神状态和力度,推动这些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只有这样,强军之基才会更加稳固,军队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从严治军,不容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要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依法治军,成败系于从严治官从严治权


      重回古田探寻治军之道,很多人提到一个名字:郭天明。
      这位红四军的大队长,因为经常打骂体罚士兵,人称“铁匠”。
      “铁匠”官不大,惊动毛主席找他谈话。“铁匠”危害不小,《古田会议决议》专门为他这类人定下一条军规:“废止肉刑”。
      无从考证这是不是我军从严治官的第一道法令,但可以肯定的是,从那时起,官兵一致、官兵平等便作为一条治军原则,写进人民军队法典。
      从当年打人的“铁匠”,到如今危害更大的“苍蝇”“老虎”,面对新的治军形势,一些部队领导思考更深:依法治军的成败,系于从严治官从严治上。然而,有的单位把“依法治军”等同“依法治兵”,把“从严治军”当成“从严治下”。
      记者调研发现,类似现象并不鲜见——
      同样是落实编制,某部机关责令下属单位借调人员限期归队,自己却搞“合理超编”“编外定编”;
      同样是反腐倡廉,有的领导“刀口向外不向内”,在台上讲得头头是道、义愤填膺,要求部属两袖清风,而到了台下却蝇营狗苟、徇私舞弊;
      同样是推进改革,有的机关和领导走不出利益藩篱,要求基层服从大局,可就是不愿动自己的“奶酪”,更不愿割自己的“肉”……
      “作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主体,领导和机关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做到用权有据,防止权力滥用。”采访中,官兵们多次提及习主席的告诫: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
      依法治军,不容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如何做到从严治官从严治上?很多部队领导纷纷建言——
      扎紧制度笼子。第二炮兵某基地政治部主任赵全红说,“针眼大的窟窿,进斗大的风”,制度一旦允许“特殊人”“特殊事”存在,就会产生破窗效应,总有一天守不住。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各级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强化权力监督。武警某部政治部主任王亚坤建议,健全完善军队巡视监察制度,对违纪问题和不良倾向,要露头就打,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当“瓦匠”和稀泥。
      加大惩治力度。海军某部政委喻文兵认为,应让法规成为带血的“红线”,制度成为通电的“高压线”,谁逾越了红线、触碰了高压线,谁就必须受到处罚。
      坚决清除潜规则。有人认为法律条文只是摆在明面上的,具体办事还得靠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往往“正事邪办,邪事正办”。南京军区空军一位领导谈到,潜规则是依法治军的大忌,必须坚决予以清除,绝不能让其潜行、盛行。
      从严治官从严治上,始终是我党我军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抗战时期,红军功臣将领黄克功,因逼婚未遂触犯党纪军规,被处以极刑。建国之初,刘青山、张子善贪污盗窃国家资财,被执行枪决。尤其是近年来,徐才厚、谷俊山等一批大案要案得到查处……
      海军某基地一位领导说: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无论什么人、不管多高职务,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军规,就必须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日益凸显的结构性矛盾、体制性障碍、政策性问题,最终要靠什么破解——
      深化改革,只有严明法治才能攻坚克难


      从古田走来,人民军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在迈向强军兴军的征途中,一些影响和制约战斗力提升的重大现实问题,日益成为我军改革发展的瓶颈。
      比如,联合作战能力建设如何推进?
      这,首先要从联合训练讲起。一位军区领导至今记得,那年他们牵头组织军兵种跨区演习,为了协调演练地域,相邻的两个军种部队竟然打起了“太极”:你等指示、我等计划,你等我来人协调、我等你登门拜访……由于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一场例行的联合训练却举步维艰。
      联合训练尚且如此,联合作战可想而知。
      总参有关部门领导告诉记者,尽管当前我军已经初步建立了联合作战领导体制,但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联合作战规则协议如何制定?各军兵种信息链路如何融合?联合作战指挥人才如何培育?联合作战保障如何配套?每一个问号,都需要我们拉直。
      “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要解决的大都是长期积累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推进起来确实不容易。”习主席这番话,总能引发部队领导的思考——这些强军征途上的重重难关,最终靠什么来攻克?
      他们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中得到了一致的答案:法制!法治!越是深化改革,越离不开法治!
      很多同志谈到,曾几何时,我军很多工作靠摸石头过河来推进。而今,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每一项决策,都可能受困于“做蛋糕”和“分蛋糕”的众口难调;每一步创新,都可能面临保守僵化和超越阶段的双重挑战;每一次突破,都可能遭遇渐进式和闯关式的路径选择……官兵们发现,在此情况下,传统的办法不太好使了,“石头”也是越摸越少,其根本解决之道,只能是法治手段。
      随着采访的深入,大量事实即可佐证——
      由于缺少顶层设计和统一标准,军队信息化建设“烟囱”林立、壁垒森严,系统不兼容、数据难共享、功能不耦合……突破这些“信息化困局”,迫切需要运用法制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
      当前,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然而其长远规划尚不清晰、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法规建设仍有空白。装备研发如何统筹、“民企参军”如何规范、社会化保障如何深化等等,都要靠立法来解决。
      这些年,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在土地、空域、海域、电磁频谱等方面需要统筹协调的问题增多,损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事件屡有发生。尽管出台了很多法规制度,但其执行力在利益驱动下相对疲软,强制效益尚未形成,军地共管缺少规范。
      此外,非战争军事行动组织实施、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兵役制度完善、军人退役安置、随军家属就业、退兵和伤病残人员移交等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都离不开法规制度的牵引和规范、离不开制度机制的调整和确认、离不开法治手段的支持和保障……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南京政治学院教授邱圣宏反复咂摸习主席这句话谈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贯穿了我军建设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法治化,就没有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没有法治化,就没有改革的破局和成功。
      历史的天空,总有相似的星光交相辉映——
      85年前的古田会议,“明白地规定红军的任务,军事工作系统和政治工作系统的关系,红军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士兵会的权能及其和军事政治机关的关系……”铺下了我军第一段“法制化轨道”。
      85年后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军队要贯彻好这一治国方略,最根本的就是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牢固确立其在军队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保证军队建设沿着法治化轨道持续稳步前进。
      新一轮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历史启示我们:唯有夯实强军之基,人民军队才能中流击水,再写辉煌!

      (梁蓬飞 蔡鹏程)

      2014年10月20日 08:18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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