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16日全天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艰巨繁重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以保证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大胆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两个方面哪一方面都不能偏。党中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很重要的一个制度就是在这些机构成立党组。党组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组织机构,是实现党对非党组织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是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性安排,意义十分重大,对全党也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自觉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党章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承担管党治党的责任,保证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各自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组自身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在各自工作中坚持正确方向。要观大势、掌全局、议大事、抓大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着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2015年01月16日 20:04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