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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盛公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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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2-27 11: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盛公祠堂
    国盛公祠堂位于现在的思河村陈户阴边。国盛公在刘氏夫人的协助下,且耕且读,家大业大,在思河、余岭、庵基山买下了大片田产。他的七个儿子分家时,留下了不少庄田,在文隆公、远谋公等得力经营下,公堂资产日益壮大。一开始,我们国盛公公堂下,读书到县学的,都是公堂供给,国民党时,读五河小学的,公堂每年补三担稻谷,读华正中学、南岳中学的全部自己免交一切费用,公堂全额拨款。我们7个“文”字辈,12个“芳”字辈,25个“远”字辈,所以,在远谋公时,在我们才三十来户人家时,就开始建祠堂。祠堂建成既标志我们国盛公公堂巨大的财力,也标志着我们团结一心的凝聚力。这可能是我们华正公后裔唯一的“国”字辈祠堂,再往下,就更谈不上建祠堂了。
    祠堂由远谋公倡议并主持修建,他自己还捐了一百两白银。他字集之,号栗山,监生。生于嘉庆庚申年(1800),卒于同治甲戌年(1874),其兄迎之早年办团练,荣立军功六品。大约在他五、六十岁建祠,时间应该在1850年前后。那是我们后北建祠堂的高峰期,许多有一点实力的公堂都在那时候开始建祠堂。但在五河王氏三祠中,我们国盛公分支脉是靠后的,祠堂却是最早的。
    国盛公祠堂占地面积很大,大约五亩左右。结构基本是徽式建筑,飞檐走阁,马头墙,青砖贯斗,屋檐涂抹石灰。
    祠堂分三重。前重是石门,两边镶嵌石鼓上面石匾,书“王氏支祠”四个大字。上面有雕龙门梁,进了大门,两边是贴壁木柱,上面是大架。两边各有两间帐房,基本是大架结构。中厅很大,有贴壁木柱12根,中间立柱八根,均是直径一尺以上,柱下是下方中鼓形石墩。柱上连接大支架,弹弓形屋顶。后面是神堂,建有大型神龛。中厅两边是厢房,神堂两边也是厢房。中厅与前后都有天井。
    可惜的是,我少年时代到叶河二姐家去,无数次从祠堂旁经过,都不知道是我们家的祠堂,都没有进去,二十五那年去祠堂人家拜年,感谢他们在我的婚礼上的帮忙,但居然没到堂上看看。只是喜欢看东面大厅高墙,因为那里有许多机枪扫射留下的弹洞。那是1947年,十几个解放军在那里搞宣传,被国民党军一个连包围起来,有八个藏在上边不远的中屋粮仓里逃脱,其余的被俘,当地村民王小转坚决不出卖那八个解放军被杀。
    解放后,政府将祠堂两边几前重厢房分给了几户人家(前、中、后三厅未分,还是祠堂公产)。80年代后,住户纷纷外迁,无人管理,祠堂损坏严重。
    十多年前,我的老师王者成先生曾设想将王小转的事迹抱上去,把这里作为思想教育基地,以便争取资金保护祠堂。我也把事件发到网上,可惜没去找人,也就没了下文。后来,者先生告诉我,祠堂后重倒了,我很吃惊,叹息不已,但以为以后建神堂也简单,没有重视。2012年,先生又告诉我祠堂大厅也倒了,我与他儿子宇林叔四处找人,准备保住前重,在他家召开会议。我也是那次第一次进去看了我们的祠堂,那时中厅大架还在,上面桁条椽子瓦都没了,摇摇欲坠。我痛心不已。与会的有业奎、业灿、大权、业华、宇林、卫中及我,可惜我们当时不愿意花钱,就决定凑些钱把门楼维修一下。事后,者老否决了我们的方案,事情不了了之。
    2015年,村政府决定在那里退耕还田,经过奔走,主要是王宇林劝告,思河村终于没有拆毁剩下的前重,我们再次把保护工作摆上议事日程。2015年11月28日,在王宇林、王诗华召集下,在王宇林家召开代表会议,参会的是王业奎、王兴发、王业权、王卫中、王先豪、王业灿、王宇林、王诗华、王秀松(当时签名顺序),会议内容如下:
    1、        与王泽友、王祠应达成《关于国盛公祠堂前重保护协议》,并由王宇林、王诗华二同志代表签订协议。
    2、        成立维修委员会,由上述签字9人组成,并由王宇林负责,王先豪、王卫中、王业灿三人配合。
    3、        修缮方案:对屋顶进行重新翻盖,换行条,盖琉璃瓦,砌右边垛子。
    4、        资金初步预算及筹措:初步预算10300元,每人集资20元,开支详细公布。各房资金负责人:文言公王诗华负责;文龙公王宇林、王卫中负责;文莊、文钦公王兴发负责;文定公王先豪负责;文和公王业权、王业奎、王业灿负责。各房不能收取的由负责人垫付。
    5、        工程自会议之后立即开始,待竣工之日结算付款。
    附:关于国盛公祠堂前重保护协议
    经商议,国盛公房下裔孙保护原土改时分配给王泽友、王祠应二位宗亲国盛公祠堂前重大门两侧各两间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依然属于王泽友、王祠应二位宗亲。
    二、        国盛公裔孙对祠堂前重重新翻新修缮,永久维修。
    三、        王泽友、王祠应二位宗亲在祠堂重建前不得撤除和损毁房屋。
    (双方签字)立协议日:2015年古历10月17日。
    2016年古历正月初八,代表对王宇林负责并亲自动手修缮的工程进行了验收,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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