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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过继、结契习俗—孝道与义利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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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5-5 09: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养
      缺子女而收领养育他人子女为子女者,称为收养,即螟蛉子。收养的子女,有从贫苦人家所买来或赠送的,也有从育婴堂处领养的。旧时的潮州城里便设有育婴堂,专门收养弃婴。丢弃婴儿者多为穷苦人,因子女过多无能养活;也有部分是私生子;还有部分是所谓生辰八字带克星的。丢弃的婴儿,亲生父母要用红纸写明出生年、月、日、时,遗弃原因,并留下地址,藏在婴儿身上。弃婴一般谁都可以抱回家里养育。抱起之前,不能辨认是男是女,只能查看有没有生辰八字。一经抱起,就得带回家养育,不能放下,否则会遭到人们的责备,因为婴儿被丢弃一次就够受苦了,不能再次被遗弃。收养人抱走婴儿之后,为了防止婴儿的亲生父母或亲人暗中跟踪,暗认住址,都不把婴儿直接抱回家,而是经过三弯四转,确认没有人跟踪之后,才回到家里。因为时常有婴儿养活懂事之后,亲生父母通过各种渠道,把真相告诉孩子,或把孩子拐回去的。不过,养子长大成人后,既认养父母也认生父母,两家结成亲家的美谈,也是有所闻。
      过继
      旧时夫妇不能生育,无子女或有女无子者,从多子弟姐妹中或其它亲族戚友中协商一子或一女作他的子嗣,称为过继。为防止财产继承及名份之争,多有口头协约或立嗣书,双方画押、亲人作为证据。收养人择日邀集亲戚族老宴会,备牲礼果品让过继者拜过天地祖先及公婆母,更名姓,视为自已子女。有些因缺子嗣而早逝者,世俗也从侄儿中商定一人为子嗣,以祀拜者。
      当今收养、过继,必须办理户口登记和认证手续,才能视为合法子女。   
      结契
      往昔潮汕民间有拜契与结拜的,通常合称为结契,认义父义母,即契爹契娘、干爹干娘;结拜是认义兄弟姐妹,即金兰结拜。认人为义父母者对义父母的子女也以义兄弟姐妹相称;而结拜为义兄弟姐妹者,对双方父母也以义父母相称。它们都是友谊性的认同,有别于收养、过继的具有财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法律效应。       拜契者有多种原因,大多为迷信自己或其子女的八字命格有克子女、克父母,害怕绝后,于是找上周围多子者为干爹、干妈,或拜古人如“关爷”、“李广”为契爹、契爷,或认神主为爹娘,俗称为“花仔”,或拜“命大者”、“时日硬者”为义父母,寻求化难呈祥,保佑孩子长大成人。次外,尚有为巴结权贵富人,或为报人之恩,拜人为师等拜契者。
      拜契有一定的仪式,即经双方同意后,由双方父母持认契贴式,契子一方生父母择日携带孩子,备办酒肉、猪脚、水面、礼饼等物上门认拜。拜认之日,当契父或契母的应给契子女制一套衣服(也有送一个碗一双筷者),或另赐一个名号,并宴请亲朋。自此互为认亲。以后每逢契父母做寿,契子女应前往祝贺,契子女婚嫁生育,契父母也要备礼祝贺。给神主认花仔的通常认“花公妈”、“慈悲娘娘”、“南海观世音”。由孩子的双亲带他去膜拜,备清香钱纸到神前焚化,以后每逢初一、十五要前往膜拜,求神保佑。
      金兰结拜者多为青年男女中志趣相投或同病相怜或各有所求者,因其动机与目的较为复杂,仪式也就有多种多样,如歃血的、盟誓的、换帖的、口约的等等。当中既有官场结拜、黑帮结拜、匪盗结拜等为害社会极大的宗派型结拜,还有寻求心灵相通,相互体贴者的所谓温暖型结拜。
      结拜现象,建国后已大大减少,但并未完全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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